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676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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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FOB、CFR、CIF和FCA、CPT、CIP对卖方有何不同?(1) 风险划分界限不同:前者以货物装上船为风险转移界限;后者以货交承运人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 交货地点不同:FOB是船上交货,后面插入指定装运港,FCA是货交承运人,后面插入指定交货地点;CFR/CIF后面插入指定目的港,CPT/CIP后面插入指定目的地。(3) 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不同(4) 运输方式不同:前者只适用于水上运输;后者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2.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国际贸易惯例不同于法律,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力,是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采纳和运用的。作用:(1)规范了贸易行为,减少和避免了国际贸易争端(2

2、)即使发生争端,当事人也可以引用某条惯例,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3)对贸易实践有重要的规范作用: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采用某种贸易术语,即对双方产生了约束力如果合同中未规定,双方也没约定,发生争端时,仲裁机构也可以根据贸易惯例来判定。3.FOB/CFR/CIF有什么相同点和区别:相同点:(1)都只能用于水上运输方式(2)完成交货义务的时间和风险划分界限都是以货物装上船开始。(3)都是由卖方负责出口报关事宜,买方负责进口报关事宜区别:(1)FOB卖方不承担订立保险和运输合同的责任;CFR卖方承担订立运输合同的责任并支付相关运费;CIF卖方订立运输和保险,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2)

3、FOB后插入装运港;CFR和CIF后插入目的港(3)价格构成不同4.包装标志:按用途可以分为3种: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是由一些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数字、字母和文字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1)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2)收、发货人的代号(3)件号、批号此外,有的运输标志还包含原产地、许可证等内容。指示性标志,又叫操作标志,是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警告性标志,是在运输的包装上标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5.班轮运输的特点:(1)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点,即船舶按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航线和港口来回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2)船方

4、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含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速遣费和滞期费(3)船、货双方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免责条款,依据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的规定(4)承运的货物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有保证(5)通常在班轮码头仓库完成货物交接,为货方提供了良好和便利的服务6.班轮运费的计费标准:(1)按货物的毛重,即重量吨来计收运费,在运价表内用“W”表示(2)按货物的体积或容积,即尺码的来计收。用“M”表示(3)按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并由船公司按照其中收费较高者来计收运费,用W/M表示(4)按商品的价格计收,即从价运费,用AV或者AD VAL表示(5)按重量、体积、价值中的最高者计收,用W/

5、M OR AD VAL表示(6)按重量、体积中的较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收,用W/M PLUS AD VAL表示(7)把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来计收(8)临时议定价格7.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概括起来有3个方面(1) 货物收据。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或接管提单上所列的货物。(2) 物权凭证。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法律上有物权证书的作用。当船货抵达目的港后,承运人应当向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提交货物,提单还可通过背书转让,从而转让货物的所有权(3) 运输契约的证明。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条款明确规定了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和豁免,一旦发生争端,双方

6、据此解决。8.构成推定全损的条件及保险公司如何赔付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实际全损不可避免,二是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各种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标的的价值。当保险标的构成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既有权利选择恢复、修复保险标的,并按实际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损失,也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全部损失,前提是将保险标的委付给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委付,仍然按全损赔偿,即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9.构成共同海损的基本条件?如何分摊:条件有以下几个:(1) 共同海损必须是真实存在、急迫的不可避免的危险(2) 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为了船、货共同的安全,而有意采取的合理的、紧急的行为(3) 共同海损是主动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特

7、殊牺牲和额外费用(4) 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即终于避免了船、货的全部损失。属于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应该由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金额按比例分摊。10.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应遵循的原则:(1)按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国际市场价格是按商品的国际价值为基础并且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是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是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客观依据(2)结合国别、地区政策作价为了使外贸配合外交,在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同时,按照国别、地区的优惠政策,确定相对优惠的成交价格(4) 结合购销意图作价11.影响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具体因素:(1)考虑成交货物的品质和档次(2)考虑运输的距

8、离(3)考虑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4)考虑季节性需求的变动(5)考虑支付方式和汇率变动(6)考虑成交货物数量(7)考虑其他因素:包括交货期限、消费者的爱好、市场因素等。12.合理规定价格条款应注意哪些因素(1)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遵循我国出口交易的定价原则以及每笔交易的经营意图,合理确定适当的成交价格,避免出现成交价格偏离国际市场价格的情况(2)贸易术语是商品单价的组成部分,对交易双方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要在运输市场情况。运费水平以及结合自身条件的经营意图,酌情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贸易术语(3)力争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计价货币,防止币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4)根据成交

9、商品的数量。种类等因素,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定价方法,力争择优选用,避免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5)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商品的品质、数量机动幅度,则应订明对机动部分的定价(6)根据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合理利用佣金和折扣,有效利用中间代理商的购销渠道和扩大交易(7)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包装材料及包装费另外收取,则应标明其定价方法(8)由于价格条款是合同中的一条核心条款,与其他条款有着内在联系,因此要和其他条款的规定相互衔接,不得矛盾13.计价货币的选择(1)出口贸易中用硬币计价对卖方有好处,进口贸易用软币计价对买方有好处(2)实际业务中采用哪种货币计价还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等决定,如果不得不采用对自己不利的

10、计价货币,有以下两种补救办法一是根据该种货币未来可能的变动幅度调整对外报价二是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订立保值条款(3)如果合同中规定采取一种货币计价,而用另一种货币支付,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规定用哪种汇率来结算。14.简述信用证和买卖合同的关系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和其他合同开立的,但并不依附于买卖合同和其他合同,是独立于买卖合同等之外的银行信用凭证,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而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15.构成一项有效发盘的条件有哪些?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 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必须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必须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数量或规定数量的方法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

11、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2) 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发盘人即受约束的意思16.构成一项有效接受的条件有哪些(1)接受必须是由受盘人作出的(2)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3)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4)接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发盘的要求17.逾期接受的效力:各国法律一般认为逾期接受无效,只能视为一个新的发盘,但公约对其做出了灵活的规定。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取决于发盘人如何表态:(1)如果发盘人毫不延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益人,认为该逾期接受可以有效,并愿意承受该逾期接受的约束,合同即自接收通知送达发盘人时成立;如果发盘人标明拒绝或不立即作出上述通知,逾期接受无效,合同不成了(2)依

12、据当时的寄发情况,如果传递正常,接收通知本能及时到达发盘人的,认为这种逾期接受有效;但如果发盘人毫不延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益人,其发盘因逾期接受而无效,合同则不成立。18.贸易术语的性质和作用:(1)由于说明了货物交接过程中的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所以减少了交易手续,缩减了洽谈时间,从而减少了费用开支(2)标明了价格构成因素,有利于双方进行比价和成本核算(3)划分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19.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1)是一种银行信用(2)是一项单据业务(3)是独立于其他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名词解释:1.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组织和权威机构为规范贸易行

13、为,减少贸易争端,统一各国对贸易术语的解释,在习惯做法的基础上加以编纂、整理而形成了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2.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产生的,表面商品价格构成,并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的有关风险、责任和运费的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3. 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交付买方合同中规定的包含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4. 对等样品:是在国际货物交易中,卖方不愿采用凭买方样品交易,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并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就叫做“对等样品”,又叫“回样”确认样品”5. 定牌生产:是指卖方按买方样品,在其

14、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所指的的商标或品牌。6. 中性包装:是指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7.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抵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据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货的凭证。8. 定期租船:又称航次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9. 过期提单: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日期的提单。10. FIOST:是指船方不承担装卸费、理舱费和平舱费的一种航次租船的装卸费的划分方法。11. 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

15、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而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12.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时,认为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的损失13. 仓至仓条款:是指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上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陆运、海运、内河和驳船运输,到保险单上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来分配或安排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14. 单独海损:是指在运输途中,遭遇海上风险而直接造成的部分损失,这种属于特定利益方的部分损失即为单独海损。15. 出口商品盈亏率:是盈亏额和出口总成本的比率,用百分数表示,是衡量出口交易盈亏程度的重要指标,其中的盈亏额是出口销售的人民币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之间的差额。16.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是指商品出口净收入一个单位的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是衡量出口盈亏的重要指标17. 出口创汇率:是加工后的成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与原料外汇成本的比率。18. 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要求受票人在见到票据或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时间支付一定数量款项给某一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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