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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治狱,大兴驷马之门,汉朝的于公,东海县人,曾经为县里的狱吏。当时郡里有一个孝妇,寡居守节,同时尽心孝养自己的姑姑。姑姑怕自己妨碍侄女再嫁的机会,所以自缢而死。姑姑的女儿认为是该孝妇所杀,所以诬告该孝妇逼迫其母而死,妇无法辩解,于公也力争不可得。孝妇死,之后东海县旱三年。 后来太守来巡视,于公为该孝妇申诉冤情,同时到该孝妇的墓前祭祀,之后才下雨。 于公任狱吏所评议断决的案子,民众皆允服。有一次,于公家的门坏了,父老乡亲们一起商量如何修建,于公说:“可以高大其门,使得能够容纳驷马车盖,我我治理狱案多阴德,并无冤枉,子孙必然有兴旺之人。”后来他的儿子定国,果然做了丞相,封平西侯。他的孙子永侣,为御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