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上传人:雨水 文档编号:146048201 上传时间:2020-09-25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87.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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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的产品表面、外观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电镀产品的检验。 3、定义 : 3.1 产品表面的分类: 依产品安装后所观察到的面分类。 (附件一) 3.1.1 A面:产品安装后,从正前45 度上方可观察到的表面。 3.1.2 B面:产品安装后,观察者需左(右)水平转动90产品才可看到的表面,即产品两侧面。 3.1.3 C面:产品安装使用中,一般情况下观察者不易看到的面即产品的底面和后面。 3.2 表面电镀不良: 产品在电镀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表面缺陷。 3.2.1 起泡:镀层与基层之间因附着力不强,造成在表面隆起的现象。 3.2.2 脱皮:镀层与基层结合

2、力不够,镀层从基层起皮脱落。 3.2.3 烧焦:局部镀层与其它表面镀层产生色差,表面粗糙。 3.2.4 露黄:镀层未能完全覆盖基层,而露出黄色的镍层(零配件可盖住的部分除外)。 3.2.5 麻点:镀层表面细微的小点。 3.2.6 杂质:镀层表面因附者其它金属颗粒(凸状物),而造成表面粗糙。 3.2.7 蓝膜:观察镀层表面可见蓝色的反光。 3.2.8 露基材:产品表面未被镀层完全覆盖。 3.3 非电镀表面不良 :产品不是因电镀原因而造成的表面不良。 3.3.1 碰伤:镀层表面因碰撞而产生的凹状痕迹。 3.2.2 划伤:镀层表面被尖锐物体划出线状痕迹。 3.2.3 擦花:镀层表面被硬物擦的轻微线状

3、痕迹。 3.3.4 白膜:电镀后,留在镀层表面的电镀液。 3.3.5 波面:电镀前,产品表面未抛平整,电镀后可在镀层表面明显看到水波状波纹。 3.3.6 砂眼:铸造、压铸件在抛光后,表面留有较大凹坑。 3.3.7 气孔:铸造、压铸件在抛光后,表面留下较深的凹坑。 4、权责: 4.1 品管部 : 负责该标准编制,监督车间及外协供应商执行 4.2 车间及外协供应商:执行该标准 5、内容: 5.1 外观检验: 5.1.1 检验条件及方法: 5.1.1.1在自然散射光线下或在无反射光的白色透明光线下进行目测,光照度不低于300Lx(相当 于 40W 日光灯下距离为500mm 的光照度),检验员与电镀品

4、之间间距300mm 左右(检验员的 矫正视力 1.0 以上,无色盲) , 依据产品外观分面分级检验。 5.1.1.2抽检比例为:本体类每批抽检20% ,配件类每批抽检15% 。 5.1.2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附表二) 5.2 功能部位检测项目 5.2.1 螺纹:螺纹要求电镀后做到通规通(客户有通规通止规止要求的,必须符合通止要求)。 5.2.2 装配面不允许有毛刺或凸起,尖角处的毛刺要去除。 5.2.3 功能部位的检验原则为:抽检10% ,凡是不良比率超过2% 的,通知责任部门全检返工。 精品文档 . 5.3 表面电镀层耐腐性试验: 5.3.1 盐雾试验:电镀件采用24 小时乙酸盐雾试验

5、( ASS ) 、中性盐雾试验 (NSS)或 铜加速盐雾试验( CASS ) , 5.4 表面电镀层厚度要求 : 5.4.1 Cu 20um ,Ni8m ,Cr0.2 m (A、B、C中间各取一点,求平均值) 5.5 电镀层实验项目 为保证公司的电镀质量量符合客户的要求,同时定期对外协厂商的电镀质量量进行跟踪控制, 保证电镀质量的稳定性和可信性,计划对电镀产品进行镀层厚度、耐腐蚀性等项目的实验,如 下表: 专案 内容 镀层厚度耐腐蚀性附着力测试 产品类型阀体类、配件类阀体类、配件类铜合金阀体类、配件类 试验方法膜厚试验盐雾试验热震实验 使用仪器膜厚仪盐雾试验机恒温箱 抽样数量每批抽试 13pc

6、s 每批抽试 13pcs 每批抽试 13pcs 要求见 5.4 24 小时乙酸盐雾实验 (ASS )达 10 级; 250 , 恒 温1 小 时 放 入 18-25清水中,镀层无脱落 参考标准ASTMB456 、GB/T9797 GB/T10125 、GB/T 6461 GB/T5270 结果记录镀层厚度检测报表盐雾试验分析报表 结合强度试验分析报表 电镀层试验项目判定准则:AC=0 5.6 标示 5.6.1 外观、尺寸合格之产品,在品质检验单合格上加盖“QC 、PASS ”章与“ QC ”品管人员 印章,贴于产品外箱。 5.6.2 对不合格品贴品质检验单不合格 ,注明不良原因 5.6.3 对

7、报废品在外箱贴品质检验单报废 ,注明报废原因 说明: 1、进料时对各批电镀品要及时、准确地完成检测; 2、对于所镀层检测项目不达标产品,附检验报告知会采购及责任单位,进行改善。 精品文档 . 3、如果客户在镀层厚度、盐雾试验、结合力方面有特殊要求,本标准不适用的,则另行通知。 附表一:产品( A、B、C面)对照图 本体类面板类 附表二: 电镀件目视检验标准(正常)单位: mm 分面 缺陷 A面B面C面 起泡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脱皮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烧焦 不允许不允许轻微不多于 1 处 精品文档 . 露黄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麻点 0.2 不多于 1 点 0.2 不集中 2 点,两点 距离

8、大于 30mm 0.2 不集中 3 点 杂质 不允许 0.2 不集中 2 点,不刮 手, 两点距离大于 30mm 轻微不集中不刮手3 点 变色 不允许轻微 1 处轻微可接受 碰伤 不允许允许长 3,宽 0.2 ,深 0.1 一处,不可露基材 划伤 不允许允许长 6,宽 0.2 一处,不可露基材 擦花 轻微长 2 不明显 1 处轻微长 3 不明显 2 处轻微长 5 不集中 波面 不允许轻微 1 处轻微可接受 毛刺 不允许轻微 1-2 处不划手 砂眼 不允许轻微 0.2 ,1 处轻微 2点不集中 变形不允许不允许轻微可接受 抛光纹不允许允许 6,1 处 备注:同一产品不能同时有两个面或两种以上的缺

9、陷存在 电镀件目视检验标准(二级标准)单位: mm 分面 缺陷 A面B面C面 起泡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脱皮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烧焦 不允许不允许轻微不多于 2 处 露黄 不允许不允许允许 2,轻微 精品文档 . 麻点 0.2 不多于 1 点 0.2 不集中 3点,两点 距离大于 30mm 0.2 不集中 5 点 杂质 0.2 不多于 2 点,不 刮手,两点距离大于 30mm 0.2 不集中 3点,不刮 手, 两点距离大于 30mm 轻微不集中不刮手5 点 变色 不允许轻微 1 处轻微可接受 碰伤 不允许允许长 3,宽 0.2 ,深 0.1 各 2 处,不可露基材 划伤 不允许允许长 6,宽

10、 0.2 各 2 处,不可露基材 擦花 轻微长 3 不明显 1 处轻微长 3 不明显 3 处轻微长 5 不集中 波面 轻微 1 处轻微 1 处轻微可接受 毛刺 不允许轻微 1-3 处不划手 砂眼 0.2 不多于 1 点轻微 0.2 ,2 处轻微 3 点不集中 变形不允许轻微 1 处轻微可接受 抛光纹允许 3,1 处允许 6,各 3 处 备注:同一产品不能同时有两个面或两种以上的缺陷存在 电镀件目视检验标准(三级标准)单位: mm 分面 缺陷 A面B面C面 起泡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脱皮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烧焦 不允许轻微不多于 1 处轻微不多于 2 处 露黄 不允许允许 2,轻微 1 处允许

11、 2,轻微 2 处 麻点 0.2 不多于 3点,两 点距离大于 20mm 0.2 不集中 5 点,两点 距离大于 10mm 0.2 不集中 5 点 精品文档 . 杂质 0.2 不多于 3点,不 刮手,两点距离大于 20mm 0.2 不集中 3 点,不刮 手, 两点距离大于 10mm 轻微不集中不刮手5 点 变色 不允许轻微 1 处轻微可接受 碰伤 允许长 2,不明显 1 处允许长 3,宽 0.2 ,深0.1 各 3 处,不可露基材 划伤 允许长 2,不明显 1 处允许长 6,宽 0.2 各 3 处,不可露基材 擦花 轻微长 3 不明显 2 处轻微长 3 不明显 5 处轻微长 7 不集中 波面 轻微 1 处轻微 2 处轻微可接受 毛刺 不允许轻微 1-3 处不划手 砂眼 0.2 不多于 2 点轻微 0.2 ,3 处轻微 3点不集中 变形不允许轻微 1 处轻微可接受 抛光纹允许 3,2 处允许 6,各 5 处 备注:同一产品不能同时有两个面或两种以上的缺陷存在 引用表单: 结合强度试验分析表 JY-F-Q-148 盐雾实验分析报表 JY-F-Q-151 镀层厚度检测报表 JY-F-Q-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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