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伤保险》之湖南拟规定职工离职前须检查职业病

上传人:住在山****ck 文档编号:148519116 上传时间:2020-10-2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工伤保险》之湖南拟规定职工离职前须检查职业病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20年-《工伤保险》之湖南拟规定职工离职前须检查职业病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20年-《工伤保险》之湖南拟规定职工离职前须检查职业病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0年-《工伤保险》之湖南拟规定职工离职前须检查职业病》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工伤保险》之湖南拟规定职工离职前须检查职业病(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此文档来源于网络,如有重复请自行下载。湖南拟规定职工离职前须检查职业病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进行健康检查,看是否存在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这一规定有望在今后强制执行。 9月7日,记者从湖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湖南省实施办法(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已完成起草,并全文公布于省政府门户网站,向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送审稿要求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要按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将适用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工伤待遇提高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 送审稿第二十九条职工因

2、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2个月的本人工资。 送审稿第三十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解读依据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送审稿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关条款全部进行了修改,如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

3、补助金标准增加,分五至六级、七至十级两种,分别增加2个月和1个月的标准。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破产企业工伤保险支付按原标准发放 送审稿第四十二条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保的,按有关规定预留,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给经办机构。 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按规定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未参保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 解读送审稿认为,凡是基金支付的长期待遇,只要其原已参加工伤保险,不管企业是否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其待遇还是按原渠道支付。同时,送审稿明确,对难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餐饮、商贸、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和矿山等行业,可按照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业病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职工做健康检查 解读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要进行健康检查,但很多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义务,现实状况是在落实工伤待

5、遇中无法明确责任主体。为强调这一问题,送审稿增加了强制用人单位进行职工离职健康检查的义务性规定,并明确了民事责任承担。 送审稿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在劳动关系终止、解除前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前,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并按本办法享受相关待遇,诊断为疑似职业病的退休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仍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未对职工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后期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以事故发生时间点作为法律适用点 送审稿第四十七条20xx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在20xx年按照条例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原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执行。 解读新旧交替,如果法律适用不同,可能存在能不能认定工伤以及同样是工伤但待遇相差近2倍的问题。为此,送审稿借鉴黑龙江省的做法,拟规定以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点作为法律适用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