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上传人:雨水 文档编号:148147368 上传时间:2020-10-17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4.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广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20年广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20年广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0年广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广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精品范文2020年广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夏天到了,很多在户外工作的人都关心起防暑降温的话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 2019年广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

2、湿度 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3、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

4、求。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

6、.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

7、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推荐阅读:2020年宁夏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补贴发放标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最新处方管理办法全文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