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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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 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 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 等制度。 三、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 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 装备。 四、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人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人井人员必须 戴安全帽、 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 严禁穿化纤衣服, 入井前严禁喝酒。 五、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

2、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圳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煤矿企业必须实行群众监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 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七、 煤矿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 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 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煤矿至少应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井上、井下对照图; 采掘工程平面图; 通风系统图。 九、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 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章、 开采 一、 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

3、能使人员通行到地面的安全出口, 严禁独眼井开采, 严禁开采和破坏矿与矿之间的保安煤柱。 二、主要运输巷道的净高,自轨面算起不得低于 18 米,巷道一侧必须留 有 o8 米以亡的人行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 03 米。 三、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 分别通到进风巷道和回 风巷道。 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 20m 范围内, 无断梁折柱, 高度不得低于 1 6 米。 安全出口应该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四、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都必须架设牢靠,严禁在浮煤或浮 矸上架设支架。 五、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当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 措施,进行处理。 六、 采煤

4、工作面回柱放顶应按由下而上、 由里到外的顺序进行。 回柱放顶前, 必须对放顶的安全作业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严禁任何人员进入采空 区。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七、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 10m 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 须加固。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行工作面作业。修复 支架前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在松软的煤、 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 必须采取前探 支护或其它措施。 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不设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八、支架间应架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 实

5、 ; 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性垫层, 其厚度不得小于 05m。 九、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折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时支护,折除原有支 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十、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 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 取措施,进行处理。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 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十一、开凿或延深斜井

6、、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 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 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斜井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 必须每隔 40m 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设有躲避 洞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 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十二、由下向上掘进 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 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 贯通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三章、 矿井通风 一、矿内空气与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 1、矿井通风的基本

7、任务 连续不断地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 把有害气体和悬浮的矿尘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排出矿井; 为井下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2、矿井中的有害气体 矿内空气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就其危害而言可分为: 窒息性气体:氮、二氧化碳、瓦斯; 有毒性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氨; 爆炸性气体:瓦斯、氢; 它们的基本性质、对人的危害、来源及安全浓度等见附表: 对有害气体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加强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加强通风。用适量的风量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 如果某种有害气体储量大,可以采取抽放的办法。 通风不良的或不通风的巷道、 应在其出口处设置栅栏, 并挂上

8、 “禁止人内” 的警示牌。 预防煤炭自燃和矿内火害,以及瓦斯、煤尘爆炸。 遵守放炮规程,采用水炮泥,既可消焰降尘,又可减少二氧化碳。 喷雾洒水是降低二氧化氮、硫化氢、 二氧化疏及二氧化碳含量的有效措 施。 中毒急救: a、将中毒者或窒息者移到新鲜风流巷道中或地面、对昏迷假死者,清除口 中堵塞物,解开上衣;对氧化碳中毒者注意保暖。 b、 人工呼吸或输氧。氧化碳中毒者在纯氧中可掺入 5-7的二氧化碳促进 恢复呼吸功能;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中毒者只能用拉舌法或活动上肢法 进行人工呼吸。 c、药物治疗,粘膜受害时,用 l硼酸水或弱明矾水冲洗眼、漱口,并饮用 牛奶、蜂密减轻刺激;硫化氢中毒时可用浸

9、有氯水的毛巾或棉花,放在患者鼻、 口旁,也可给患者喝少许稀氯水溶液解毒。 3、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相关规定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 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 过 05。 矿井需要的风量按井下同时工作人的最多人数计算, 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 不得少于 4m3。 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不得超风生产)。 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风速不得低于 025ms,掘进中 的岩巷和其它通风行人巷道不得低于 015ms, 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 10 天进行 1 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 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 节。

10、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 二、矿井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其内容包括: 地面安装有主要通风机; 有进、回风井筒; 保证井下有足够的风量; 进回风巷道有足够风流畅通的断面; 有控制风流流向的通风设施。 2、串联通风与并联通风: 规程规定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 实行独立通风。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 1 次;且在进入被串联 的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05。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 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 通风。 严禁全矿井串联通风(即“一条龙”通风)。 3、串

11、联通风的危害是: (1)串联通风的风阻等于各串联巷通风阻之和,风量不变,因而增加了通风 的阻力和通风难度。 (2)被串联工作面的空气质量无法保证,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增加。 一旦前一个工作面发生火灾、 瓦斯煤尘爆炸 与瓦斯突出事故会直接危害 被串工作面,扩大灾害的范围。 4、老塘通风:指进、回风流部分或全部经过采空区的通风方式。老塘通风危害 很大,它能使采空区残煤加速氧化发生自然发火,还能将采空区的瓦斯等有毒有 害气体带或稀释到爆炸浓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因此井下严禁老塘通风。采 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都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5、 原煤炭部在 关于强化一通三防工作, 控制瓦斯煤尘事故的通知 中

12、要求 : 井下要消灭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风、循环风、利用老塘通风和微风、无风 作业。 6、扩散通风只适应于在进风流中而无瓦斯涌出的长度不超过 6 米、人口宽 度大于 15 米的硐室。 7、主要通风机的安装与管理要求: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 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动转; 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 防爆门每 6 个月检查维修 1 次 ; 每月检查 1 次主要通风机; 生产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 并能在 10min 内改变巷道中的 风流方向 ; 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

13、风量的 40 ;每季度应至少检查 1 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 1 次反风演习。 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工作人员生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 员是否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 对由 1 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 必 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8、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采煤工作面和采区开采结束后必须在 45 天内,封 闭完毕。 9、通风设施与漏风: 通风设施:矿井应根据通风需要,设置风门(不得设置单道风门)、风墙、风窗

14、和风桥等通风设施,有效地控制风流,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采空区和报废的 井巷必须及时封闭。 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 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 行人风门间距不小 于 5 米。进、回风巷道之间需设风门时,同时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 风门不能同时敞开,防止风流短路。 井巷的漏风 A、漏风的危害 : a、漏风会使工作面有效风量减少,造成瓦斯积聚,煤尘不 能被带走,气温升高,降低生产效率,并影响工人健康。b、采空区、留有浮煤 的封闭巷道以及被压碎的煤柱等漏风,可能促使煤炭自燃。地表塌陷区风量的漏 入,会使采空区有害气体带入井下,威胁安全生产,大量漏风会引起电能的无谓 消耗,提高生产成本。 B

15、、防止或减少矿井漏风的措施 : a、合理选择通风系统,如进、回风巷间的 距离不宜过近,尽量使进、回风不反向平行流动等。b、合理确定开拓系统、开 采顺序和开采方法。如主要巷通布置在岩石中,尽量采用后退式、下行开采顺序 等。c、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的位置。d、加强对漏风的检查和管理。 10、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并保证爆炸材料库每小时能有 其总容积 4 倍的风量。 三、局部通风机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与管理要做到: (1)局部通风机和起动装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通中,距回风口不小于 10 米; 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

16、间巷道中的最低风速 : 煤巷、半煤岩巷不小 于 025ms,岩巷不小于 015ms; 不准任意关停,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工作面人员,切断 电源。 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 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并保证足够的风 量。 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3、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人式,不 得采用抽出式;瓦斯喷出区域和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人 式。 4、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 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与瓦 斯突出矿井中, 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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