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_0

上传人:痞** 文档编号:146440022 上传时间:2020-09-30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6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_0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_0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_0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_0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_0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_0》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_0(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民间协议书集合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民间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民间协议书 篇1 合同号:(下称卖方)为一方,(下称买方)为另一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 兹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

2、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 (1)交货期为; (2)装运港。 6.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 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

3、方可指定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

4、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9.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应遵照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

5、不能解决,则提交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12.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清单A 1.物品名: 2.货物规格: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

6、意溢短装总额之5) 4.单价: 5.总值:U.S.D. (每公吨价为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 清单B 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

7、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1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卖方代表:签字: 买方代表:签字: 注: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因种种原因尚不能直接往来,但只有通过双方都能接受民间贸易团体的或个人的名义进行贸易往来,称

8、之为民间贸易,系非官方的贸易。 民间贸易是单进、单出亦称单边进口和单边出口,逐笔成交。民间贸易合同的条款中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即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另一方的权利又是这一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是交付合同货物和移交单据,货物与单据必须相符;买方的义务是支付价款,验收货物。合同经签字生效。民间协议书 篇2 (下称卖方)为一方,(下称买方)为另一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 兹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

9、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 (1)交货期为; (2)装运港。 6.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

10、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

11、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9.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 应遵照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

12、量等争 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12.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清单a 1.

13、物 品 名: 2.货物规格: 3.数 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额之5) 4.单 价: 5.总 值:u.s.d. (每公吨价为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 装: 清单b 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

14、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1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卖方代表: 签字: 买方代表: 签字: 注: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因种种原因尚不能直接往来,但只有通过双方都能接受民间贸易团体的或个人的名义进行贸易往来,称之为民间贸易,系非官方的贸易。 民间贸易是单进、单出亦称单边进口和单边出口,逐笔成交。民间贸易合同的条款中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即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另一方的权利又是这一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是交付合同货物和移交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