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公路局家属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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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家属院管理制度为加强家属院的管理,共同创建和维护文明、平安、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一、 禁止在楼外乱挂拖把等杂物,违者每次罚款5元。二、 禁止在楼外、大院内乱拉绳、铁丝、晾晒衣物被褥等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三、 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乱放物品。严禁在楼梯道和地下室公共通道、楼梯间永久堆放物品,违者责令限期拆除、搬迁,并给予不低于10元/天罚款。四、 禁止在大院内墙壁、电杆、管道上乱写乱画,自觉监督并制止外来人员乱张贴、书写广告,违者每次罚款10元。五、 禁止攀折花木,践踏、毁坏草坪,违者每次罚款10元。六、 禁止乱扔乱倒垃圾杂物,违者每次罚款10元。七、 禁止乱推乱扳绿化地内宣传牌、树木,违者每次罚款5元。八、 汽车、三轮车等较大型机动车辆需进入院内,必须先登记方可进入,自觉减速慢行,禁止乱鸣喇叭,乱停乱放,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九、禁止在家属区内进行强躁声、烟尘等环境污染的加工生产,违者责令限期拆除、搬迁,并给予不低于20元/天罚款。以上规定望各住户自觉遵守,本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公路局家属院管理领导小组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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