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贸易术语和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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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国际贸易术语,1,国际商务系列相关从业资格考试,1) 外销员 国际贸易实务为主 2) 报关员 海关报关实务 3) 单证员 国际商务单证实务 4) 报检员 报检报验考试资格用书 5) 国际货运从业资格 国际货运考试用书 6) 国际商务师 有工作年限限制 7) 其他 例如跟单员等,2, 福步外贸论坛 贸易人 阿里巴巴B2B网站 商务部官方网站 http:/www.china- 海关综合信息网 ,3,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订立合同时考虑的问题,4,贸易术语:在长期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以英文缩写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风险划分

2、等问题的专门用语。,作用: 1、简化洽商的内容,缩短成交的过程,节省业务费用 2、说明了价格构成的因素,划分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可确定一个买卖合同的性质,并要求全部合同条款与之适应,例如:FOB术语下,卖方要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买方则需要租船订舱,自己办理海上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5,二、贸易术语的两重性,6,第二节 国际贸易惯例,惯例的内涵:,1. 惯例不是法律,没有强制性 2. 合同中引用的惯例具有强制性 3. 若双方发生争议,合同中又未明 确表示,则一般按惯例处理,惯例的组成:一般由国际权威机构编篡的文本组 成,如2000通则托收

3、统一规则跟单信 用证统一惯例及典型案例所组成。,7,贸易术语所应用的国际惯例,1)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3)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00) 4) 2010年新增2010通则,8,INCOTERMS2000,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于1936 年制订。以后为了适应不同

4、时期国际贸易发展的 需要,先后于1953、1967、1976、1980、1990、 2000年对通则进行了修改与补充。该通则是具有 世界性影响的国际贸易惯例,共有13种贸易术语。 使用贸易术语可以简化交易磋商的过程和买卖合 同的内容,节省磋商的时间和费用。,9,注意:惯例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如果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国际惯例是法律吗?,10,国际商会(T

5、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于1919年在美国发起,1920年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法国巴黎。会员遍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推行开放的国际贸易、投资体系和市场经济。 它所制定用以规范国际商业合作的规章被广泛 地应用于国际贸易中,成为国际贸易不可缺少 的一部分,下属的国际仲裁法庭是全球最高的 仲裁机构,它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起着重大的 作用。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11,第二章2000通则中的E、F、C组术语,一、2000通则所归纳13种贸易术语,其中8种是在出口国的内地或港口交货。 它们是EXW、FCA、FA

6、S、FOB、CFR、CIF、 CPT、CIP。分列在E组、F组和C组中。 另外5种是在进口国内地或港口交货。 它们是DAF、DES、DEQ、DDU、DDP FOB、CFR、CIF是目前国际贸易业务中应用最为 普遍的三种术语。,12,二、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1. 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a. 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AF边境交货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目的港船边交货 (Delivered Ex Ship)、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Delivered Ex Quay)、DDU未完税交货(Delive

7、red Duty Unpaid) 。 b. 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 DAT运输终端交货(Delivered At Terminal )含卸货费 -与以前的DEQ类似 DAP目的地交货(Delivered At Place )不含卸货 -与以前的DAF,DES和DDU类似 c. 原来的E,F,C,D分类仍然有效,13,贸易术语由13种改为11种,14,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2. 术语分类的调整为特征鲜明的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仅适用于水运。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 EXW 工厂交货 FAS 船边交货 FCA 货交承运人 FOB 船上交货 CPT 运费付

8、至 CFR 成本加运费 CIP 运费、保费付至 CIF 成本、保费加运费 DAT 运输终端交货 DAP 目的地交货 DDU 完税后交货,15,3.取消了越过船舷作为交货的概念 FOB,CFR,CIF象征性交货在INCOTERMS以前版本中风险的转移都是以越过船舷为界,在2010中省略了以船舷作为交货点的表述,取而代之的是货物置于“船上”时构成交货。这样的规定更符合现代商业现实,而且能避免已经过时的风险在一条假想的垂直线上摇摆不定的情形出现。 4.贸易术语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国内贸易:传统意义上贸易术语用于货物跨越国界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但在许多地区,如欧盟已使不同成员国之间的边界显的不再重要,此外

9、贸易方常在纯国内买卖合同中使用贸易术语。INCOTERMS2010正式明确贸易术语对国际和国内货物贸易合同均可适用。,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16,5.INCOTERMS2010在每个贸易术语前增加了使用说明,解释了每个术语的要点,何时适用,分险何时转移和买卖双方如何分担费用。 6.在双方约定和符合惯例的情况下,赋予电子讯息与纸质信息同等效力。 7.明确了买卖双方间完成或协助完成安检通关的义务 8.明确码头作业费买卖双方如何分担 9.关于链式销售: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运送至销售链终端的过程中被多次转卖,即链式销售。在销售链中间的卖方实际上不运送货物,因为处在销售链始端的卖方已

10、经安排了运输。因此处在销售链中间的卖方不是以运送货物的方式,而是以“取得”货物的方式,履行对买方的义务。2010通则中规定了“取得运输中的货物”的义务,并将其作为在相关贸易术语下运输货物义务的替代义务。,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17,第一节 E组贸易术语,EXW: Ex Works (named place) 即工厂交货 (指定地点) 代表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交货 含义: 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约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准 备好,由买方自己安排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接收 货物,并且自己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将货 物从交货地点运到目的地。,18,交货地点,风险转移地点,费用划分地点,19,适

11、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买方承担将货物从交货地 (卖方工厂或仓库) 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 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最小。,特点:,20,注意:,1、了解买方能否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如不能,则应采用FCA术语。 2、共同做好货物的交接工作。一般卖方将交接货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知买方。 3、明确货物的包装和包装费用负担问题。卖方只提供惯常包装,包装费用一般由卖方负担。,21,有一份以EXW条件成交的产地交货合同,出售新鲜荔枝15公吨,总值20万美元。合同规定买方必须在5月25日至31日之间派冷藏集装箱车到产地接运货物。后卖方多次催促,但直至6月7日也未见买方派车接货。于是,卖方不得

12、不在6月8日将这批货物卖给另一家新买主,得价只有15万美元。试问本案例中,荔枝的差价损失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案例思考一,22,分析如下:,该案例主要阐述了买方未按时接货而产生的问题。本案例中,买卖双方本约定在5月25日至31日交接货物,但买方直至6月7日也未提取货物,因而买方违约在先,加上荔枝是易腐商品,因此,卖方在买方超过约定提货期并多次催促未果的前提下,为了保全货物和防止损失扩大,有权采取另售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额外支出,应当由买方负担。,使用EXW术语时,要注意出口清关手续的办理、货物交接等问题,23,第二节 F组贸易术语 FCA、FAS、FOB,一、FCA 含义 FCA F

13、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交承 运人(指定地点) 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约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制定的承运人完成其交货义务。 *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风险、责任、费用于 货交承运人时一并转移。,24, FCA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卖方: (1)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 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下,并通知买方。 (2) 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一切费用和 风险。 (3) 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 关手续。 (4) 提交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 自费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25,(1) 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

14、关运 费,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2) 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 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 自负风险和费用,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 手续。,买方:,26,风险转移地点,交货地点,运费划分地点,27, 注意问题,(1) 关于承运人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影响装卸货物的责任划分。交货地在 卖方,卖方将货装上运输工具,如在其它地方, 只要在自己运输工具完成交货、无须卸货。 (2) 风险转移: 自规定的交付货物的约定日期或期满之日起, 由买方承担风险,但货物已被划归本合同项下 为前提。 (3) 责任费用: 卖方可以代替买方指定承运人。,28

15、,导读案例:美国T公司是一家饮食品加工公司,它在某年3月与巴西的L公司签订了购买900公吨咖啡豆的货物买卖合同,交货条件是FCA布宜诺斯艾利斯每公吨950美元。合同中规定,由T公司在签约后的20天内预付货款金额的40%作为定金,而剩余款项则由T公司在收到货物后汇付给L公司,合同签订后20天内,T公司如约支付了40%的定金;L公司也于5月2日将货物交付给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家运输代理公司,即T公司指定的承运人。L公司交货后,即电告T公司要求其付款。然而,5月3日晚,布宜诺斯艾利斯突遇罕见大雨,由于货运代理公司疏忽大意,致使堆放货物的仓库进水,100箱咖啡豆受水浸泡损坏。由于货物损坏,T公司以未收到

16、货物为由,拒绝汇付剩余的60%的货款。因此,L公司于7月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事仲裁员提出申诉。,1、2000通则中是如何界定FCA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义务的? 2、本案中T公司是否应支付余下的60%的货款?为什么?,29,案例思考,北京A公司拟向美国纽约B公司出口某商品5000箱,B公司提出按FOB新港成交,而A公司主张采用FCA北京的条件。试分析A、B公司各自提出上述条件的原因。,30,二、FAS术语,FAS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 FAS通常称作装运港船边交货。 含义: 卖方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指 定的装运港买方所指派的船只的船边,在船边完 成交货义务,买卖双方负担的风险和费用均以船 边为界。,31,注意的问题:,对FAS的不同解释 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AS术语只适合于包括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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