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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自治与社区建设,基政地名区划股、社区办,主 题 内 容,一、2010年基政工作要点 二、2010年社区工作要点 三、2010年地名区划工作要点 四、村务管理工作 五、城镇社区建设 六、农村社区建设,一、2010年基政工作要点,1、“三位一体”自治模式的完善与推广,所谓 “三位一体”是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间组织,农村自治模式的内涵是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原则上 “一肩挑”;支村两委成员可以交叉任职,同时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或是在社会组织中担任一定的职务,基本形成村级各类自治组织健全,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工作职能互相独立,工作运行协同配合的局面。形成石门县村(居)民自治工
2、作指南。 2、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定考评办法,加大考核力度。一季度考评一次,每次抽查面不小于50%村委会。 3、搞好“重点村”、“难点村”的摸底排查,部署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为2011年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基础。 4、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搞好2003年以来的婚姻档案数据录入工作,借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契机对全县范围内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二、2010年社区工作要点,1、继续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做好社区走廊建设(楚江镇红土社区,易家渡镇双桥村、双溪村、盘山庙村、冉家坪村、军档桥 村)。(见指导标准) 2、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完善协调机制
3、,服务设施,服务项目和管理体制,逐渐实现“社区管理社会化,社会管理社区化”,各试点社区要创出亮点和特色(环保、敬老、平安、小康等)达到“一居一品”。(见指导标准) 3、搞好市直改制企业社区的创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突出问题。(四个社区),三、2010年地名区划工作要点,楚江镇、宝峰经济开发区的路牌、巷牌、门牌的设置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制定方案,成立机构(4月中旬完成) 2、调查摸底,采集信息(46月完成) 3、命名更名,组织资金(710月完成) 4、汇总造册,确定标准(1112月完成),四、村(居)务管理工作,1、民主选举 2、民主决策 3、民主管理 4、民主监督,1、民主选举: 明
4、年将进行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到时进行专题培训,2、民主决策: 含义:是指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 中,领导者在被领导者的参与下,依据对事物客观规律的认识以及对主观条件的把握 ,对组织未来行动的目标 、途径、对策进行择定和修正的过程。通俗地说,就是大家的事大家定。 内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形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 程序:提出议案到公布实施结果(见下图)。,民主决策的具体内容: 1、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设立、撤并和范围调整; 2、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3、救灾救济物的发放; 4、宅基地的使用; 5、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7、土地征用的补偿及分配; 8、农村机动地和“四
5、荒地”的发包; 9、村集体的债权债务; 10、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的政策; 11、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3、种粮直接补贴; 14、退耕还林草款兑现; 15、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村(居)民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调整等重大事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主决策。 村民会议是本村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组成的,它是本村的最高权力机关。村民会议至少半年举行一次,遇到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村
6、(居)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村民民主决策机构,代表村民行使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村民代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其基本条件是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办事公道、公平。村民代表的数量由村民决定,一般每10户左右产生1名,总数在2070人为宜。 村民代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居)民决策程序图,民主管理: 含义:民主管理实质上就是使广大农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参与到村务管理活动当中,让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具有参与权,也包括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如果说民主决策是大家的事情
7、大家定,民主管理就是在大家定完事情之后,大家一起来办这些事情。 手段: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钱、管物、管事。而这些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制度定。 村务公开:建立村务公开制度是一项“阳光”工程,是体现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民主管理制度(手段): 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是目前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综合性规章制度,群众称之为“小宪法”。它是农村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上合国家法律政策,下合村情民意的村级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制度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主要有:自治组织、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收财务管理、公益事业、
8、社会治安等等。 村规民约:如果说,村民自治章程是村里的小宪法,那村规民约就是在小宪法基础,上的具体的村民共同制定的法规。村规民约是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综合性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规定了村干部和村民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不仅一般的村民是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的对象,更重要的是规范和约束以村官为核心的农村公共权力机构。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规范村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农村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 、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切实体现村民自治,切实体现村民当家作主。,村财务管理制度:一是要有严格的制度。二是要有民主理财小组。三是理财小组履行职责。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9、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定期对村级项目投资,包括投资规模、资金使用方向、支出票据等进行审核;及时对村级日常管理开支,包括其必要性、合理性和限度性等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开支,提出处理意见;对改进村级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办法。,村务公开制度: 主要内容: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除了国家人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外,还要结合本村的实际,不断拓展新的内容,特别是村民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均作为公开的重点(参考公开目录)。 村务公开的类型: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所谓政务公开,主要是涉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级政府布置的有关任务,以及村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事项的公开
10、。所谓事务公开,主要是涉及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事项公开。 村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一、公开栏;二、公开卡(纸);三、会议公开;四、广播、电视公开;五、网上公开。 公开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 公开的程序:见下图,村务公开程序图:,民主监督: 含义:民主监督也就是广大农民群众对村委会和村干部以及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过程和程序的监督。 审计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村务公开的监督: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明
11、确监督小组的职责。 明确村委会干部的职责。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 民主评议的对象:一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二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四是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 民主评议的方法: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 民主评议的内容: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二是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 ,,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三是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议决议
12、情况;四是分工任务完成情况;五是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六是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奔小康情况;七是工作作风联系群众情况;八是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九是服从村党组织领导的情况。 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制度的约束制度。(评议结果的运用),五、城镇社区建设 1、社区居委会体制的定义,内涵和外延 2、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 社区建设工作的文件 3、和谐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体制定义、内涵与外延: 城市居委会概念 是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行使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具体执行职权。主要具有民主管理、服务自助、教育保障、协助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权限。在社区建设发展中,社区居委会
13、主要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对本社区的社区建设规划和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通过组织社区居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它是联系社区居民和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负责协调社区邻里之间、社区居民与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之间、社区各类居民社团之间、社区及社区居民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调解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以及各种利益群体、机构的矛盾;负责宣传并组织居民学习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教育社区居民依法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城市居委会体制 体制是由机构性质决定的制度、机制以
14、及功能所组成的一种具有对稳定运行的内在规定性。居委会体制是由居委会群众性自治性质决定的制度安排、运行机制以及结构功能有机组成的内在运行规定性。严格地说,它独立于政府,不具有公共权力;也不行使统治和对政府公共事务的行政管理职能。但是,其在体制上具有对于政府剥离权力的承接,对社会公共权力的衔接,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协管权力。,居民主体地位 居民是和谐社区建设的主体。在新的历史时期,居民不仅包括家庭户的户籍人口,而且包括非户籍的长租房人口,还包括辖区法人单位。在和谐社区自治构建中,必须充分发挥上述居民主体作用,一方面,居民,是社区权益和公共服务需求的主体。正因为有了居民的需求主体的
15、存在,才有可能和必要去构建以居民主体权益和主体需求为本质的社区权力、利益结构及公共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居民又是社区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创造主体,这一主体作用,主要表现为居民的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体现方式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居民主体地位的这三重性,不仅对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为参与、创造这种服务提供了质的规定性。 居民主体权力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保障人民的权力。包括社区居民所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社区建设工作的文件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
16、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六、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 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八、民政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九、民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文明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十、国家发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