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牛屠宰检疫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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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牛屠宰检疫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牛进入屠宰场 (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 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牛的屠宰检疫。2. 检疫对象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鼻气管炎、日本血吸虫病。3. 检疫合格标准3.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4. 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查证验物 查验入场(厂、点)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2、 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4.2询问 了解牛运输途中有关情况。4.3临床检查检查牛群的精神状况、 外貌、呼吸状态及排 泄物状态等情况。4.4结果处理4.4.1合格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 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 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牛只送入待宰圈,不 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牛只不得混群。4.4.2不合格 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4.5消毒 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 行消毒。5. 检疫申报5.1申报受理 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 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

3、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 应说明理由。5.2申报方式现场申报。6. 宰前检查6.1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 反刍动物产地检疫 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6.2结果处理6.2.1合格的,准予屠宰。6.2.2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6.2.2.1 发现有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牛海绵状脑病及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 重 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6.2.2.2 发现有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 等疫病症状的,病牛按相应疫病的防治技术规范处理,

4、同群牛隔 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6.2.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 的实验室承担。6.2.2.4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 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6.2.2.5 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牛只,视情况进行急宰。6.3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病牛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 隔离圈等进行消毒。7.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牛的头、蹄、内脏

5、、胴体等统 一编号进行检疫。7.1头蹄部检查7.1.1头部检查 检查鼻唇镜、齿龈及舌面有无水疱、 溃疡、 烂斑等;剖检一侧咽后内侧淋巴结和两侧下颌淋巴结,同时检查咽喉黏膜和扁桃体有无病变。7.1.2蹄部检查 检查蹄冠、蹄叉皮肤有无水疱、溃疡、烂 斑、结痂等。7.2内脏检查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胃肠、脾脏、 肾脏,剖检肠系膜淋巴结、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检查有 无病变和其他异常。7.2.1心脏 检查心脏的形状、大小、色泽及有无淤血、出 血等。必要时剖开心包,检查心包膜、心包液和心肌有无异常。7.2.2肺脏 检查两侧肺叶实质、色泽、形状

6、、大小及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化脓、实变、结节、粘连、寄生虫等。剖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切面有无淤血、出血、水肿等。必要时 剖开气管、结节部位。7.2.3肝脏 检查肝脏大小、色泽,触检其弹性和硕度,剖 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大、坏死灶等。必要时 剖开肝实质、胆盘和胆管,检查有无硕化、萎缩、日本血吸虫等。7.2.4肾脏 检查其弹性和硕度及有无出血、淤血等。必要 时剖开肾实质,检查皮质、髓质和肾盂有无出血、肿大等。7.2.5脾脏检查弹性、颜色、大小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7.2.6胃和肠 检查肠祥、肠浆膜,剖开肠系膜淋巴结,检 查形状、色泽及有无肿胀、淤血、出血、粘连、结节等。必要时

7、 剖开胃肠,检查内容物、黏膜及有无出血、结节、寄生虫等。7.2.7子宫和睾丸 检查母牛子宫浆膜有无出血、黏膜有无 黄白色或干酪样结节。检查公牛睾丸有无肿大,睾丸、附睾有无化脓、坏死灶等。7.3胴体检查7.3.1整体检查 检查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以及 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脓肿和其他异常等。7.3.2淋巴结检查7.3.2.1 颈浅淋巴结(肩前淋巴结)在肩关节前稍上方剖开臂头肌、肩胛横突肌下的一侧颈浅淋巴结,检查切面形状、色泽及有无肿胀、淤血、出血、坏死灶等。7.3.2.2 骼下淋巴结(股前淋巴结、 膝上淋巴结) 剖开一 侧淋巴结,检查切面形状、色泽、大小及有无肿胀、 淤血、

8、出血、 坏死灶等。7.3.2.3 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7.4复检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 疫结果。7.5结果处理7.5.1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 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7.5.2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并按以下规定处理。7.5.2.1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的,按6.2.2.1 、6.2.2.2和有关规定处理。7.5.2.2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厂、点)方对病牛胴体及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 理规程(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 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7.5.3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 化处理。7.6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8.检疫记录8.1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 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8.2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 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8.3检疫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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