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印章管理及使用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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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印章管理及使用暂行规定(华航院字200429号,2004年4月27日印发)为规范和加强对学院全称钢印、红印、院长手印章以及学院各单位印章使用的 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印章的管理1. 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各类印章的管理部门,院内各单位办公室是其所在单位印 意的管理部门。各单位印章的主管领导为本单位的行政(行政印章)或党务(党务 印章)主要负责人,并指定专门监印人。2. 刻制印章须经学院批准,并在学院办公室进行印鉴备案后方可使用。因机构 变化不能继续使用的印章须送缴学院办公室存档。3. 各单位印章主管领导应对本单位各类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严 防私用、盗用印章,违者后果自负。4.

2、各单位印章的监印人员应负责印章的使用和保管,并对其各类印章进行检查 和维护保养。5. 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学院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学院将依法公 布印章废止的同时,分别追究分管领导和监印人的失职行为责任。二、印章的类别和有效范围1. 各单位、部门印章是经学院批准刻印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法律效 力,不能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及其他契约类文书。只能以各单位、部门名 义在学院授权范围内或学院批准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使用。2. 专用印章是学院各职能部门为履行自己的某项专门业务而使用的印章,印文 除刊有单位的名称外,还刊有专门的用途。专用印章不能代表学院或单位的权力, 只代表印章上刊

3、明的使用范围。3. 钢印用于加盖各类证书照片的压印,不能作为文件、介绍信及其他票据凭证 的有效标志,不能独立使用。4. 院领导个人意、手印章,届于单位的公务意,代表学院领导人身份,是行使 职务的标志,具有权威性。三、印章的使用和审批1. 工作证、职称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离退休证件等照片压印,须经人事处核查准确后,方可用印2. 办理学生证,由各系提供名单或证明,经保卫部门核查后,方可用印。3. 毕业证书(成人教育学院的各类毕业证书钢印在省教育厅用印)、学位证书、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照片压印,须经教务处核查准确后,方可用印。4. 以学院名义上报、平送的文件,凭主管院领导签字用印。5. 以学院名义

4、签订的合同、协议和与银行的业务,凭主管院领导签字用印。6. 以学院名义颁发的证书、证件及奖状、请柬等,凭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用印。7. 科研项目、成果申请书、专利申请书等,凭主管院领导签字或科研部门领导 签字用印。8. 学院统计报表、工资申报表、职称申请表、计划任务书、海关免税申请、控 购物资审批、订货、向外刊登广告、学院各类汽车年审手续介绍信等,凭部门负责 人签字用印。9. 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等,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用印。10. 教职工(含离退休)、在校学生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手续,凭主管院 领导签字用印。11. 院长手写印章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聘书、法人委托书、项目申报书

5、、 学院与银行的业务等,须凭主管院领导和各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用印。12. 以学院办公室名义上报、平送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通知、公告、 请柬,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人签字使用学院办公室印章。13. 各类证明用印,本人应先到有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经学院办公室审核后, 方可以学院名义出具证明并用印。14. 各类介绍信用印,先持有本人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盖单位印章,然 后到学院办公室换取学院统一印制的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并盖学院骑缝章。原单位 开具的介绍信存学院办公室备查。15. 其它特殊情况用印,需经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方可用印。办公 室负责人不能确定的由主管院领导审定。四、印章的使用责任

6、和要求1. 使用印章的范围应与批准人的职权相适应。用印若出现不良后果,由批准人 负责。2. 正式印章必须在院内使用,印章不能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任何人不得 随身携带出外使用。3. 监印人员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活点用印数量。对于数量较大的文本,使用学院印章时,可由单位委派专人自行用印,学院办公室监印。4. 每次用印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日期、文件标题、摘要内容、份 数、印章种类、用印部门、批准人、经办人。5. 监印人员盖章时要规范,应骑年盖月,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活晰、美观,便 于识别,不能歪斜或颠倒。以单位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必须加盖学院印章。机关 正式公文应在落款处盖章。6. 凡需要学院盖章的公文、公函、协议书、合同书以及各种报表、申批材料等, 用印单位或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编号,分类登记,以备查询、存档。五、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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