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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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人才培养和社 会需求,引导广大教师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全面履行教师 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工教育教师队伍,特制 订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技 工教研室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 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的人员。 第三条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助理讲师、二级实 习指导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 导教师、正高级讲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 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 合格 ” 以上。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者,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 基本合格” 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不得 申报。 2年度考核有“ 不合格 ” 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 并从下一年度起2 年内不得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 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 年内不得申报。 4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销者,不得申报。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 用能力)考核合

3、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 相关规定,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研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 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第七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讲师资格: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 该职务4 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技工院校教学工作2 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技工院校教学工作3 年,或获得博士学 位后从事技工院校教学工作1 年,经考核能胜任或履行讲师职责, 可以直接认定讲师资格。 第八

4、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熟悉技工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教书育人,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 法得当,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德育、课程改革、专业建 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工作。任 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担任过1 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教学质量较高,教 学效果好。学期平均课时量在180 学时以上(校级领导应有实际 授课或讲学能力,教学工作量达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中 层教学管理干部应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近 4 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 考核均在“ 合格 ” 以上。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班主任或中层教学管理 工

5、作 3 年以上。 3具有指导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4开设校级公开课3 次或县(市、区)级1 次以上。 第九条专业教师技能要求 专业教师应达到本专业(工种)四级(中级)以上职业资格。 第十条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教学改革试验、实验室筹建改造 等工作,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2本人或培养、指导的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或学科竞赛中成 绩优异,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表彰。 3在教育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校级 以上表彰和奖励。 4评为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 第十一条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 译

6、著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 篇以上。 2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工作(本人撰写2 万字以 上)。 3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2 万字以上)。 第四章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第十二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 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受聘该职务5 年以上。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 格并受聘该职务4 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技工院校教学工作2 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技工院校教学工作3 年,或获得博士学 位后从事技

7、工院校教学工作1 年,经考核能胜任或履行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职责,可以直接认定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熟悉技工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教书育人,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 法得当,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德育、课程改革、专业建 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工作。任 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胜任本专业(工种)的生产实习教学和相关专业理论课的 教学工作,学期平均课时量在180 学时以上。近4 年学校年度教 学质量考核均在“ 合格 ” 以上。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班主任或中等教学管理 工作 3 年

8、以上。 3具有指导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4开设校级公开课3 次或县(市、区)级1 次以上。 第十四条专业技能要求 在本专业(工种)方面有较全面的实际操作能力,达到本专 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第十五条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参与完成实习设备的安装、调试或大修、改造等工作。 2本人或培养、指导的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或学科竞赛中成 绩优异,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表彰。 3在实习教学管理和实习教学改革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校 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4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或参与完成专业(工种)实习场地建设、装备计划、设计、改造

9、 等工作;或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项目开发、技术改造,取得较高 的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1 篇以上与本专业(工种)相关 的论文。 2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工作(本人撰写1 万字以 上),或承担实习课题的设计、编写完整的实习指导讲义在校级以 上范围内推广使用。 3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1 万字以上)。 第五章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资格: 1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 并受聘该职务5 年以上。 2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

10、受 聘该职务2 年以上。 第十八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 能,对技工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具有鲜明的教学理念,了解本专 业国内外发展状况与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具有较丰 富的教书育人经验,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具 备下列条件: 1系统担任过2 门以上课程(以1 门课程为主)的讲授和全 部教学工作,学期平均课时量在180 学时以上(校级领导应有实 际授课或讲学能力,教学工作量达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中层教学管理干部应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近 5 年学校年度教学质 量考核均在“ 合格 ” 以上,其中至少2 次为 “ 优秀 ” 。

11、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 教学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从事中层以上管理岗位3 年以 上。 3具有指导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4开设校级公开课、示范课4 次或县(市、区)级2 次或市 级 1 次以上。 第十九条专业教师技能要求 专业教师应达到本专业(工种)三级(高级)以上职业资格。 第二十条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课题负责人组织或独立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研究并通过 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2本人或培养、指导的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或学科竞赛中成 绩优异,获得市级以上前6 名。 3在学校管理、教育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

12、绩, 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4评为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 教育工作者称号。 第二十一条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译 著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 篇(其中至少1 篇为专业教研论文)以上。 2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工作(本人撰写3 万字以 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 篇以上。 3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3 万字以上),同时在 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 篇以上。 第二十二条破格申报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获得大专

13、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 年以上,取得讲 师资格并受聘该职务6 年以上。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 并受聘该职务4 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该职 务 1 年以上。 (二)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除具备第十八、十九、二十条款外,学校年度 教学质量考核至少3 次为 “ 优秀 ” , 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 文 3 篇以上; 或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不少于二分之一), 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 篇以上;或参与编写正式 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5 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公开 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 篇以上,还须

14、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本人或培养、指导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或学科竞 赛获前3 名。 2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教改课题的主要承担者(前3 名)。 3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 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等称号。 5省级示范专业、精品课程负责人。 6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推广、运用中取得较高的经济 效益(年均30 万元以上),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第六章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

15、并受聘该职务5 年以上。 2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后,取得一级实习指导 教师资格并受聘该职务2 年以上。 第二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 能,对技工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具有鲜明的教学理念,了解本专 业国内外发展状况与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具有较丰 富的教书育人经验,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具 备下列条件: 1胜任本专业(工种)的生产实习教学和相关专业理论课 的教学工作,学期平均课时量在180 学时以上。近5 年学校年度 教学质量考核均在“ 合格 ” 以上,其中至少2 次为 “ 优秀 ” 。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16、并能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 行教学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从事中层以上管理岗位3 年 以上。 3具有指导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4开设校级公开课、示范课4 次或县(市、区)级2 次或市 级 1 次以上。 第二十五条专业技能要求 在本专业(工种)方面有较全面的实际操作能力,达到本专 业(工种)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第二十六条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课题负责人组织或独立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研究并通过 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组织完成专业(工种)实习场地建 设、装备计划、设计、改造等工作;或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项目 开发、技术改造,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10 万元以上)。 2本人或培养、指导的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得前6 名。 3在实习教学管理和实习教学改革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得到 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4评为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 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称号。 第二十七条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1 篇以上与本专业(工种)相关 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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