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平东镇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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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2010-200001-0029441521-202010-200001-0029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20202020 年度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高效节水灌溉年度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高效节水灌溉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采购人:采购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日期:20202020 年年 1010 月月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 1 页 共 78 页 目目录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第四部

2、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工程量清单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 2 页 共 78 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谈判邀请函 各供应商: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丰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 2020 年度汕尾 市海丰县平东镇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2010-200001-0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 年度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2976328.13 元(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谈判响应)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

3、容”)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 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 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专职安

4、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检 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5)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 3 页 共 78 页 拟)。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5、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6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 的 通 知 ” , 在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时 间 截 止 后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 询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6、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期间 (上 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弘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 B 栋 126 号 801)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注:9 时 30 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八、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汕

7、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 B 栋 126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 4 页 共 78 页 号 801。 九、谈判时间:2020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十、谈判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 B 栋 126 号 801。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农林路 48 号 联系方式:0660-662236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 B 栋 126 号 801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廖泽文联系电话:0660-6966696 业务咨询联系人:廖

8、泽文联系电话:0660-6966696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0 日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 5 页 共 78 页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情况介绍一、项目情况介绍 2020 年度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预算造价: 2976328.13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

9、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 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 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检 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10、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 6 页 共 78 页 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

11、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0)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在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时 间 截止 后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 询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图纸:以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提

12、供的图纸为施工图,同时也作为工程验收依 据之一和标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量清单:以海丰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所审核的“2020年度汕尾市 海丰县平东镇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预算审核书”为工程量清单,同时也作为工 程验收依据之一和标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经有关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业主及监督单位认可才能投入工程使用。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9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合格,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的 要求和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第 7 页 共 78 页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国家、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规定要求执行。 4.总包及分包规定:本合同工程为施工总承包,除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外 (但必须分包给有对应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其他均不允许分包。 5.保修期: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期1年。 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 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的要求进行 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 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付给成交供应商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

14、程预 付款;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进度款为合同价款的50,在工程竣工验 收结算审核完成后7天内凭工程发票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其余5%作为保 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7天内付清。 8.承包方式:实行工程总承包,中标单位要承担总承包的责任。最终报价即 为合同价。各个项目最高综合单价(最终报价/最高限价)为各项目合同综合 单价。合同单价在谈判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9.踏勘现场: (1)因本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其他未知因素和采购文件无法体现的内容而 产生费用,供应商应当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 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15、;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 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 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 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 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 8 页 共 78 页 (2)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带齐介绍信、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 书参加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时现场踏勘(逾期不候),联系人:黄学辉,联系 电话:18902686088,踏勘后由采购人出具现场踏勘证明附于响应文件内,否则 视其为无

16、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 9 页 共 78 页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谈判须知谈判须知 一、概念释义一、概念释义 1.“采购人”是指: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监管部门”是指:海丰县财政局。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 5.3 符合查询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 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 道查询已登记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归档;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供应商。 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 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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