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协议格式(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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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协议格式(协议样本)The ultimate goal to be reached by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协议范本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 精品合同 / Word 文档 / 文字可改实用范本 | DOCUMENT TEMPLATE合同格式 前期物业协议格式(协议样本)说明:以下合同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目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合同目的不同于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具体的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目的是合同双方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

2、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篇一: 甲方: 乙方: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大会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本物业名称: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座落位臵第 22 页 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向乙方提供服务;2、

3、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及 小区业主临时公约,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每 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 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1、向乙方提供房屋

4、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 5 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七)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及法律规规定应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的资料。(八)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可接受委托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并合理收费。(九)属于乙方管理维护范围的位于业主专有部位的共用设施、设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该部分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时有义务通知乙方维修的义务,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十)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

5、管理服务费等合同规定或政府规定的各项费用。 (十一)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三条:合同期限(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自工程竣工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本物业正式入伙之日起计。业主委员会成立,在其权属范围内合法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后,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终止时间以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正式移交之日为准。第四条:管理服务费用(一) 物业管理服务费1、 本着服务业主、微利经营的原则,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酬金制的收费管理办法。2、 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物业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 (含公共

6、分摊面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如下:双拼别墅: 元/月*平方米 联排别墅: 元/月*平方米叠加别墅: 元/月*平方米 九层复式: 元/月*平方米九层公寓: 元/月*平方米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元/月 商业部分: 元/月*平方米如本物业未实现水电费抄表到户,则由乙方负责代为抄表,代收水电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水电部门及城管部门统一标准执行,并根据水电部门及城管部门的调整作相应调整。(二)甲方未达到预期全部售出的销售目标而造成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空置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与前款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相同。已出售但产权单位(人)超过期限仍未办理

7、入伙手续的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用由产权单位(人)承担。(三)管理服务费标准可根据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和行业指导标准每年进行检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业主委员会成立后, 由业主委员会与乙方协商确定。(四)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物业使用人拖欠管理费用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五)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负责编制方案, 经双方议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执行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交纳上述资金并配合

8、维护工作。(六)乙方在接管本物业成立相应管理机构时发生的启动经费人民币元整,由甲方在本项目物业入伙前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前期服务期间乙方所需物品及装备在经过甲方批准后可先行购置, 费用由甲方支付,并从上述启动经费中扣减。(七)若因甲方原因(如未符合政府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强行入伙、产权纠纷等),致使乙方在本项目入伙后服务费收入无保障而导致乙方管理机构亏损的,则甲方需承担亏损至乙方能收到正常的管理费 为止。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考察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二)依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建设部(91)年 ZBP3000190 之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和

9、乙方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由乙方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甲方顺利完成入伙过程。其中包括:1 本物业竣工后,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全部合格,消防系统须经消防局验收合格。 2 依本合同提供管理用房,达到使用功能。3 本物业内应保证水、电、煤气“三通”,即拧开室内水龙头有水,排水管道能正常使用,排水畅通无阻,打开电闸有电,电视、电话、煤气管线到户。4 本物业二次供水水质经防疫部门检疫合格。5 物业应采用通透式围栏与外界隔离,实现封闭式物业环境。6 完成物业内园林绿化。7 入伙前十五天向乙方办理物业接管验收,设备接管验收前须向 乙方移交物业相关资料(移交清单于物业入伙前交付乙方)。(三)保证移交乙方管理的房屋、

10、设施、设备为按照国家验收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的合格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则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四)甲方须在本物业入伙后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处理物业保修期内在保修范围所发生的各类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及相关责任。(五)本物业内设置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机动车停车场自动管理系统、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等技防设施,以利本物业的治安防范;与物业公共区域内安置环保配套设施如:感应开关、自闭式水喉、分类垃圾房(箱)。(六)甲方按政府规定在本物业入伙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具备一定使用条件的、地面以上独套管理用房。(七)办理物业承接手续时,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 物业的报建、批准

11、文件,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 设施设备的订货合同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含 随机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 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所、设施设备的清单。5 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6 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九)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二)根据

12、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结合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三)在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共有部分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小区资源,自主开展各项服务经营活动,为业主的生活提供方便,所得收益应用于补充管理经费,不得损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四)参照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 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五)建立本物业的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六)负责制定本物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遵守,并进行监督。(七)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项目

13、销售期间样板物业管理服务及其相应服务计划,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八)在早期介入阶段,根据物业服务的其他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本物业在配套公用设施、机电设备选型、安装等方面的建议。(九)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十)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不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高空抛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七条:服务目标 (一)执行政府有关法律及市、区物业管理主管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并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 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二)本物业一经

14、入伙即按照 ISO9001:2000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完全入伙后一年达到该物业管理标准,符合 ISO9001:2000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三)乙方承诺:在物业符合政府要求的参评自然条件、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政府及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责任、义务,同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下评比的情况下,与合同期内依次达到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物业服务优秀小区管理标准。第八条: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单方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三十内一次性向对

15、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他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三)本物业预计入伙时间为 年 月 日,甲方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物业不能按时入伙而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给予甲方赔偿。因甲方原因使物业未能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有关入伙条件,致使推迟入伙或强行入伙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甲方须给予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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