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业务行政审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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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业务行政审批项目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453号)办理对象及范围银行、农村信用社1、具有金融业务资格。2、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3、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4、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 2

2、.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进行审查报批; 4.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正式公文或备案表。 5.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 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2、3、4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承办部门国际收支统计科办理地点兰州市东岗西路698号11楼4号办公室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8800739网上办理情况无监督电话0931-8800702附件1:银行总行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

3、质/电子要求备注1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3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原件1纸质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单证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结售汇业务授权管理制度。4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5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6需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提交外汇业务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1纸质附件2:

4、银行分行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原件2纸质见附录二2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3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4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5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6总行及上级分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附件3:银行支行及下辖机构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原件2纸质下辖机构可以由支行集中办理备案手续,见附录二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

5、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3总行及上级分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附件4: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备案银行营业地址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金融许可证编号批准机关金融机构标识码已赋码 号码为:未赋码授权经营结售汇业务的上级行名称上级行授权时间结售汇业务备案类型对公结售汇业务 对私结售汇业务银行结售汇统计数据报送方式并入上级行报送 上级行名称:本行单独报送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备案对私结售汇业务需填写)是否已满足网络接入和设备要求:是否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使用身份:用上级行代码登录 上级行名称:用本行代码登录联系人员职责姓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主管行长部门负责人业务联系人声

6、明: 以上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真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授权银行签章 备案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签章)年 月 日附注:1、本表仅适用于银行分支机构。2、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营业网点无行政公章的,可以使用上级行行政公章替代,但其上级行需出具申请行无行政公章的说明材料。附2、4同。序号项 目内 容2项目名称银行(含农村信用社)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

7、发201453号)办理对象及范围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2.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及适当的风险识别、计量、管理和交易系统,配备开展衍生产品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3.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规定。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进行审查报批; 4.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正式公文或备案通知书。 5.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提交材料详见附件5办理时限20个工

8、作日办理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承办部门国际收支统计科办理地点兰州市东岗西路698号11楼4号办公室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8800739网上办理情况无监督电话0931-8800702备注附件5: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业务计划书原件1纸质2衍生产品业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原件1纸质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业务操作规程,包括交易受理、客户评估、单证审核等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2产品定价模型,包括定价方法和各项参数的选取标准及来源;3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架构、风险模型指标及量化管理指标、风险缓

9、释措施、头寸平盘机制;4会计核算制度,包括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5统计报告制度,包括数据采集渠道和操作程序。银行应当根据拟开办各类衍生产品业务的实际特征,提交具有针对性与适用性的文件和资料。3主管人员和主要交易人员名单、履历。原件1纸质4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规定的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序号项 目内 容3项目名称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办理对象及范围申请人可为境内银行总行或其分支机构。1、境内

10、银行总行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准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并已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2年(含)以上;(2)近2年(含)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3)上年度外汇资产季平均余额在等值2000万美元(含)以上;(4)近2年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为B级(含)以上;(5)具有完善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境内银行分支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准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并已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2年(含)以上;(2)近2年(含)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3)近2年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为B级(含

11、)以上;(4)取得其总行(或总社)授权。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进行审查报批; 4.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备案通知书。 5.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提交材料详见附件6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承办部门国际收支统计科办理地点兰州市东岗西路698号11楼4号办公室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8800739网上办理情况无附件6:境内银行总行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

12、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原件1纸质包括:业务操作规程、内部职责分工、统计报告制度、风险控制措施、会计核算制度等3与具备资格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本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件1纸质4上年度4个季度的外汇资产负债表原件1纸质境内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原件1纸质包括:业务操作规程、内部职责分工、统计报告制度、风险控制措施、会计核算制度等3与具备资格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本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件1纸质4总行(或总社)获准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备案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5总行(或总社)的授权文件原件1纸质序号项 目内 容4项目名称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市场准入审批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办理对象及范围1、申请人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资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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