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如能复活万有引力等则必须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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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能证明本文基本观点不成立即可获得RMB贰仟元整。死人如能复活,万有引力等就必须毙命在上一篇博文的最后,小老儿引用了朱照宣等老师所编理论力学中的一段话,说明小老儿对当代许多物理学、力学专家关于质点系动量守恒定律、动量定理的证明“因计算而忘记思维”的指责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他们的话清楚地表明:他们意识到那种证明对力学公理的违背,意识到作用在不同质点上的力是不存在合力的。这与小老儿的看法一致,区别只是在用词造句以及努力的方向上:1)小老儿用词尖刻,并断章取义地借用恩格斯的话说我国的这些专家、学者“因计算而忘记思维”。朱照宣等老师则根本不批评对方,只是指出:在分析质点系的受力情况时,必须注意合力与主矢

2、量的区别对一个共点力系,它们是一回事;对一个非共点力系,它们就是两回事在此情况下就只有主矢量而没有合力。2)小老儿指责该证明因违背力学公理而不成立,并要求退回到半定量的证明即说明方法;他们则努力寻求使该证明成立的办法并且确实找到了1 朱照宣等老师对质点系动量定理的证明朱照宣等老师有关质点系动量定理的证明较简洁且挺有意思(下册第6页):质点系中各个质点的动量之向量和,称为质点系的动量,记作p,即p。对于第一个质点,有(mivi) (i1,2,n;jI)将上式从i1到in求和,得到。上式右端第一项是作用在质点系上所有外力的主向量。记作R;第二项是内力的向量和,根据式(5.2),它应为0。因而得出p

3、R。(5.5)这就是质点系的动量定理:质点系的动量对时间的导数等于外力的主向量。可见内力不能影响质点系动量的变化。此证明中出现的“第二项是内力的向量和,根据式(5.2),它应为0。”提及的式(5.2),是在此前给出的(同上书第4页),小老儿上面说此证明“有意思”即源于此:设质点系中共有 n个质点,作用在第i个质点上所有内力之和是,其中当ij时Fij0。作用在质点系中各质点上的所有内力的主向量为R或R,根据牛顿第三定律,应有FijFji, (5.1)所以有,即 RR。由此即得R0。 (5.2)这一结论也可以直接论证如下。根据牛顿第三定律,质点系中任意两点之间的相互作用力的向量和为零,因此所有内力

4、的主向量等于零。很容易看出:第一,如采用朱照宣等老师最后所说的“直接论证”,即简单到只有一句话的“根据牛顿第三定律,质点系中任意两点之间的相互作用力的向量和为零,因此所有内力的主向量等于零”,那么这一论证的后一半已经完成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用一堆来进行数学推导?这不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吗?“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又是什么事情?就是:对数学的莫明其妙的迷信似乎不用数学证明一下,结论就不成立!第二,如果不考虑主向量概念,并且忽略赵凯华和罗蔚茵两位老师使用的合外力(以及更莫明其妙的总力)概念,那么此证明与小老儿在上篇博文中引用的他们的证明差不多,至少是不存在实质性区别的。但麻烦就出在这儿2 在成功的证

5、明的背后认真比较一下两个证明,立即可看到它们之间非常重要的区别:赵罗两老师使用合外力概念,故他们的证明违背牛顿第三定律、违背力学公理。朱照宣等老师使用外力的主向量概念,那种原本违背力学公理的证明立即起死回生,并最终完成了动量守恒定律、动量定理的证明。因此,就解决这一证明本身的严密性而言,朱照宣等老师的功劳不容抹杀。他们的努力恰与圣经中宣扬的耶稣使死人复活相同耶稣让死人复活,朱照宣等则让原本荒诞的证明成为合理。加上一堆,更成了经定量证明了的科学!但问题是,同为北大教授的赵凯华的新概念物理教程力学,虽然出版在朱照宣等老师的理论力学13年之后,但依然并明确使用合外力概念及相关证明。这不有些奇怪?难道

6、他们会不知道朱照宣等老师的理论力学及其对此问题的看法?在“百度”键入“朱照宣”三字,即可搜索出一大堆有关他们这部著作的信息。说明他们这部著作在出版近30年后,依然被人看重。同在北大的赵凯华会不知道?怎么可能?那么,赵凯华老师又为什么依然要犯“因计算而忘记思维”的错误呢?其二,朱照宣等老师不知是否意识到:他们虽然成功地解决了质点系动量守恒定律、动量定理证明本身的逻辑严密性问题,但麻烦依然存在并更大。其直接表现是:和质点的动量定理无法统一。朱照宣等老师是这样叙述质点的动量定理的(上册第287页):质点在时刻t0到t之间的动量的改变等于这个时间间隔内外作用力的冲量。明明白白,这儿谈到的是“外作用力”

7、,而不是“外主向量”!虽然一个涉及的是质点,另一个涉及的是质点系,故而似乎这种处理方法并不存在问题。但由于质点与质点系是描述物体及其系统的两个理论模型,故而当它们被应用于现实的物体,需要依不同情况或者把它看作质点、或者看作刚体甚至质点系时,问题就必然会出现。如只要涉及万有引力、重力、电磁力等就是如此。因此他们已同时揭开了一个潘多拉盒子必然宣判这些东西根本就不是力,而只是一个个主向量!3 彻底贯彻主矢量概念,万有引力等也就只是一个主矢量图31表示存在于两个标准球体上四个质点ABCD之间的四个万有引力F1、F2、F3和F4。很容易看出:由于AD、BC线是异面直线,故F1和F3、F2和F4就不是两对

8、共点力。遵照朱照宣等老师的意见,它们分别只应该有主矢量,而不可能有合力。图31 万有引力只是个主矢量BCDF1F2F3F4AP1P2ABCD四个质点之间的情况如此,推广到一般,则图31中两个球上所有质点之间的成对万有引力,并且不管它们是两个球体各自的内力还是存在于它们双方之间任意两个质点之间的外力,虽然其中会有很多力是共点的,但更多的力相互间将和F1、F3,F2、F4那样是异面的。故存在于这两个球体相互间整体上的成对万有引力P1、P2,也就只是个主矢量,而不是合力。图32 为保持新月形薄板在水平面内的水平状态一般需要3个力F3F2F1再进一步推广到其它情况,如存在于两个带电体之间的静电力、存在

9、于两个磁极间的静磁力,以及作为万有引力特例的重力,也就统统都只是个主矢量,而不是合力、力。图32表示一块新月形的薄板。为保持它在水平面内的平衡,就需要有如图所示的三个力;只用一个力绝对不行。这就说明了重力不是力,而只是一个主矢量!因为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它没有确凿的作用点不可能用一个真实力,例如人施与它的力去平衡掉它,而必须用三个力。由此看来,朱照宣等老师引入主矢量概念虽然解决了质点系动量守恒定律、动量定理证明的中的逻辑严密性问题,但恰又必然地会宣判万有引力、重力、电磁力等不再是力,而只是一个纯数学的矢量。这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站在现行经典力学的立场上,这是一次为取得局部的成功而在关键、核心上的

10、失败!因为在现行经典力学中,万有引力、重力、电磁力等可是绝对确凿的力中的几种,怎么可能只是个主矢量!4 绝对的题外话:否定的否定经典力学的出路所在虽然已远离了本篇博文的主题,但小老儿还要说回来:虽然站在现行经典力学的立场上,朱照宣等老师的努力非常可笑,但他们真正的失误,并非如小老儿这篇博文着重揭示的为一个枝节问题而伤了关键、核心,而仅仅在于:他们没有认识到他们所说的“主向量”的本质。而在牛顿那儿就已经是接近解决了的问题翻一下牛顿的原理即可看到:现在被分别称为万有引力、重力、电磁力的存在,被牛顿统统称为向心力。并且它们还是外力的源泉之一(牛顿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王克迪译,陕西人民出版社、武汉出版

11、社,2001年版,第67页):定义4:外力是一种对物体的推动作用,使其改变静止的或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这种力只存在于作用之时,作用消失后并不存留于物体中,因为物体只靠其惯性维持它所获得的状态。不过外力有多种来源,如来自撞击、来自挤压,来自向心力。定义5:向心力使物体受到指向一个中心点的吸引、或推斥或任何倾向于该点的作用。属于这种力的有重力,它使物体倾向于落向地球中心;磁力,它使铁趋向于磁石;以及那种使得行星不断偏离直线运动,否则它们将沿直线运动,进入沿曲线轨道环行运动的力,不论它是什么力。从这些文字中可以直接看到:1)外力不同于向心力。众所周知,牛顿的原理是仿效欧几里德构建几何时的方法构建的。

12、鉴于他在定义了外力以后紧接着定义向心力,那么外力与向心力就是两个并列的基本概念或说范畴,两者绝对不存在种属关系。即既不能说向心力是外力的一种,也肯定不能说外力是向心力中的一种,它们互不隶属。2)外力具有瞬时性。这从“这种力只存在于作用之时,作用消失后并不存留于物体中”清晰看出。3)向心力是外力的一种源。这可从“外力有多种来源,如来自向心力”看出。4)向心力至少有重力、磁力、万有引力三种。由这四条,特别是后三条,就立即可以得出:现在所说的万有引力、重力、磁力,都不是力而是能产生力的东西。因为第一,它们都不具有瞬时特性只要物质存在,它们也将存在。图33 重力W产生真实的瞬时拉力(a) 静止的石头A

13、、B(b) 石头A拉动石头BABABWaa第二,它们确凿能产生具有瞬时特性的力图33(a)表示在悬崖边上有两块被长藤缠住的石头A与B。因纯自然原因,某一时刻在悬崖边上的石头A掉了下去。随后,它会如图33(b)所示拖动石头B向悬崖边上移动。而当石头B被它拉下悬崖后,石头A施与石头B的拉力随即消失。容易看出,石头A拉动石头B的,正是牛顿所说的具有瞬时特性的外力,而它又是由石头A自身的重力W产生的。这就是说,朱照宣等老师为使动量守恒定律、动量定理的证明成立而提出主向量概念,并必然导致万有引力、重力、电磁力等都不是力而只是一个主向量的观念,事实上又恰巧揭示了早为牛顿认识到了的上述事实。朱照宣等老师的不足,就在只停留在主向量概念之上,既没有想到把它与万有引力、重力、磁力等联系起来,更没有想到还应进一步去认识这些东西究竟是什么。自然,牛顿把这些东西统称为“向心力”也是不恰切的。因为它没有反映出它们的本质“向心力”是一个描述纯粹现象的词,仅仅反映万有引力、重力、磁力的方向指向中心,而没有反映出它们的本质特性:它们能产生力,并和力既有很多共同点但又不完全相同,关键区别是它们又没有确凿的作用点。还可以说一点:如本博客不被本人因故中止,那么在后面小老儿还会来谈这一问题,到时就会给“主向量”更换一个恰当的词语。在这儿就此打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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