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常识教案》PPT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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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 遵章守法,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汇报人 杨善川,3,学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第一个问题 事故基本概念 第二个问题 安全法律常识 第三个问题 安全劳动保护 第四个问题 隧道施工安全 第五个问题 临时用电安全 第六个问题 小型机具安全 第七个问题 地盘消防安全 第八个问题 现场文明施工 第九个问题 自救急救知识 第十个问题 部分名词解释,4,前 言 施工企业是有较大危险性的行业。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渐开放和发展,建筑项目跨领域、跨区域甚至跨国界施工已成为必然趋势。企业人员高度分散,管理跨度明显加大,流动施工相当频繁,农民工比例不断攀升,施工人员素质偏低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显得异常重要。胡主席指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定要慎之又慎”。为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重点介绍部分安全基本常识。,5,第一个问题,事故基本概念,6,(一)、“事故”的含义 “事故”是指人们在实现其有目的的行为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原来意志的,并迫使其有目的的行为暂时或永久终止的意外事故。 事故按其发生的原因、地点、后果、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民航事故、爆炸事故、煤矿事故、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责任事故、自然事故、轻伤事故、 重伤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等。,7,(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含义 安全生产法中的生产安全

3、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暂时终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故。,8,(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2、生产安全事故按其事故造成的后果分为: A、人身伤亡事故 B、非人身伤亡事故。,9,(四)工伤事故的定义 人身伤亡事故又称因工伤亡事故或称工伤事故。其内含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相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人体组织损伤或某器官失去正常机能,导致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终止生命

4、的事故。,10,(五)、工伤事故等级分类 工伤事故按伤害的程度又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而死亡事故又是按伤亡人数多少分为三级: 1、一次死亡12人(多人事故时包括轻伤和重伤)的事故为一般伤亡事故。 2、一次死亡3(含)9人的事故为重大伤亡事故。 3、一次死亡10(含)人以上的事故为特大伤亡事故。,11,第二个问题 安全法规常识,12,(一)、安全生产法规概念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13,(二)、我国现行的主要安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5、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各行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性法规等。,14,(三)、安全生产的根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十二个大字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根本法律原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根本法律依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15,(四)、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已经写入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议。 同时,在二00二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三条确定:“安全管

6、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既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依据,又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16,( 五)、安全事故的“五大伤害” 建筑施工企业是伤亡事故多发行业,其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 “五大伤害”事故是: 1、高处坠落、 2、触电事故、 3、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 5、塌方事故 据统计,这五种常发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是加强安全管理,搞好事故预防的重点。,17,(六)、按法律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新老工人上岗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特殊条件下可同时签订“安全劳动合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身安全和健

7、康。,18,(七)、法定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 1、公司教育、 2、项目教育、 3、班组教育。 这既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益。按法律规定,所有新上岗的劳动者在上岗前都必须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同时,不论是老工人或新工人重新上岗或转换工作岗位也必须重新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重新上岗工作。,19,(八)、必须佩戴有效的上岗证 持证上岗,最重要的标志是佩戴安全生产上岗证。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胸前都必须佩戴单位签发的安全上岗证,以示证明自己已经接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其考试合格,可以上岗了。,20,(九)、特种作业的定义 对操作者本人和其它工种

8、的作业人员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如:电工作业、锅炉运转、起重作业(包括各种起重作业、起重指挥和起重司索)、压力容器作业、金属焊接(气割)、机动车驾驶和建筑登高架设等等。,21,(十)、特种作业人员 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国家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国家授权的专职监管部门、机构,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证资格方后可上岗。,22,(十一)、依法杜绝“三违”现象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被称为安全生产中的“三违”现象,它是安全生产的大地。常言道: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据国家劳动安全监察部

9、统计,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违”行为造成的。因此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依法杜绝“三违”现象的产生。,23,(十二)、“三违”行为的法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它企事业的领导、管理人员、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4,(十三)、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 安全生产法第7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这里的“事故现场”,指的是事故负伤者、事故具体发生地点、有关人员和事故波及区域的有关人员。 “ 立即

10、报告”指的是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一般是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本单位其它负责人。,25,(十四)、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发生后,要由领导带队,组织事故调查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6,第三个问题,安全劳动保护,27,(一)、什么是安全劳动保护 安全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和企业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

11、健康。 安全劳动保护在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的和具体的规定,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权享受有关物质和精神上的劳动保护。,28,(二)、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 在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第174号令,决定从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起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除此之外的时间工作都属于加班,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待遇。,29,(三)、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的权利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结合安全生产法大可归纳五大权利: 1、享有工

12、伤保险和工伤求偿权。安全生产法第4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否则属于侵权行为。,30,2、享有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权。安全生产法第4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 3、享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用人单位不得因此打击报复。,31,4、享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安全生产法第46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在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

13、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5、享有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同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进行打击报复。,32,(四)、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从业者为未成年工。 对未成年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禁止安排加班加点和夜班作业,以保障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33,(五)、配发和正确佩戴安全帽 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给施工现场的人员配发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帽重量不得超过400克。 正

14、确佩戴方法是:安全帽帽衬与帽壳不能紧帖,其间隙为:帽衬顶部间隙2050mm、四周为520mm,以便起到通风和缓冲作用。必须系紧下颚带,当人体坠落时可保持安全帽不脱落,起到对头部保护作用。,34,(六)、高处作业正确使用安全带 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是一项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国家建设部规定: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是时,必须佩戴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是违法违章行为。 正确使用安全带的方法是:先把安全带系好在自己的腰间。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1、不准把绳打结使用, 2、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必须挂在连接环上使用。,35,(七)、带电作业“两绝缘”防护 触电伤

15、害是一种常发性事故,也是一种死亡率最高的事故。凡是从事带电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严格专业技术培训的特殊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采取“两绝缘”防护措施: 1、必须穿绝缘鞋; 2、必须带绝缘手套; 防止发生触电伤害事故。,36,(八)、电、气焊作业“三戴一穿” 电焊、气焊是一种特殊作业,凡是从事电焊、气焊(割)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防护: 1、戴好电、气焊手套; 2、戴好防护眼睛;3、戴好防护面罩; 4、穿好绝缘鞋; 严防触电伤害事故的发生。,37,(九)、有害作业项目 “三防护” 防止职业病发生,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是劳动保护的重要内容。凡是从事有尘、有毒、有噪声等有害作业项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防护

16、: 1、配戴防尘面罩防护; 2、配戴防毒专用口罩防护; 3、配戴防噪声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4、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8,(十)、职工岗前和工作中的健康检查 为掌握和了解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预防职业病伤害的发生,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工作中的定期身体检查,填写和保存好职工身体检查档案。 对职业病伤害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39,(十一)、操作旋转机械设备“三紧三不准” 施工作业现场使用的旋转机械设备,除了安装安全防护罩以外,其操作人员要穿专业工作服装,并做到: 1、三紧: A、上衣袖口必须束紧; B、上衣下摆必须收紧; C、裤腿必须扎紧。 2、三不准: A、不准戴手套、 B、不准系围巾、 C、女工发辨不准露出帽外,应盘在工作帽内。,40,(十二)、安全保护的“禁令”没商量 1、民航总公司有“严禁酒后驾机”的禁令; 2、交通运输部门有“喝酒后一律禁止开车”的禁令; 3、建设部规定:“严禁酒后上班”。 4、安全保护的“禁令”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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