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处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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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来源于网络,如有重复请自行下载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培养学生具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根据乐清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条例(试行稿)第三条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学生穿戴应整洁、大方,标志佩戴整齐。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一)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披发,染发、光头等怪异发型的;(二)佩戴首饰;穿奇装异服的;(三)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教学区;在规定时间内未穿校服达3次的;赤膊的;(四)无故不带校园卡达3次的。第三条 学生要举止文明,应讲卫生自觉保持环境整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2、一) 对同学叫侮辱性绰号的;讲脏话,辱骂他人的;(二) 乱吐痰、口香糖的;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等的;从楼上往楼下倒水、扔杂物的;无故不打扫“切块包干区”卫生的。第四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第一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一)早退、迟到(含迟出、迟归)次数累计达到3次;(二)在教学区、生活区拍打“三大球”的;(三)违反体育馆开放时间进入运动的;违反图书馆、计算机房有关规定的;(四)在教室内用餐的;(五)买菜买饭不排队、破坏秩序的;(六)自学课、早(晚)自修时间无故离开教室搞其它活动的;(七)无故不出操的;(八)集会时看书报、喧哗、不守秩序的;(九)不服从学生干部

3、、值周班学生管理的;(十)进出校园(含寝室)不打卡的;(十一)未经规定手续进行销假或未在规定时间返校的。第二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未经许可在校内举办生日庆贺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二)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书刊的;(三)在校园内吸烟、喝酒、猜拳、打牌的;(四)无故不参加升(降)旗仪式的;(五)横穿、践踏校园绿化带的;(六)住校生未经请假在外留宿、迟归的;(七)在寝室内点蜡烛的;(八)翻越阳台、校园围墙出入学校、寝室或运动区的;(九)私自使用多用插座、热得快、电烧锅等高危电器或私拉电线的;(十)无特殊情况私自使用消防设施的;(十一)无故不参加学校分配的各项重要工作;

4、(十二)经常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分配的;(十三)未经许可,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燃烧纸张等);(十四)携带、藏匿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寝室的;(十五)恶意消费其它同学校园卡内的钱。第五条 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从重处分:(一)不论以任何理由,打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打群架,持械行凶,拉拢校外青年、学生参与打架的,给予记过处分;(二)旷课次数一学期累计达5节,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10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超过15节,给予记过处分;(一个晚自修计2课时);(三)早退、迟到次数一学期累计达10次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四)考试出现舞弊行为的(夹纸条、交头接耳、翻书、抄袭他人试卷等),

5、该科作零分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用手机作弊等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具体按乐清中学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执行;(五)无故不参加考试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六)赌博的,偷窃的,不论数额大小,给予记过处分;(七)男女生交往过密脱离公共场合的,给予记过处分;(八)进经营性网吧,给予记过处分;(九)在校园内使用小灵通、手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无效的,给予记过处分;(十)无故损坏公物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十一)发生传染病而故意隐满不报或未及时报告医务室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十二) 恶意顶撞老师;不通过合理正当手段反应意见,在校园内粘贴大(小)字报或带头恶意起哄酿成群体事件

6、的,给予记过处分。第六条 批评教育三次,视同一次警告处分;警告处分两次,视同一次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警告两次,视同一次记过处分;记过两次,原则上不予撤销。第七条 多次违纪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暂停住校直至取消住校资格处理,或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在家教育反思。第八条 凡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入党考察、评优、推荐、保送、各类奖学金获得等资格;并且,在该生学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按乐清中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办法第五条有关精神执行。第九条 凡被处以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并且没有被撤销的一律记入该生毕业档案。第十条 凡一学年有十人次学生被处以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的班级,取消该班级评优资格。第十一条 宿舍区违纪按照住宿学生违纪处罚暂行办法执行。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末尽事宜,另行通知。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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