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管理办法ppt课件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8654332 上传时间:2020-10-21 格式:PPT 页数:15 大小: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纪人管理办法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经纪人管理办法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经纪人管理办法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经纪人管理办法ppt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经纪人管理办法ppt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纪人管理办法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纪人管理办法ppt课件(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14号 经纪人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王众孚 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经纪人管理办法,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经纪人的概念,经纪人管理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2、 咨询热线:18902538189,对经纪人概念的理解,首先,经纪人以收取佣金为目的。 第二,经纪人处于他人交易的中间,是为他人之间的交易进行中介服务;根据这一特点,那些不是为他人之间交易而从事中介服务的中介人则不属经纪人范畴,如会计师事务所、婚姻介绍所等。 第三,经纪人主要以居间、行纪、代理等方式从事经纪活动。 第四,经纪人主体包括个体经纪人、个人独资经纪人、合伙经纪人、公司经纪人等。,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居间、行纪、代理的概念,居间是指经纪人接受他人委托,为委托人报告交易机会或者为其订约提供媒介服务。 行纪是指经纪人

3、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交易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代理是指经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其从事交易活动,由委托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经纪人的登记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管理经纪行为,对经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 指导经纪人自律组织的工作; 国家赋予的其他职责。,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经纪人的名称,经纪

4、人名称中的行业应当表述为“经纪”字样; 对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企业,其名称中的行业应当标明“经纪”字样; 对经营范围中有经纪业务的企业,其名称中的行业表述是否标明“经纪”字样应由企业选择确定。,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及方式,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应明确经纪项目和经纪方式; 经纪人的经纪项目主要包括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技术、劳动力、文化、体育、产权、运输等; 经纪方式主要是居间、行纪、代理。,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经纪活动的规则,提供客观、准

5、确、高效的服务; 经纪的商品或服务及佣金应明码标价; 将定约机会和交易情况如实、及时报告委托人; 妥善保管当事人交付的样品、保证金、预付款等财物;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保守商业秘密; 如实记录经纪业务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原始凭证、业务记录、账簿和经纪合同等资料; 收取佣金和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税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则。,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经纪人的禁止行为,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经纪活动; 超越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纪活动; 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 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 违反约定

6、或者违反委托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 采取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利益; 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对经纪的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参与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纪合同的管理,经纪人承办经纪业务,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根据业务性质与当事人签订居间、行纪、委托等合同,并载明主要事项。 经纪人和委托人签订经纪合同,应当附

7、有执行该项经纪业务的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纪执业人员的管理,经纪人领取营业执照、聘用或解聘经纪执业人员后,应当自聘用或解聘之日起20日内,将聘用合同及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住所、执业的经纪项目、执业记录及解聘合同等资料提交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经纪人应当将所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的经纪项目、联系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明示。,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纪人的信用管理,工商

8、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档案并予以公示;建立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对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参与违法违规活动的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应当向社会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制度,并将经纪执业人员备案情况作为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档案、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农业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文化经纪人、体育经纪人及其他经纪人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会同经纪人自律组织开展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资质信用管理。,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

9、90253818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罚种类 警告; 罚款。 罚款数额 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纪人自律组织(经纪人行业协会)的支持,支持和指导经纪人建立健全自律组织; 支持经纪人自律组织的自律工作; 会同经纪人自律组织开展信用管理和资质评价; 支持或者会同经纪人自律组织开展经纪执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核发培训证书; 协助经纪人自律组织作好发展和规范会员的工作; 支持经纪人自律组织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等。,地址:拱北迎宾南路中珠大厦1301室 电话:8899010 咨询热线:18902538189,吴江 律师联系方式:,电话:133 6061 8900 电子邮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