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法制史系统表-古代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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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史系统表:夏 商 西周夏商西 周春 秋立法思想明德慎罚、以德配天1、实施德教,以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德教的手段使天下臣民臣服。扩展为:“礼治”:要求君臣父子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生活。礼:有别2、用刑宽缓,在制定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不应一味的使用严刑重罚。体现于西周各项刑罚适用原则中。立法概况禹刑王命 誓汤刑誓:出兵前盟誓、军法诰:君对臣、上对下的告诫命:对具体事发布的命令一、周礼: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五礼:吉-祭祀 凶-丧葬 军 宾 嘉-冠婚礼刑关系: 礼(积极、正面规人们应做、不应做之事);刑(消极被动,违礼皆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

2、夫”; 出礼则入刑二、宗法制度嫡长子继承;小宗从大宗、诸弟从长兄;各成一级,共事天子三、吕刑(甫刑)贯彻明德慎罚;规定赎刑;强调:宽严适中,中正、中罚、中道四、九刑 1国“铸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子产)(叔向反对)2 邓析“竹刑”(国)3 晋国“铸刑鼎”:第二次公布成文法(鞅)(孔子反对)4 宋国“刑器”5 楚国“朴区之法”、“笷门之法”意义:标志着奴隶制法律体系走向瓦解,封建制法律体系逐步形成。主要罪名昏、墨、贼乱政疑众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冠攘奸宄(聚众抢劫)3、贼-_破坏礼法; 芷-_隐匿贼; 盗-_窃取财物; 奸-_盗用国家宝器4、徇私枉法 五过 惟

3、官-_畏权势而枉法 惟反-_报私怨而枉法 惟-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惟货-_贪赃受贿而枉法 惟来-受人请托而枉法)刑罚奴隶制五刑:墨、 劓、 剕、 宫、 大辟1圜土之制(徒刑)2嘉石之制(拘役)3赎刑(非独立刑罚)刑法原则1 老幼犯罪减免 三赦:幼弱、老耄、蠢愚2 区分 故意(非眚)与过失(眚) 惯犯与偶犯 惯犯惟终 偶犯非终 看偏旁 对比朝 (端) (不端) 三宥:过失、弗知、遗忘3 罪疑从轻 罪疑从赦 皋: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4 宽严适中原则 中正、中罚、中道民事法律容早期:父死子继兄终弟继晚期:嫡长子继承1、官员:司约(管理契约);质人(管理市场)2、契约:质剂(买卖契约,质-_奴隶牛马、长

4、,剂-_兵器珍异、短); 傅别(借贷契约)3、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 同姓不婚 父母之命 4 六礼:纳采(提亲)、问名(对八字、卜卦)、纳吉(订婚)、纳征(聘礼)、请期(订婚期)、亲迎5 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 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司法机关士 理 正 史 司寇大司寇 小司寇 司刑 司刺 司厉司法制度天罚神判圜土夏台、钧台(中央监狱)天罚神判圜土、囹圄jiu里1、 狱(刑事)断狱; 讼(民事)听讼2、五听 :刑讯方法辞听-言语表达 色听-_面部表情 气听-_呼吸 耳听-_听觉 目听-_眼神3、三刺:讯群吏、讯群臣、讯万民法制史系统表: 汉 三国两晋

5、南北朝战 国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指导思想1、一断于法2、刑无等级3、轻罪重刑4、法布于众1、缘法而治2、法令由一统3、严刑重法1、黄老思想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约法省刑 2、礼法并用,德主刑辅 曾对总则部分进行修改的:律 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 刑名后增法例; 北齐律刑名、法例合并为名例,并置于首;法律形式律 令 法律答问封诊式 廷行事 律 令 科解释 比(决事比、类推)律 令 科 比 格(北最早、东时以格代科) 式(法律文书、西)主要律典1法经: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2商鞅变法:天下不一而归于一改法为律连坐、分户富国强兵夺贵族权力法治主义:依法治国、以吏为师、轻罪重罚廷行事判例律法律答问1

6、87条司法解释封诊式调查、诉讼程序、案例为吏之道约法三章汉律60篇九章律:六篇户、兴、厩傍章律:18篇,礼仪制度 越宫律:27篇,宫廷警卫朝律:朝贺律6篇,朝贺制度1、律(新律):“八议”;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篇目 增至18; 改革刑制,为封建制五刑创造条件2、晋律(泰始律) :服制;刑名后增法例;篇目增至203、杜律4、北律: 官当 北时出现格5、北齐律: 重罪十条;定为12篇,名例为首;承前启后,影响隋唐;法条明审、科条简要;设置寺;废除宫刑;封建五刑雏形6、麟趾格:东补充律7、大统式:西公文程式(正式的法律形式)西时废除宫刑主要罪名与刑罚朝1、共盗:5人以上 群盗:农民起义2、官吏渎

7、职:见之不举、纵囚、不直、失刑3、逋事(逃避服役)、乏徭(集合报到后再逃走)1 侵犯皇权: 矫制矫诏、大不敬、废格诏令、阑入与失阑、祝诅巫蛊2 危害统治:左官、出界、酌金、阿党附益3 渎职:命罪、见知故纵4 杀伤罪、盗窃罪5镇压起义:大逆无道、首匿、通行饮食法重罪十条北齐律反逆(造反) 大逆(毁坏宗庙、宫殿) 叛(叛变) 降 恶逆(打杀尊亲属) 不道(残忍的杀人) 不敬(盗用皇帝器物或不敬)不孝 不义(杀长官老师) 乱(乱伦)1死刑:具五刑 2肉刑:墨 劓 斩左右趾 宫 3徒刑:城旦舂 鬼薪白粲 隶臣妾 司寇4笞刑:上级官员对下级5赀刑:赀甲、赀盾(罚金刑) 6赎刑7耻辱刑:髡剃发 耐剃须 完

8、 封建制五刑初步形成:正式确立为开皇律1死刑:绞 斩2流刑(北周分五等,2500-4500km)3鞭刑 杖刑4废除宫刑 西(547年)、北齐(569年)刑法原则1、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定2、区分故意与过失:端故意 不端过失3、盗窃按脏值定罪4、共犯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5人以上)5、累犯、加重处罚6、自首减轻处罚7、诬告反坐1上请原则 官贵犯罪优待2恤刑原则 矜老恤幼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标志:封建法律开始儒家化1八议律亲故贤能功贵勤宾,此8种人犯罪,可议其所犯,减免刑罚2官当北律律以官爵折抵徒罪封建特权法的发展3准五服以制罪晋律根据丧服的5种等级确定刑罚轻重。斩衰亲、齐衰亲、大功亲、小功亲、缌麻亲

9、(巧记年限:31.953)服制越近,以尊犯卑,处罚越轻;服制越远,以尊犯卑,处罚越重经济法律容1田律:田租与口赋,国土资源2厩苑律仓律:畜牧业3工律工人程均工律:官营手工业4酒业官营专卖5效律:度量衡4金布律司空律:货币流通, 11:11盐、铁、烟酒专卖2重农抑商 3对外贸易中央机关1皇帝 2廷尉:中央司法审判3 御史大夫:行政监察 监察御史:法律监督 廷尉 御史大夫 御史中丞司隶校尉1、寺(北齐)寺卿、少卿2、御史台、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晋)3、尚书台(晋)三公、二千石司法制度1 起诉:告诉、自首、纠举告发 公室告:公诉,官府必须受理非公室告:子盗父母,官府不予受理2 讯狱:讯问被告 治狱

10、:庭审案件3 不直:故意加重减轻刑罚 纵狱:有罪不判4 乞鞠:嫌疑人不服,要求再审1、举劾:公诉 告诉:自诉严禁:越诉 卑幼告尊长 诬告 2、复传:再审 读鞫:宣读判决 乞鞫:上诉3、春秋决狱 据春秋“论心定罪”:符合忠孝,可减免。4、 秋冬行刑5、录囚 对在押犯复核,以便平反冤案1、登闻鼓直诉:西晋、北2死刑复奏:三国将死刑权收归中央3、 刑讯制度化:测囚之法 断绝饮食(南朝)测定之法 鞭笞后罚站(南)重伽、大杖(北)车辐粗杖压踝(北齐) 注意:、汉时期“鞫”、“狱”不同。法经 (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1、时代背景:战国初期,相 悝 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第一部封建成文法

11、典。2、主要容、特点:(1)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剥夺旧式奴隶制贵族的世袭特权。经济上:实行“尽地力之教”、“善平籴”,大力发展封建经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2)容:篇名:盗、贼、网、捕、杂、具A、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方面:盗法偷窃; 贼法杀人伤人 B、诉讼法: 网法(囚法)囚禁、审判罪犯; 捕法追捕盗贼C、其他:杂法“六禁”: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D、总则:具法3、历史地位 (1)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当时的成果、代表、总结。(2)为后世奠定基础:体例上:六篇直接为、汉继承;容上:盗、贼、网、捕、杂、具的容大都为后世继承和发展。晋南北朝重要律典总结项目律典篇数(条数)结

12、构容特点、革新新律18刑名八议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20(602)法例律服制定罪精简法律条文。“刑宽”、“禁简”北律20名例官当参考汉、晋律特点的著名法典北齐律12(949)刑名法例重罪十条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法条明审、科条简要律20官当北周律20流刑分等法制史系统表:隋 唐 宋朝代项目隋唐宋指导思想(合并单元格多为唐朝容)1、德本刑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2、宽简 稳定 划一律 令 格 式 编敕:汇编皇帝临时发布的敕令编例:汇编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条例、指挥)或审判的典型案例(断例)法律形式律 令(政权组织) 格(官吏守则、行政法规) 式(行政组织规则、公文程式) 典(行政法律)主要律典开皇律 1体例定为12篇,500条律文; 2封建制五刑法定化;3区分公、私罪;4改“重罪十条”为“十恶”5完善八议:例减、听赎、官当;大业律18篇,删去十恶1、武德律:渊,以开皇律为基2、贞观律:标志唐基本法典定型3、永徽律疏(唐律疏议)唐律特点:礼法合一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刑持平语言精炼明确,立法技术高。影响:后世、周边。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4、开元律疏5、唐六典:第一部系统的行政法典6、大中刑律统类 “刑统”宋1、宋刑统宋太祖建隆初年。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容沿袭唐律,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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