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届毕业生疫情下就业创业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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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应届毕业生疫情下就业创业政策解析 (1)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等各项公共服务,按规定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此外,还定期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比如每年5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每年9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每年11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2)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目前,各省 _门、各高校普遍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

2、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提升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 (3)职业中介机构 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机构,政府鼓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并符合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按照 _办公厅关于做好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_( _xx3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_(人社部发xx41号)要求,为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从xx年起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1)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其中,直辖市为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2)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3)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5)要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

4、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6)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能够随时参加; (7)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8)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9)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

5、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 _(财社xx64号)等文件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经职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_、接受就业服务的本人签名及居民 _(以下简称 _)复印件、就业创业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职业中介机

6、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浏览各类就业 _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 _站、地方有关部门主办的就业 _站、各高校就业 _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 (2)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 (3)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4)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5)他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6)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

7、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职业的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高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

8、生给予奖励。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也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从xx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所需资金按规定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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