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通宣传课件(企业所得税五问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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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深度管理 畅捷应用税务通,畅捷通软件有限公司 税务事业部 2019年5月,目 录,企业常见税务问题,1,拥有税务通,税法我精通,3,2,3,问题1、不同税种关于收入的确认时间会有差异吗?,2019年12月A企业租赁房屋给B企业,合同约定:租赁期3年,每年租金100万元,2019年一次性收取3年的租金300万。 1、 10年12月是否要全额交营业税? 2、 10年12月按会计准则是否应全部确认为收入? 3、10年汇缴这300万是否全额交所得税?,YES!,NO!,NO!,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

2、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预收到租金款项的当天就是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一次性计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解答: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第三十条 明确规定经营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解答:根据国税函201979号,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3、 原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问题2、以下项目能否计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员工旅游费用 2、员工节日聚餐 3、生日聚会费用,NO!,解答:根据国税函2009年3号文件的规定,问题3、差旅费补贴一定要取得餐饮费发票才能列支吗,是否要交个税?,我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时,填列出差的餐费补助一般都没有发票,对于此项是否一定需要取得餐饮发票才可以列支? 如果没有餐饮发票,是否可以凭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填列报销?,NO!,YES!,解答:出差餐费补助不需要一定取得餐饮业的发票,可凭企业制定的标准及规章制度发放,以内部制作的差旅费

4、报销单为原始凭证。 在当地标准范围内发放的出差餐费补助不需要交个税,A、价值500元可用5年的办公桌B、价值2000元,可用一年的展示柜,问题4、以下哪项资产是固定资产?,A,YES,A、价值500元可用5年的办公桌,解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19)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

5、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问题5:假币损失税前如何扣除?,某公司门店在经营中,有时候会收到一些假币,同时也会取得银行的没收单据并据此列支。 我公司认为:该笔损失是在门店收款的过程中产生,属于正常的经营损失,应该可以税前列支,不知道我们的理解是否正确?,YES!,如果可以列支,这属于企业自行扣除的损失还是需要审批的财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解答: 如果取得经银行部门出具的假币证明,可以做为损失扣除,且属于正常的损失,无需税务机关批准。,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您如何解决?,刚才的问题您可以得到几分?,集成电路制造行业有哪些特殊的税法规定,常规做法,问税务机关(专管员

6、),电话很难打通,局限性较大,有些问题不适合问专管员。,上网搜索答案,网友很热情,答案很多样,但是答复的可靠性和时效性难以保证!,网上搜索的结果让她很失望,77900条!,常规解决方案,问税务机关(专管员),电话很难打通,局限性较大,有些问题不适合问专管员。,上网搜索答案,网友很热情,答案很多样,但是答复的可靠性和时效性难以保证!,上税务局网站找答案,国税总局搜索的结果让她也很失望,166条!,常规解决方案,问税务机关(专管员),电话很难打通,局限性较大,有些问题不适合问专管员。,上网搜索答案,网友很热情,答案很多样,但是答复的可靠性和时效性难以保证!,上税务局网站找答案,收录的问题很少,并且

7、没有实时更新,可能查到根据已失效法规所回答的答案,带来税务风险。,谁 能 帮 助 我 ? ? ?,用友税务通 税法我精通,12条有效法规!,答疑库应用举例: 某企业建造办公楼,给予承建商的奖励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税务通的解决方法: 按税制要素分类的法规库,税法GPS快速定位! 全方位涉税知识库,可解决您遇到的绝大多数问题!,例:某企业建造办公楼,给予承建商的奖励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例2:某企业建造办公楼,给予承建商的奖励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我公司盖了一栋办公楼,由于承建商比较敬业为我公司节约了200万,我公司拟拿出节约金额的10%用于奖励该承建商。由于原建筑合

8、同已经结束,奖励合同将重新签订。且奖励费用较小无须增加固定资产原值,请问作为费用处理的奖金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答:该栋办公楼已竣工结算,你公司给予的建筑合同外奖励款不计入办公楼原值,该项奖励款视同你公司对建筑公司的直接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年第63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你公司的直接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超链接到政策原文,产 品 特 点,超大政策数据库 ,收录自1950年来所有财税政策,可根据行业查询涉及税种和行业特殊政策,可根据企业经营项目和产品等进行经营全程涉税查询,提供专业的疑难问题专家解答和政策解读,及时更新财税新政策,保证政策及时性,税务通的功能特点,欢迎使用 敬请咨询!,400-6600-566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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