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

上传人:蜀歌 文档编号:146217301 上传时间:2020-09-28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647.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理制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管理制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管理制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管理制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管理制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管理制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管理制度) 黑龙江八一农 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 (管理制度) 黑龙江八一农 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 农垦校发200584 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八壹农垦大学关于印发黑龙江八壹农垦大学 经济责任制度的通知经济责任制度的通知 各院、部、处,总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壹步加强我校财经工作,落实经济责任,提高财经 工作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黑龙江八壹农垦大 学经济责任制度 。现将其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 习且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八壹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 二五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印发财政制度经济责任制通知 附件: 黑龙江八壹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黑龙江八壹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 第壹章总则

2、第壹条第壹条为了进壹步加强和改进我校财经工作,确保各级 领导、各有关部门于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校内财经工 作秩序,严格财经纪律,提高财经工作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 效益,保障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 部 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 (教财20001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黑龙 江八壹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黑龙江八壹农垦大学经济责任制中的各级行政管 理人员指校长、副校长、计财处长、各院(部)及职能部门 负责人、恩地公司负责人、基层财务机构负责人、各级财会 人员等。 第三条第三条学校财经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于校长的领导下, 各级行

3、政人员必须遵循“统壹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 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经济工作贯穿全校整体工 作之中。 第二章校长经济责任制 第四条第四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具有全面领导和管理学 校各项工作的法定权力,是学校经济工作的总负责人。其经 济责任主要有: (壹)负责审定学校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基 本建设和自筹基建计划、贷款计划、办学资金筹措及使用计 划,签署年终财务方案。 (二)负责审定学校重要经济政策、分配制度和财务管 理办法,校内重要经济决策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长批 准后方可实施。 (三)负责审定学校独立核算单位,二级财务机构的设 立方案。 (四)负责学校财务主要负责人的聘

4、任工作,支持、保 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五)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组织、协调,监督学校资产 管理部门正确履行管理职能、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国有 资产产权,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和保值、增值。 (六)负责学校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审批。 (七)负责对外投资、入股、信贷、担保等重大事项的 审批。 (八)负责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审批,且对运行 结果负责。 第五条第五条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工作,参和学校 重要经济政策的审议;参和审定和执行业务范围内的预算; 参和拟订和落实资金筹集方案;参和拟订和实施资金的使用 方案及办法;参和组织工作范围内的经济政策和分配制度的 制定工作,经校长批准后负责贯彻实

5、施。 第三章计财处长经济责任制 第六条第六条计财处长作为学校壹级财务机构负责人,于校长 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其经济 责任主要有: (壹)负责校内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实 施,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严格会计核算,规范校内财经 纪律,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 (二)参和编制学校各项经济规划和远景发展规划,编 制学校财务预算及其调整方案,且报校长审批。 (三)负责监督学校综合财务收支计划、资金筹措和使 用方案的执行和实施;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交学校, 制止私设“小金库”;参和审议制定校内收费标准,实施校 内统壹收费,纠正乱收费现象,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控制财 务支出

6、,坚决制止无预算、超预算开支,将各项支出全部纳 入综合财务预算统壹管理。 (四)参和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立项、调查论证、效益 考核工作。 (五)负责对日常经费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的监督和 审批。 (六)负责提交校内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财会人员聘 任、岗位轮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初步方案;负责对二级 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监督其遵守学校统壹的财 经政策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七)配合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审计、监察部门 做好检查工作;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八)于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将依照有关法规, 给予相应处分: 1.于其主管的工作范围内违反国家有关政策

7、和学校财务 制度,造成财会工作严重混乱或对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知情 不报造成损失的。 2.于其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由于玩忽职守 致使学校遭受损失的。 3.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学校利益遭受 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 第四章各院(部)、职能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制 第七条第七条各院(部)、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经济责 任人,于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校内经济制度的情况下, 对本单位的资金实行“壹支笔”审批。其经济责任主要有: (壹)负责审定本单位经费收、支计划。 (二)负责本单位创收工作,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杜绝 私设银行帐户和单位“小金库”。 (三

8、)负责严格按学校财务规定审批本单位经费支出, 实行财务“壹支笔”审批制度。 (四)负责管理单位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使其 资产保值、增值。 (五)负责本单位具有创收能力科室的管理,对其开展 业务过程中的收支账目清楚,收支手续完备。 (六)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预算使用计划。 (七)于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之壹的,将依照有关法规 给予相应处分: 1.不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学校规定,致使本单位对开展 业务活动所得收入管理混乱,尤其是私设“小金库”。 2.对本单位的经费支出,不严格执行规定,管理混乱, 挪用专项资金,造成损失的。 3.对本单位的资产管理责任不清, 致使资产遭受损失的。 4.以权谋私、弄虚作假

9、、徇私舞弊或有其他渎职行为和 严重错误的。 第五章各级财会人员经济责任制 第八条第八条基层财务机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主要有: (壹)负责协助会计机构负责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成 本核算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参和编制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三)依照会计法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设置账簿和编制报表,且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监 督。 (四)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对财务专用章和发票、收 据、印鉴和支票实行分人保管,逐目核对且及时清理债权债 务,按目核对银行存款,减少资金的占用和流失,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五)负责审核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及学校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各项支出,

10、合理使用资金。 (六)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存货等的帐务核算,如实 反映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定期核对账目,及时进行财产清 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七)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方案,如实反映财务情况和 运营成果,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八)负责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 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工作。 (九)参和本单位对外投资、入股、借贷、担保、固定 资产及存货的购进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前期调查分析和可行性 研究论证工作。 (十)依法实施会计监督,有权拒绝办理违法会计事项。 第九条第九条基层财会人员的经济责任主要有: (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财经管理制

11、 度,制定相应的条例、办法和实施细则等,且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编制且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遵守各项收 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 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作好记账、算账、报账工 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账目清楚,数字准确,日清 月结,按期报送会计报表。 (四)按照银行关于现金、信贷的有关规定,加强现金 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资金,做好结算工作。 (五)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 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对财务管理中的问 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经

12、济合同等档 案资料,保证其完整。 (七)维护财经纪律,监督学校各项财经政策的实施, 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 (八)有权拒绝办理违法会计事项和单位财务负责人审 批以外的各项开支。 第五章恩地产业总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制 第十条第十条恩地公司负责人是代表学校对学校所属产业的生 产运营和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的学校派出人员。其经济责任主 要有: (壹)负责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实施。 (二)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生产运营计划,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负责提交公司内独立核算单位设立的建议方案。 (四)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及协调,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经济效

13、益。 (五)负责审批公司日常经费,制定公司的各种生产运 营管理制度。 (六)负责提请聘任或解聘所属基层管理人员;负责提 交公司财会人员的聘任建议方案。 (七)于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 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1.擅自改变公司的运营管理方案, 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 2.于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误或由于玩忽职守致使 公司遭受损失的。 3.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挪用资金或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 5.投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其他渎职行为和严 重错误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壹条第十壹条本责任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学校计 财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本责任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