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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国历史遗产“保护区”规划经验与启示,以巴黎第七区保护区为例,王红卫,陶澈,金锋淑,孙东东,摘要:法国的历史遗产保护在不断发展演变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明显公共政策属性的历史遗产保护 制度。本文从梳理法国历史遗产保护政策的演变历程、保护体系及构成入手,总结法国历史遗产保护区规 划的五个特点,接下来以巴黎第七区保护区项目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具体实践过程,剖析不同历史阶 段遗产保护思想如何在保护区内得到落实和体现,最后提出对我国现阶段历史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启示。 关键词: 历史遗产保护,保护区保护经验,Abstract: The historical heritage protection sy
2、stem in France has been gradually formed, which is characterized primarily by public policy,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ver the years. The history and system of French historical heritage protection policy are elaborated in this paper. Consequently, the five features of the planning of the French hist
3、orical heritage reserve are summarized. In addition, the case study of the Reserves in Paris vii zone is conducted with analyzing the protection ideas how to implement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 Finally, based on the above, the inspired opinion to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Chinas histor
4、ical heritage is proposed in this paper.,Keywords: Heritage Protection, Conservation Area,the Inspired Opinion to the Protection,法国历史遗产以其丰富的内容、众多的类别以及高质量的保护利用受到世界的认可,在 历史遗产保护的体系构成、规划内容、实施过程、管理方法等对世界各国的历史遗产保护和 利用有着深刻的影响。,1 法国历史遗产保护发展历程,作为历史文物古迹众多的国家,法国非常重视对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并建立了一系列 完备的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对不同历史时期遗产保护特点进
5、行解读,将法国历史遗产保护发 展大致划分为五个阶段。,1.1 第一阶段(1790-1840):历史遗产保护制度的萌芽,法国对重要建筑的保护可以追溯到 18 世纪初,法国大革命的爆发,革命者为消除封建 残余想方设法各种破坏。为避免有重要价值的建筑遭受不可挽回的破坏,1790 年 9 月国民 议会成立文物建筑委员会来组织和核查应被保护的建筑。1837 年成立了第一个关于历史建,筑研究的机构,并于 1840 年向法国历史建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 934 栋历史建筑名单,这一 行动对之后法国遗产保护体系的形成影响深远。,1.2 第二阶段(1840-1930):历史遗产保护制度的形成,19 世纪中期到 20
6、 世纪初在法国的遗产保护体系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标志着完 整保护制度开始形成。1840 年 10 月在文物建筑总监梅里美的倡导下颁布了法国第一部文化 遗产保护法历史性建筑法案,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1887 年 3 月颁布了第一部历史纪念物法,该法律强调从历史或艺术的角度对具有“国家利益”的 建筑物进行重点保护,也标志着国家干预的合法化,明确文物建筑周边环境的保护和对其本 身的保护同样重要。随后 1913 年颁布的历史建筑物保护法奠定了现代法国历史纪念物,保护的法律基础,与此同时法国的建筑遗产保护开始使用“列级”和“登录” 两种制度。 ,1930 年通过景观地保护法将
7、自然景观地和其中的建筑物也要实施列级、登录制度,遗 产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1.3 第三阶段(1930-1980):历史遗产保护制度的完善,这个时期法国的遗产保护制度得到进一步丰富,1943 年对原 1913 年的历史建筑物保 护法进行修改,提出“历史建筑周边地区”的概念,规定每栋列级的建筑周边半径 500 米范围内要受到严格控制,标志着对遗产的保护开始从单个建筑扩展到周边环境。20 世纪 50 年代法国开始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城市更新运动,使得很多老城遭到严重的破坏,1962 年马尔罗法的的颁布,标志着法国“保护区”制度的建立,真正将建筑与城市发展紧密 结合在一起,强调保护不仅是物质更新,更
8、注重改善环境品质和保护区活力;同时明确在保 护区划定后要编制规划即 “保护和价值重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此方式来管理 保护区。,1.4 第四阶段(1980-2000):历史遗产保护制度的丰富和延伸,1983 年法国颁布地方分权法,国家将部分中央政府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与此同时 一种新的保护区类型 “建筑和城市遗产保护区”(ZPPAU)产生,该制度使地方政府对其所 属土地有城市规划权的同时,也具有相应的保护和管理权。在此基础上 1993 年增加了“景 观”的内容,制定了景观保护与价值体现法,并建立了“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区” (ZPPAUP)制度,该制度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机制
9、。,1.5 第五阶段(2000 至今):历史遗产保护制度的全面发展,进入 21 世纪,法国的遗产保护已不仅仅是原来的物质更新保护,更强调与社会、文化 需求相结合。2002 年保护区规划出现“文化可持续发展”4。2004 年 2 月遗产法典颁,布,标志着法国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取得了重大突破。2010 年 7 月颁布 2010-788 号法律又称 格雷内尔 II 法“Grenelle II”,将“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区”替换为建筑与遗,产价值提升区(AVAP) ,更加注重遗产的价值呈现和提升,以更具有发展弹性的保护区作 ,为强调保护刚性的保护区的补充。,法国遗产保护体系经历百余年的发展演变,保护
10、规划从最初单纯的物质空间转变到物质 及周边环境,再到强调遗产与社会、经济、文化等环境高度融合,成为一种公共政策,实现 保护区可持续发展(如图 1 )。,图 1-法国历史遗产保护演变及颁布主要法律法规,资料来源:作者自绘,2 法国遗产保护体系构成,法国的遗产保护体系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众利益的保护。将各类列入国家名录的遗产作 为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其中包括自然的、城市的、人文的等,具体而言,目前的法国的遗产 保护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历史建筑,景观地,历史建筑周边地区,保护区,建筑、城市和景观 遗产保护区以及建筑与遗产价值提升区六种类型(表 1),而保护区则在法国遗产保护体系 上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法
11、国文化和交流部 2015 年提供的数据显示,历史建筑数量 44665 处,保护区 106 处(如图 2),城市建筑与景观遗产保护区 620 处,建筑与遗产价值提 升区 80 处。,表 1-法国历史遗产保护体系构成,(资料来源:作者整理),法律法规及,构成类型 历史建筑,时代背景,核心内容/思想,颁布时间,法 国 大 革 命 以 及 1905 年颁布的政教 分离法律对大量建 筑遗产的破坏,历史建筑 物 保 护 法 (1913 年),文物建筑保护首次建立“列级”和“登录” 制度。,工业革命对自然景 景观地保 观资源的破坏和污 护法(1930,保护对象包括“纯粹”的自然景观以及自 然与人工环境相结合
12、的景观。,景观地,染,年),历史建筑 保 护 法 (1943 年),历史建筑 周边地区,明确“列级”或“登录”的历史建筑物周 围 500 米范围内的景观收到控制管理。,城市化运动,战争破坏及大规模 马 尔 罗 “城市更新”运动对 法 ( 1962,保护范围扩大,遗产的保护从单体建筑保 护延伸到城市片区。,保护区,历史城市的威胁,年),景观保护 将对象范围扩大引入“景观”,形成建筑、 与价值体现 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区,不仅是某个建 法 ( 1993 筑、某个街区,而是整个城市及城市周边,建筑、城市 “市镇群共同体”使 和风景遗产 得城市发展突破原,保护区,有的行政限制 年) 整合各种公共政策,
13、格雷内尔,自然环境作为对象,保护体现城市特色。,将遗产的性质从“保护对象”扩展到“地 方资源”,强调遗产动态保护,同时要与 地方规划(PLU)保持协调,建筑与遗产 推广新型城市发展 II 法(2010 价值提升区 更新模式、可持续发 年),展理念,Grenelle II,图 2 法国保护区 106 处分布图(截止 2015 年),图 3 第七区保护规划对新建建筑屋顶类型规定,资料来源:根据法国文化部公布资料改绘资料,来源:根据第七区保护区规划绘制,3 法国历史遗产“保护区”规划特点,法国保护区规划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对历史保护区的保护和利用、社会秩序维护、公众 利益保障有重要作用,被从“国家-地
14、方-社区”高度重视,形成了一套有效解决问题,操作 性较强的保护准则和规范,概括为以下五方面特点。,3.1 规划内容的精细化,法国保护区规划的精细化表现在针对保护区的各种构成要素制定详细的规定来指导保,护工作,保护区内所有工程项目都要经过 AUE 参照规划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以巴黎第七 ,区保护区为例,规划根据该保护区自身特点,制定了 15 项规定要求,包括对原有建筑、新 建建设、对公共空间品质和景观绿化植被、保留地块以及需要整体整治的地块的规定,同时 又对每项规定深入制定了若干的规定5。如对新建建设项目的规定涵盖了建筑后退红线、建 筑功能、建筑限高、建筑开口、建筑轮廓线、建筑立面材质及色彩、
15、建筑类型、屋顶类型(如 图 3)等,使得新建建筑更好地融入整体环境之中。同时对列入分级或登录建筑,建立详细 的数据库,对每一栋进行评估,并提出有针对的性的保护和利用措施。,3.2 成果形式的法条化,法国保护区规划成果形式基本一致,由三部分组成,即文本、说明报告以及相关图纸, 并附有建筑和空间信息卡。法规文本按照地区规划的规程进行编制,同时融入保护规划的相 关规定。内容基本上是按照法条化的形式进行表述;说明报告主要是针对文本的法规条款进 行逐条解释和内容扩展以及实施保护规划的法律、经济、社会经济问题的研究;图纸由规划 总图和相关说明性图纸,其中最主要的规划总图内容是将法规文本的相关控制要求在图纸
16、具 体空间落实,用不同类型图例将保护与价值重现规划的具体措施进行详细表达。从法国保护 区规划的内容形式可以看出其内容带有明显的公共政策属性,将专业技术语言转化为具有 “简单”、“通俗易懂”的规划条文,从而使其更具实用性和操作性。,3.3 规划编制的动态化,法国现行的保护区规划强调动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编制过程与当前的相关政策、 规划紧密结合,实时保持对规划的修正;其二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后,并不是将其作为“永久,规划” 一成不变,而是在编制完成后由法国文化部建筑和遗产司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等进 ,行评估,根据评估状况对保护规划相关内容进行修编。如里昂保护区规划要求每两年进行一 次评估,在评估基础上进行部分修订。,3.4 保护政策的多元化,法国当前城市遗产保护的充分实施还得益于全面的保护政策,涉及了保护区几乎所有领 域(经济、文化、社会、财政等政策),在其中的财政政策方面,法国自保护区制度建立之 初,就给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如南特市保护区规划规定凡是位于保护区内被登录/列级的 建筑、花园等的修缮都可以得到相应的维修资金补助,被列级和登录的建筑可以获得 55%6 的修缮费用,同时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