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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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章 总第章 总 则则 1、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安装企业及其附属的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 械和动力设备机械的使用。 有特殊要求的和本规程未包括的机械设备的使 用,应按原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也可 制订补充安全使用条款。 2、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 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 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 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

2、备,必须按原厂 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新机 (进口机械按原厂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 定 。 5、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应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 6、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7、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 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8、各级领导人员应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规程; 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 都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本规程;各级机械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有责任检查监 督本规程的执行。 9、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 取得有关部

3、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 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10、凡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 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 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 严禁酒后操作。 12、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 往下投掷物件。 13、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 认真

4、填写交接班记录。 14、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 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 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5、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 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 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 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 17、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 机房、锅炉房等场所。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

5、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 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8、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9、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 保护现场, 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 原则进行处理。 20、建筑安装企业、附属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机械设备的使用,除应执 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起重机械第二章 起重机械 1、一般规定 1.1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1.2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 以及构件重量和分

6、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3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 鸣声示意。 1.4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 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 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 指挥人员负责。 1.5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 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6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 机露天作业。 1.7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 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 护装置,必须

7、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 代替操纵机构。 1.8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 机载运人员。 1.9 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 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 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 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0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 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扳,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11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 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8、标有绑扎 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 30。 1.1.2 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用,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 后方可进行作业。 1.13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 50cm 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 拉绳。 1.14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 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 禁带载自由下降。 1.15 条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

9、场条件,必须在线 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 得小于下表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m) 输电导线电压 1kV 以 下 115 (KV) 2040 (KV) 60110 (KV) 220 (kV )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 最近距离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 最近距离 1 1.5 2 4 6 1.16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 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7 起重视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 重机的要求。卷简上钢丝绳应连接

10、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 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 扭结、 弯折和乱绳。 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1.18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不得少于 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 数量不得少于 3 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下表)。最后一 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 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 的一侧, “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绳 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 13 左右。作业中必须 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与

11、绳径匹配的绳卡数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 (mm) 10 以下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绳卡数 3 4 5 6 7 绳卡间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1.19 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 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 7时或在规定 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下表规定时应予更换。 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d绳径)绳径) 钢丝绳结构 断丝长度 纲 丝 绳 号 型 式 范 围 6x191 6371 6x611 18x 19+1 交 捻 6d 30d, 10 19 19 38 29 58

12、27 54 顺 捻 6d 30d 5 10 10 10 15 30 18 27 1.20 起重视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20.1 表面有裂纹。 1.20.2 危险断面及钧颈有永久变形。 1.20.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 10。 1.20.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 50%,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 3 5。 1.21 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时(大直径取大值, 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 50时均应更换。 2、塔式起重机 作业条件 2.1 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以 下要求: 2.1.1 路

13、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为 812t/m2,重型塔为 1216t/m2; 2.1.2 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 1/1000; 2.1.3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 2.1.4 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 钢轨接头间隙在 36mm 之间, 接头之 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 2mm; 2.1.5 距轨道终端 1m 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 轮半径; 2.1.6 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2.1.7 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 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2.2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

14、作 业措施, 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 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 员在场监护。 2.3 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 超过 31000。 2.4 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 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简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2.5 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短限制器等安 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视,断绳保护装置必须 可靠。 2.6 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2.7 检查轨道应平直、 无沉陷, 轨道螺栓无松动, 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2.8 作业前重点检查: 2.8.1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8.2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2.8.3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2.8.4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2.8.5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2.9 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 凡与起重机接触的 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2.10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士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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