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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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章 贸易术语,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与贸易有关的 国际贸易术语。了解国际贸易术语的常见国际贸易惯例,掌握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 教学要求和方法:掌握相关国际贸易术语的中英文表达及注意事项。运用国际惯例分析相关案例,以解决实践中会遇到的同类问题。 重难点:国际贸易术语主要中英文表达方式。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版和2010版,二者的区别,常用的贸易术语的运用及注意事项. 教学课时量:4课时,第一节 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术语,一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中合同订立和履行,往往按国际贸易惯例行事。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通用的习惯做法和通例。

2、,国际贸易惯例的形成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它是经过长期反复实践而形成的,内容比较明确和具有规范性,是各国人民在经济活动中多次重复的经济行为。 需要经过有关国家民事方面的承认,并有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它的实现,有赖于国际认可。 与现行法律没有冲突,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不违背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不违反国家利益。,国际贸易惯例的特点:,、通用性 、稳定性 、效益性 、准强制性,目前国际经贸中采用的主要惯例有:,合同方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贸易术语方面: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支付方面: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托收统一规则; 运输方面:统一提单的若干法

3、律规则的国际公约,联合国1978年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和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等;,保险方面: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等;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 仲裁方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等。,二、 国际贸易术语,(一)国际贸易订立合同时,必然要考虑下面几个重要问题: 1 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交货? 2 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承担? 3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以及通关过境的手续? 4 由谁

4、承担办理上述事项时所需的各种费用? 5 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它是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二)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5、,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是由美国9个商业团体制定的。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所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6种,分别为:,、Ex Point of Origin (产地交货) 、Free On Board (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Free Along Side (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6、 、Ex Dock (目的港码头交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以下六种贸易术语作了解释:(其中在解释FOB(Free On Board)术语时,又有六种解释)。,(一)产地交货(ex)卖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在约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如制造厂交货、矿山交货、农场交货、仓库交货等。,(二)在运输工具上交货(FOB)此术语又细分为六种 1、“在内陆指定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FOB按此术语,在内陆装运地点,由卖方将货物装于火车、卡车、驳船、拖船、飞机或其他供运输用的运载工具上。,2、 在内陆指定的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地点 (FOBfrei

7、ght prepaid to )按此术语,卖方预付至出口地点的运费,并在内陆指定起运地点取得清洁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后,对货物不再承担责任。,3、 “在指定的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出口地的运费” (FOBfreight allowed to )按此术语,卖方所报价格包括货物至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但注明运费到付、并由卖方在价金内减除,卖方在指定内陆地点取得清洁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后,对货物不再承担责任。,4、 “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FOB)按此术语,卖方承担至上述地点为止的货物任何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5、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Vessel)

8、按此术语卖方所报价格包括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到由买方提供或为买方提供的海洋轮船上的全部费用。,6 、“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交货” (FOB)按此术语,卖方所报价格包括货价及运至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的全部运输费用。,(三)船边交货FAS (free along side)指指定装运港船边交货(FAS Vessel )按此术语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所指定的海洋轮船船边、 船上装货吊钩可及之处,或交至由买方或为买方指定或提供的码头,(四)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地)(C and F)按此术语,卖方报价包括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内。,(五)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地)(CIF)按此术语,卖方

9、报价包括货物的成本、海运保险费和将货物运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内。,(六)“目的港码头交货”(ex dock)按此术语,卖方报价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将货物运到指定进口港的码头所需的全部附加费用,并交纳进口税。,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共有13种贸易术语,分为E、F、C、D 四个组,由国际商会制定。,41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

10、(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

11、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通则的4个术语:DAF 边境交货、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未完税

12、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 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含卸货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

13、式或多式联运。,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不含卸货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

14、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第二节 主要国际贸易术语,一、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CFR CIF,(一)FOB 全称为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按通则解释,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承担的基本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卖方。,采用FOB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

15、如下: 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买方义务: 、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

16、款。 、办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在使用FOB术语时,需注意的问题:,1“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 2 船货衔接问题。 3 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4 租船、订舱的问题,案例分析,1. 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结果在目的港卸货时,发现货物有两件外包装破裂,里面的货物有被水浸的痕迹。经查证,外包装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掉到船甲板上摔破的,因包装破裂导致里面货物被水浸泡。问:在这种情况下,进口方能否以卖方没有完成自己的交货义务为由向卖方索赔?,2. 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 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已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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