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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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立公司的准备工作一、 公司名称:准备 5 个备用的公司名称,可以按最佳选择依次排立,因为按工商注册规定,企业名称先要经过工商查询后才能确立,查询需要 5 个工作日。建议名称起的有个性化一点,这样容易通过二、注册类别:目前国家政策,教育咨询类的公司是需要有关教育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目前新成立 的公司,政府是不批的。经过咨询,可以成立商务咨询类的公司,它的经营范围可以做文化交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等,具体下面介绍。三、注册地址:因没有具体的经营地址,需要找中介代理公司,目前,找了二家代理公司。a) 注册资金 10 万,收取代理费 2000 元,但不包括工商登记的领证费用(1000

2、元左右) 。注册地在金山, 无管理费,税收优惠返还根据开票金额的 27%。 b) 注册资金 50 万,收取代理费 8000 元,但不包括工商登记的领证费用(1000 元左右) 。注册地在莘庄,无管理费,税收优惠返还根据开票金额的 40%。四、办理周期:如查名核准顺利,需要一个月左右。五、经营税率:咨询服务缴纳营业税,税率为 5%,贸易和加工小规模缴纳增值税,税率 3%,其他根据营业税或增值税缴纳的金额为基数,计算缴纳三费一税,税率 11%。六、经营范围的选择:.注册商务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大致内容作为参考,具体要按工商局为准,但从中可以确定一下大致和企业经营有关的内容。如:主营是文化交流,商务咨询

3、,企业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等,兼营的内容,在销售和生产加工栏再选一些,具体见红色提示部分。销售型:化工产品 ( 除危险品 ) 、粮油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干鲜果品、保健食品、酒 ( 零售 ) 、润滑油 ( 零售 ) 、包装食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玻璃制品净化产品、环保材料、环保设备、椰子油、棕榈油、电气设备、包装材料音响设备、阀门管道设备化妆品、厨房设备、纺机配件、标准件、汽配专用轴承及紧固件、工矿机电、陶瓷洁具、瓷制品、瓷砖、防水堵漏材料、彩钢板、铝型材料、灯具,珠宝玉器、自动门、石材、鲜花、船舶配件、船舶用品、水泵阀门、压缩机及配件、印刷机械、汽车保洁用品

4、、电梯配件、床上用品、水性涂料、电力热器、强磁化器、电子系统设备、工艺美术品 ( 除金 ) 、泠排水产品、气球、餐厅设备羊毛衫、速冻食品、墙壁开关、绘图仪器件、电子原器件、酒店配套用品、工程机械配件设备、棉纺织品、酒店宾馆用品、皮革制品、玩具、服装鞋帽、钟表眼镜及配件、花木盆景、纸制品、文教办公用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家具、五金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冷设备、家用电器、食品添加剂、电脑及配件、钛白粉、铜金粉、闪光片、胶浆、工艺品 ( 除金银 ) 、金属材料 ( 除专控 ) 、普通机械、汽摩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 ( 除专控 ) 、电讯器材 ( 除专控 ) 、机械模具、通用零部件、木材、钢

5、材、建筑材料、电光源产品、照明设备、木制品、不锈钢制品、矿产品 ( 除专控 ) 、仪器仪表、计量衡器具、成品饮料、扫描设备、电线电缆、健身运动器材、花卉、轴承及配件、医疗器材 ( 需经营许可证 ) 、庞物用品、 IP 卡、空白智能卡等服务型:电脑喷绘写真、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领域内四技服务、许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开发;应用、环境艺术设计 ( 资质 ) 、制冷设备领域内四技服务、电子机械技术领域内四技服务仪电计算机控制领域内四技服务、承接船舶维修领域内四技服务: ( 有关资质 ) 、绘图仪器领域四技服务、会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策划、电脑图文制作 、室内清洗服务、机电产品领域内四

6、技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市场研究策划 、艺术品、工艺品、礼品制作 、图文制作 、企业形象策划 、展览展示服务 ( 除主办展览会家电维修及其技术服务 ( 电工资质 2 张 ) 、室内外照明设计、安装 ( 电工资质 2 张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注册资金 500 万 ) 、房地产中介、经纪 ( 注册资金 50 万另需 5 张资格证书原件 ) 、房地产咨询 (50-100 万需 5 张资格证书原件 ) 室内装潢、物业管理 (3+2 工程师 1 会计师 1 经济师 ) 绿化工程、绿化养护、绿化植被、花卉租摆、摄影、美术设计咨询 、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公共安全防范工程、文化艺术交流和策划

7、( 除广告中介 ) 寄递业务 ( 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 ) 、个人形象设计及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商标代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公共关系咨询、机械维修( 2-3 张等级证书) 、贷运代理、贷物运输、物流、仓储、国际集装箱、建筑、水电安装管理、餐饮管理、代理报关、翻译生产加工型: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轴承及配件、热水器、水暖器材、小五金、铝制品、玻璃制品、金属构件、汽摩配件、焊接设备、电动机、清洗机及配件,五金机械、五金电器、纸制品、服装、木制品、帐篷、床上用品、针纺织品、电子产品、各类线带、加工稳压电源、通讯器材、仪表仪器等七、起草新公司成立的决议:股东会决议年月日,

8、和召开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实际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符合股东召开的相关条件,会议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该提议,并形成如下决议。决议内容: 1、 通过成立公司的决议2、 通过公司章程的草案股东签字:八、起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

9、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

10、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11、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12、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13、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1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监事

15、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16、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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