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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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1.040.30 P33 备案号: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 42/T 55920 替代 DB 42/T 5592013 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of low energy consumption (征求意见稿 2020-10-12) 20-发布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 42 20-实施 DB 42/T 55920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 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

2、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共分 10 章和 9 个附录。主要内容是: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4 基本规定; 5 规划布局与建筑设计;6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与建筑节能构造设计;7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8 给水排水设计;9 电气设计;10 可再生能源与空气能应用等。 本标准与 DB42/T 559201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章节结构; 修改了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方法; 局部调整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 提升了门窗传热系数要求; 增加了基本规定; 增加了建筑节能构造设计; 增加了可再生能源与空气能应用; 增加了围护结构基本构造与

3、常见材料性能参数附录。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7-68873088,邮箱: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邮寄湖北省建筑节能协会(主编单位) (地址:武 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12 号建设大厦 12 号 15 楼,邮编 430061) 。 ”本标准主编单位: 本标准参编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审查人员: DB 42/T 55920 III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2 4基本规定2 5规划布局与建筑设计 3 5.1规划布局3 5.2建筑设计3 6建筑围护结构热工与建筑节能构造设计4 6.1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 6.2建筑

4、节能构造设计 7 7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 9 7.1一般规定9 7.2供暖9 7.3通风与空气调节10 7.4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的冷热源11 7.5监测、控制与计量13 8给水排水设计14 8.1一般规定14 8.2供水系统14 8.3热水系统15 9电气设计 16 9.1供配电系统16 9.2照明 17 9.3电气设备19 10可再生能源、空气能应用 19 10.1一般规定19 10.2太阳能利用 19 10.3空气能利用 19 10.4地源热泵19 附录 A体形系数的计算 21 附录 B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23 附录 C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24 附录 D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26 附录

5、E平均窗墙(地)面积比的计算27 附录 F外遮阳设施的外遮阳系数28 附录 G围护结构基本构造与常见材料性能参数32 附录 H设备与管道最小保温、保冷厚度选用表54 本标准用词说明57 条 文 说 明 58 DB 42/T 55920 1 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基本规定、规划布局与建筑设 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与建筑节能构造设计、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给水排水设计、电气设计、 可再生能源与空气能应用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宿舍、住宅式公寓、商住楼的住宅部 分、托儿所、幼儿园等)节能设计。 2

6、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 8175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 GB 1957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7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66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1455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4500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9540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0721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

7、效等级 GB/T 31433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96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7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52民用建筑设计导则 GB 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 50368住宅建筑规范 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 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JGJ 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T 151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JGJ 242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8、DB42/T 1332分体式空调器室外机设置技术标准 DB 42/T 55920 2 3术语 3.0.1体形系数shape coefficient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 3.0.2建筑物的东、南、西、北朝向north,south,east,west orientation of buildings 南朝向指南偏东30 (含)至南偏西30 (含);北朝向指北偏东30 (含)至北偏西30 (含);东朝向指东偏南60 至东偏北60 ;西朝向指西偏南60 至西偏北60 。 3.0.3热桥thermal bridge 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中具有以下热工特征的部位,称为热桥。

9、在室内采暖条件下,该部位内表面温 度比主体部位低;在室内空调降温条件下,该部位内表面温度又比主体部位高。 3.0.4遮阳系数shading coefficient (SC) 在给定条件下,玻璃、外窗或玻璃幕墙的太阳能总透射比,与相同条件下相同面积的标准玻璃(3 厚透明玻璃)的太阳能总透射比的比值。 3.0.5外窗综合遮阳系数overall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SCw) 考虑窗本身和窗口的建筑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与 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 3.0.6采光系数daylight factor 在室内给定

10、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 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 3.0.7太阳辐射吸收系数()solar absorptance 材料表面吸收的太阳辐射热与其所接收到的太阳辐射热的比值。 3.0.8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seasonal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制冷季节期间,空调器进行制冷运行时从室内除去的热量总和与消耗电量的总和之比。 3.0.9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annual performance factor 空调器在制冷季节和供热季节期间,从室内空气中除去的

11、热量与送入室内的热量的总和与同期间 内消耗电量的总和之比。 3.0.10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 在规定的不同环境温度情况下,空调设备按25%、50%、75%和100%负荷率进行制冷运行的加权平均 制冷性能系数。 4基本规定 4.0.1低能耗建筑室内热环境设计和供暖空调系统能效比计算取值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表4.0.1室内热环境设计和供暖空调系统能效比计算取值 工况 卧室、起居室等 居室室内设计温度 换气次数 供暖空调 系统能效比 供冷26 1.0 次/h 3.4 供暖18 2.6 4.0.2湖北省主要城市气候分区区属划分成为表4

12、.0.2所示的二个子气候区。 DB 42/T 55920 3 表4.0.2湖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分区 气候分区地名 A 区除 B 区以外的地区 B 区房县、竹溪、五峰、咸丰、利川、神农架 4.0.3建筑节能设计应结合建筑功能, 综合采取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与资源利用效 率。 4.0.4建筑节能设计应优先采用绿色建材和节能标识产品,墙体保温隔热和节能门窗应选用定型产品 和成套技术。 4.0.5当外墙保温设计选用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应进行保温系统抗风荷载性能验算。 4.0.6建筑节能设计应进行保温系统的构造设计。施工图应有围护结构保温层范围示意图(包括平面 图与剖面图)和节点构造图及

13、索引。 4.0.7全装修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空调区的冬季热负荷和夏季逐时冷负荷进行计算。 4.0.8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规划布局与建筑设计 5.1规划布局 5.1.1居住建筑规划布局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群体的布局应营造良好的风环境,保证室内及室外活动空间的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 气流对区域微气候及建筑本身的不利影响,并避开冬季不利风向。 2宜进行场地风环境典型气象条件下的计算机模拟预测,优化建筑群布局。 5.1.2建筑物宜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布置。建筑平面布置时,宜优先使居室朝向南偏东 15至南偏 西 15范围,不宜采用东西不利

14、朝向布置。当建筑处于不利朝向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5.1.3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有关建筑间距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城市居 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中有关日照时间标准的规定,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5.1.4配建的绿地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要求。宜采用立体绿化、复层绿化,合理进行绿化配 置,减少硬化地面,改善居住区室外夏季热环境。 5.2建筑设计 5.2.1建筑设计应优化建筑形体、内部空间布局,充分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围护结构保温隔热 的构造设计与遮阳等措施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照明等系统的能耗。 5.2.2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必须符合表 5.2.2 限

15、值的规定。建筑物体形系数的计算必须符合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 表5.2.2建筑物的体形系数限值 建筑层数气候分区3 层4 层 建筑物体形系数 A 区0.550.45 B 区0.500.40 DB 42/T 55920 4 5.2.3建筑物的东、西向和南向外窗及透明幕墙、坡度不小于 30 度的坡屋顶天窗、天窗透明部分应 采取有效遮阳措施。 5.2.4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其直接或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卧室、起居室(厅)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 8%,明卫生间的自然通风 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 5%;当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外设置阳台时,阳台的自然通风开口

16、 面积不应小于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和阳台地板面积总和的 8%; 2厨房的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 10%,并不得小于 0.60 m 2;当厨房 外设置阳台时,阳台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厨房和阳台地板面积总和的 10%,并不得小于 0.60 m 2。 5.2.5采用分体空调器和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时,应设置或预留空调器和热水器室外机及热水器水箱的 位置和条件,其设计应符合湖北省地方标准 DB 42/T 1332分体式空调器室外机设置技术标准等的 有关规定。 5.2.6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等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其安装构造应确保安全可靠,并应具备安 装、检修与维护条件。太阳能集热器位置应保证有效日照时数不小于 1400 h/a,其有效日照时数应根 据工程实际计算确定。 5.2.7平屋面宜采用种植屋面,东西向外墙可采用墙体垂直绿化。 6建筑围护结构热工与建筑节能构造设计 6.1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6.1.1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1.1的规定。外墙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应 考虑结构热桥的影响,取各朝向外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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