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流程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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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档案管理流程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日期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 目的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3、 术语和定义 3.1 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3.2 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

2、、提供利用等活动。4、 职责4.1 人事行政部4.1.1 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和项目档案管理。4.1.2 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令、政策、规定;4.1.3 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4.1.4 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4.1.5 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4.1.6 编制检索工具,编辑档案参考资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料,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4.1.7 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

3、、使用知识。4.2 各职能部门4.2.1 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4.2.2 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4.2.3 向人事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4.2.4 财务管理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4.2.5 运营管理部负责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记录。4.3 各部门经理4.3.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4.4 人事行政部分管副总/常务副总4.4.1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5、 工作程序5.1 档案资料的收集5.1.1 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

4、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5.1.2 各部门文件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档案室移交。5.2 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见附表一)5.3 档案资料的标识5.3.1 人事行政部行政兼档案管理员及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5.4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5.4.1 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5.4.2 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5.4.3 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

5、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5.5 档案室档案借阅5.5.1 借阅权限: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办理借阅手续。a) 绝密类:绝密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b) 机密类:机密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分管领导及常务副总批准。c) 普通类:普通档案借阅属于本部门的,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借阅其他部门的档案除本部门经理批准外,还需其他部门经理批准。5.5.2 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5.5.3 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

6、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5.5.4 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5.5.5 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5.5.6 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按档案密级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5.5.7 外单位摘抄档案的(绝密、机密不允许复印或摘抄),应经总经理批准,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5.6 档案销毁5.6.1 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5.6.

7、2 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和行政兼档案管理员组成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和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6、 档案管理细则6.1 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6.1.1 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6.1.2 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6.1.3 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6.1.4 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6.1.5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

8、、会议记录等;6.1.6 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6.1.7 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6.1.8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6.1.9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6.1.10 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6.1.11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6.1.12 公司项目建设全程档案;6.1.13 员工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

9、资料;6.1.14 财务档案资料;6.1.15 各种实物档案;6.1.16 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资料;6.1.17 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6.2 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6.2.1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式稿和过程稿、正文和附件等必须齐全。6.2.2 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所有文件均应附底稿。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档案室以影印本归档。6.2.3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

10、,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6.2.4 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6.2.5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6.3 档案资料的归档主体6.3.1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和归档,指导公司其他部门的电子声像的归档管理。6.3.2 各部门及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各自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6.3.3 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司重大活动声像档案的制作,承办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归档。6.3.4 承办部门负责承办工作或会议的材料、纪要、声像档

11、案和电子档案(如有)等会议文件的收集归档。6.3.5 承办部门负责搜集和汇总由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作所形成的档案资料。6.3.6 员工外出公务活动的档案资料归档的主体为员工。6.3.7 其他档案归档和保管主体参见“各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一)。6.4 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6.4.1 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a) 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b) 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c) 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d) 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e) 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6.4.2 定期归档a)

12、 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档案室;b) 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档案室;6.4.3 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a) 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b) 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c) 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档案室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人事行政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d) 每周备份公司OA系统和服务器的数据,每半年归档一次。e) 每周备份个人电脑文件,每年归档一次。6.4.4 归档保存期限文件保存期限依下列规定办理:a) 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册;(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13、;(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竣工资料;(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b) 长期保存(1550年):(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的文书。c) 短期保存(15年以下):(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的文书;(3)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d) 各种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6.5 档案交接6.5.1 部门内档案交接a) 员工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附件三),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档案接收人核实无误

14、后签字,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见证。b) 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公司档案管理员见证。6.5.2 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a) 经办部门档案管理员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b) 公司档案管理员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c) 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d) 档案管理员按公司档案保管要求整理建档。6.5.3 档案交接审核要求审查卷次号、目次号是否与清单相符,若没有立卷,应检查文件标题、编号是否与清单相符:a) 正本及过程资料是否

15、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补齐;b) 文件的办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c) 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6.6 档案保管6.6.1 建档立卷一、 档案分类a) 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项目或业务、部门分类。b) 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如果因案件较多,二级分类不够应用时须在第二级之后增设第三级“小类”。c) 同一“类”(或小类)的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够使用时,可分为两个以上的档案装订,并于类别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d) 每一档夹封面内首页应设“卷内目录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二、 案件编号a) 档案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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