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石尾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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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 废矿石尾矿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儋州排浦丰祥尾矿加工厂 编制日期:2019年9月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

2、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废矿石尾矿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儋州排浦丰祥尾矿加工场法人代表杨应友联系人杨应友通讯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瓜兰村委会田头村联系电话13098989366传真/邮政编码571741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瓜兰村委会田头村立项审批部门儋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批准文号2019-469003-47-03-0072

3、46建设性质新建R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号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占地面积(平方米)5333.6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2%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儋州排浦丰祥尾矿加工厂原经营的丰祥石场主要进行花岗石开采,丰祥石场原采矿项目因儋州市国土局要求,高铁沿线不得进行爆破作业,故丰祥石场已于2018年12月闭坑,并通过了儋州市国土局的验收。2019年6月,由于环保、供给等方面的管理限制,开采河沙作为原料供给市场已经难以保障需求,因此儋州排浦丰祥尾矿加工厂拟在原丰祥石场建设废矿石尾

4、矿加工项目,设置一条机制砂生产线,年加工尾矿20万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44号文)及2018年4月28日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机制砂生产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儋州排浦丰祥尾矿加工厂委托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和分析相关资料等工作的基础上,我公司编制完成了废矿石尾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 工程内容及规模:1、建设地点与范围 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瓜兰村委会田头村,地理位置见附图1。2、建设

5、内容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为500万元,占地5333.6m2,建设内容主要有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加工车间等,生产规模为180000t/a机制砂。(1)主体工程:建设石场石料年加工18万吨加工车间,包括破碎、筛选、皮带运输等占地面积约3000m2,安装有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脱水筛、压滤机等设备。(2)储存工程:物料堆场包括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占地面积各为1000m2。(3)环保工程:破碎、筛选采用湿式作业;厂区道路硬化;全封闭堆场;建设1个污水罐;建设危废暂存间30m2。3、工程总体布置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内容见表1-1。表1-1 项目工程组成项目名称规模主体工程生产线占地面积30

6、00m2,内设破破碎机、震动筛、制砂机、洗砂机、脱水筛、压滤机等设备;辅助工程原料堆场占地面积1000m2,用于储存矿石料成品堆场占地面积1000m2,用于存放成品砂公辅工程供电系统市政电网供电给水系统生产用水由南侧水塘供给。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产废水经过污水罐缓流、絮凝作用后将泥浆排出,再进入污水净化罐沉淀,最后进入压滤机压滤成泥饼,经处理的废水回用于洗沙工序。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废气处理水喷淋设施,布置在破碎机、制砂机;厂区道路定期洒水;全封闭堆场。固废处理污泥脱水压滤机,废泥渣外售制砖厂,建设危废暂存间30m2。4、原辅料来源及消耗 项目主要原料为尾矿,企业已和儋州

7、利拉恒源石料有限公司签订材料供应协议,厂内生产所需的原料均有该公司进行供应。原料进厂后运至原料堆场堆放。原辅材料消耗见表1-2。表1-2 本项目原材料消耗序号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单位年消耗量储存位置原料来源1尾矿t/a20万原料堆场儋州利拉恒源石料有限公司供应5、产品方案本项目建成后,年加工200000吨石场尾矿,项目产品机制砂产量为180000t/a,具体产品方案见表1-3。表1-3 产品详细列表序号型号规格产量单位用途1机制砂(规格:0.6mm)180000t/a搅拌站、道路建设、住宅建设等6、主要设备 本项目设置一条机制砂生产线,年产机制砂18万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4。表1-4 主要

8、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1振动给料机136012颚式破碎机32076013颚式破碎机250120024圆振动筛3227025输送带减速机65036输送带减速机55047输送带减速机35018水洗轮182829脱水筛1836110制砂机1216111污水罐/112污水净化罐/113压滤机/1 7、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南侧为原来矿山的采空区,因矿山挖掘坑经长时间下雨积水形成一处水塘,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罐处理后回用,损耗的补给水由南侧水塘供给。(2) 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方式,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雨水经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沙工序;(3)供电项目用电依靠当地电

9、网提供。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项目设有人员10人;项目年生产320天,每天工作10小时。9、依托关系说明本项目利用原有丰祥石场5333.6m2用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污水罐进行处置,员工住房依托原石场铁皮板房(厂外),生活污水依托板房配套化粪池。根据业主提供资料,三级化粪池可储存15m3,可满足本项目需求,环保设施依托可行。厂区南侧为原矿上采空区,因长时间下雨形成一处水塘,项目生产用水依托该水塘进行补给,据调查,该水塘内水量足够满足项目生产需求。10、总平面布置及分析厂区为方形,总占地5333.6m2,分为生产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占地3000m2;原料堆放区位于生产区

10、西侧,占地1000m2;成品堆放区位于生产区东侧,占地1000m2;原料堆放区、生产区、成品堆放区由东至西依次紧密布置,减少生产过程中原料运输的距离,降低了厂区无组织扬尘产生;平面布置详见附图。11、产业政策及其相符性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中均未列出,故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不在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内。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其他非金属矿物制造业未在禁止准入类以及许可

11、准入类名单内。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中要求到2025年,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生产的机制砂石占比明显提高。同时鼓励利用尾矿生产机制砂石。海南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中指出,应多渠道加快推进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鼓励非石料矿山通过技术改造综合回收利用废石尾矿等资源,生产建筑用碎石、机制砂;本项目通过外购尾矿加工机制砂,符合国家及地方鼓励发展方向。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国家及地方政策。12、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用地权属本项目选址位于儋州市排浦镇瓜兰村委会田头村,项目租用儋州市排浦镇和丰村委会和丰村小组内

12、共4个农户土地用于项目生产,本项目建设单位与土地权属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详见附件2。(2)与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项目所在地块用地占用一般耕地3795m2,占用园地1538.6m2。现企业已取得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出的关于同意儋州排浦丰祥采石场兴建临时初加工和堆放场的函(儋自然资函【2019】176号),同意将位于儋州市排浦镇禾丰村民委会和丰村小组旁8亩(合5333.6m2)土地给儋州排浦丰祥采石场使用,作为兴建临时初加工和堆放场用地。(3)与环保要求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地势平坦,

13、无不良地质,适合建设。根据动力气象学分析,项目所在地盛行风为东北风,距项目最近敏感点位于东南侧1327m处,处在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位置,项目营运时引起的大气及噪声污染对其影响不大。项目交通运输路线避开了城镇居民密集区,减少了物料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4) 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不在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海南省生态红线管理规定。(5)与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机制砂生产项目,根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所述,本项目应执行条例如下:第三十四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

14、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划定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运输路线,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道路保洁应当采用低尘作业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喷雾等措施,并根据道路扬尘控制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时增加作业频次,提高作业质量,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均为非国家淘汰类或禁止类设备,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间,配备水喷淋,降低粉尘产生;厂区设置定期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车选用封闭式罐车,并且对出场区的运输车都经过淋洗后方才出场,最大程度减少了运输工程的粉尘污染;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由此可见,建设单位采取的大气防治措施与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所规定要求相一致,符合地方环保政策要求。 综上可知,本项目因此选址符合环保要求,选址可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利用原丰祥石场生产场地,目前石场开采已闭坑,但设备未撤离,用地上堆放大量原采矿时遗留的砂石,现需向外清运。现污染情况主要为砂石料堆放产生的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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