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制度变迁和启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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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经济学论文题 目:我国土地制度的变迁和启示 一 摘要 主席说: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但土地问题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研究我国土地制度,尤其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历程及其影响,能为我国制定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具有重大意义关键词 土地制度 改革 农村二 建国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历程 第一阶段:19491953年,农民土地所有制阶段 1. 第一阶段土地改革的背景 在旧中国,封建的土地所有制长期居于统治地位,农村的土地分配权极不平衡,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手中,大量农民只能通过租种地主土地的方

2、式进行生产,长期处于地主的残酷压迫下,生活苦不堪言。另外农村生产资料的配置也是很不平衡的,地主不仅占有大量土地,而且还占有大量耕牛、农具、房屋等主要生产要素。地主拥有大量生产资料却不耕田,这种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状态,这种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状态,不仅难以保证土地的生产效率,更导致了一系列社会矛盾,致使土地问题几乎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因此,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便很快地开始实行了。 2.第一阶段土改的容 岳云和继康 在新中国农地政策的历史嬗变及逻辑启 示阐释土地改革第一阶段是(1949 年 1952,这一阶段是农户土地私有, 自主分散经营。农地政策的基本任务就是废除封建

3、 土地所有制, 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 发展农业生产, 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制度目标。3第一阶段土地改革的特点 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于农民,农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土地的自主经营者;土地产权可以自由流动,允许买卖、出租、典当、赠予等交易行为;国家通过土地登记、发证、征收契税等方式对土地进行管理。4. 对第一阶段土地改革的评价 剑军的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嬗变认为建国后 第一次土改是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土地制度变革尽管使地主、富农的利益受到损害, 然而它却使大多数的农民从中 受益, 广大农民的生活也因此得到极大的改善。这种政府推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也为后来的农

4、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二阶段:19531978年,合作和集体经营阶段1. 第二阶段土地改革的背景 1953年春起,各地开始普遍试办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并有较多数量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同年末,中央强调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正日益变成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继续前进的重要环节,于是揭开了农村第二次农村土地改革的序幕2. 第二阶段土改的容 1)1956年3月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章程,标志着全国基本实现了初级合作化,农民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作股入社,由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因此经营权已离开农民家庭,与农户初步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期,对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途径、步骤、方针、

5、原则做了系统的论述,1955年7月把党在合作化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作为右倾机会主义来批判,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1955 年10月使合作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偏离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特点:土地入股分红。入社的农户将土地以入股的方式,归合作社统一经营,社员仍拥有对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并按规定的比例参与分红。对土地和农具等生产资料统一使用,对社员劳动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共有因素增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自愿互利是农业合作社创办所遵循的重要原则。由此可见,初级农业合作社没有改变土地和其他重要生产资料的私有性质,但已经有了公有的生产资料和公共积累,在分配中既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成分

6、,也有按劳分配的因素,是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评价:初级社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统一经营,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个体经营的缺点,可以再较大的围,根据国家建设和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种植计划,因地制宜安排种植农作物,充分利用土地的潜能,突破了过去吃什么种什么的小圈子。由于合作社统一使用劳力,因而能够按照劳力的强弱和技术特长实行合理的分工,这样能够发挥每个社员的特长,提高劳动效率和农活质量,也为开展多种经营创造了条件。多劳多得,成为分配果实的主要方法,先后耕作的矛盾得到克服,生产资料对劳力的剥削大大减少,社员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也能合理分红,大大提高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关系全体利益的集

7、体观念。实现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社员集体性不断加强,便于进行政治和文化教育,社员关心国家政治,对远景认识更清晰,农村充满了朝气活力。 2)1958年,为扩大规模经营,中央实行小社并大社,进而又推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1958年8月并社过程中,自留地、零星 果树等都逐步自然地变为公有.一个月即结束了农民土地私有制,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归于合作社,农户家庭经营主体地位被农业基层经营组织与基本经营单位取代。评价:由于取消了土地报酬,实行完全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就能够充分发挥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高级社的规模比初级社大,大型的合作社能够集中更多的人力、物力

8、、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和各项基本建设,同时也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准备了条件;高级社由于取消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能更多地扩大公共积累,提高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高级社规模大增产高,能够有力量有办法安排和照顾老弱孤寡的生产和生活。高级社能够更好的贯彻和实行国家的生产计划,更够更多的增加粮食、棉花、油料和其他农产品的商品量,大大加强农业对工业的支援,加快国家工业化速度。随着生产资料私有的消灭,社员社会主义的意识也在不断增长,旧的生活方式在逐渐改变,社会上充满热爱劳动团结生产的气象。3) 从1959年开始,中国农村开始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确定了农村土地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单位的制度,并且恢复了社员的自

9、留地制度。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1959年2月紧接着中央要求各地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以及浮夸风等不良风气,允许社员经营少 量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恢复农村集市贸易。1962年,中央农村土地政策针对农用地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和明确:生产队围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定下来后,长期不变。1962年9月1963年中央又对社员宅基地进行了规定,社员宅基地都归生产队集体所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归各户长期使用;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永远归社员所有,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生产队所有。特点:一“大”二“公”和政社合一。所谓一“大”就是规模大,一乡一社,几千农户,几万人口为一个公社。“公”就

10、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化程度高。经过人民公社话运动,除了农户自有的生活资料,整个农村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已转为公社集体所有。“政社合一”就是以乡为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政府的合一,实际上就是乡政府行使管理农村经营活动的权力。评价:我们要辩证地看待人民公社化运动,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不断借鉴经验,完善自我,结合社会实际发展完善决策方略,从而更好地为中国共产主义事业服务。一方面,我们既要看到它消极的一面,以此为鉴,不断努力改正,避免重蹈覆辙。第三阶段:1978年现在,家庭承包经营阶段1. 第三阶段土地改革的背景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经济开始发生转变。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

11、开放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经济改革始于农村,核心就是土地政策。以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制度全面解体,新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经营体制确立。20多年以来,中国的农村土地政策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变迁主要围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展开。2. 第三阶段土地改革的容3. (1)19781983年,人民公社制度结束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的过渡时期 “文革结束后,首先就是要稳定土地政策。1978年,中央强调继续和维持1959年以来三级所有的体制;同时指出,社员自留地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经营方式上肯定了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的责任制;但仍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不许

12、分田单干。1979年政策开始放宽,初步肯定了包产到户的办法,允许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 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可以包产到户,但仍不许分田单干。 1980年春,关于包产到户的问题争议比较激烈。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应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同志的正式表态统一了人们的认识,有力地将刚刚兴起的农村土地改革政策向前推进,同年9月,中央文件对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了肯定。此后,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形式为主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如燎原之势,迅速推开,到1981年10月,全国农村基本核算单位中,建立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已占97.8,其中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占到50。 1982年元月

13、,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第一次明确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突破了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框框,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还特别指出,它不同于合作化 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消除了人们的思想疑虑,促进了包产到户的迅速发展。同年12月,修正后的宪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同时规定恢复原来的乡、镇、村体制。这标志着实行了20多年的人民公社开始解体。 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

14、农业合作化理论在中 国实践中的新发展,并对家庭承包责任制给与了高度的评价:克服了管理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的弊病,继承了合作化的积极成果,坚持了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某些统一经营的职能;这种分散经营与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既可以适应当前手工劳动为主的状况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又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2)19841991年,稳定和发展时期 中央又连续发出3个一号文件,开始关注农村、农业的具体发展问题,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稳定,改革全面转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农业生 产资料流通领域,并进行了土地流转的探索和实践。连续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

15、村政策的,在中国农村改革史上成为专用名词五个一号文件. 1984年,中央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为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资,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是年中国粮食产量达到历史性的高峰,标志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这一重大改革政策的成功,但也伴随着出现了第一次全国性的卖粮难的现象,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在思想上和实践 中出现了波折和动摇。 针对这一现象,中央一方面提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并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将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另一方面明确规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中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加以完善。这种双层经营体制,在统分结合的具体容和形式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容纳不同水平的生产力,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集体经济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决不是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一定要长期坚持,不能有任何的犹豫和动摇。针对农业面临的停滞、徘徊和放松倾向,中央强调要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1987年在农村改革面临进退两难选择的时候,中央决定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土地制度是主要的试验项目。 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82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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