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重组与上市(交流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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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改制重组与上市辅导,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张剑文 联系电话: 13316852935 email: ,2010.5.29,模块一:发行上市条件、审核关注点及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模块二:上市前改制重组 模块三:股份公司的规范运作 模块四:募集资金投向相关问题 模块五:借壳上市,目 录,模块一 发行上市基本条件审核关注点中介机构主要职责,(一)发行条件主体资格(主板),(一)发行条件主体资格(主板),(一)发行条件主体资格,(创业板),(一)发行条件主体资格(创业板),发行人应该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后持续经营时间超过3年。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持续经营时间可

2、连续计算 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应按自然人人数累加计算。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为上市公司:目前暂时不允许分拆上市 公司设立后股权转让频繁的,以及发行前股份转让或增资的,应关注转让对象和增资对象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和逃避三年锁定期的情况。,8,主体资格审核关注的重点问题,股东超200人问题,1、关于股东超200人,原则上不要求、不支持公司为了上市而进行清理。如果股东自愿转让,应披露中介的核查意见,披露中介对股东是否自愿转让、是否存在纠纷进行逐一核查确认。个人理解,不支持处理之后再上市,担心在上市前股东

3、间转让会出现纠纷。 2、城市商业银行2006年之后形成股东超过200人问题,对发行上市构成障碍。【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只能作为特例来看待,并且后来都发生了或大或小的纠纷更加让证监会谨慎,以后股东问题会成为城商行上市最大的障碍。】 3、以委托、信托方式持股,为做到股权明晰,原则上不允许这类方式持股,需要直接量化到实际持有人,量化后不能出现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4、对于在发行人股东及其以上层次数家公司或单纯为持股目的所设立的公司,股东人数应合并计算。如很明显为规避200人问题设立的持股公司,不允许。,(二)发行条件独立性(主板),(二)发行条件独立性(主板),(二)发行条件独立性(创业板),独立性

4、,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资产完整,拥有基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供应系统、销售系统以及相关设施(产、供、销、研),资产产权清晰,完整业务体系,产供销体系齐全;不得有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高管不得在股东单位兼任除董事以外的相关职位 股东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需经过合法程序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资金独立、账户独立; 纳税独立。,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没有机构混同的情形,独立性审核时关注的重点问题,(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企业不存在未消除的同业竞争 (2)关联交

5、易: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使用、营业许可等生产经营环节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企业的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及其定价)。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定价依据、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比较) 经常性关联交易:比重及变动趋势 偶发性关联交易:内容与金额,对发行人业务及利润的影响 可能存在的隐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独立性审核时关注的重点问题,(3)业务独立: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不得依赖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和商标等的使用不得受制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土地、房产等配套设施如果全部和大部分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租赁的,应关注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4)人员

6、独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及领薪;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三)发行条件规范运行(主板),(三)发行条件规范运行(主板),(三)发行条件规范运行(主板),(三)发行条件规范运行(主板),(三)发行条件规范运行(创业板),(三)发行条件规范运行(创业板),(三)发行条件规范运行(创业板),最近3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公开发行股票、违反法律法规收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创业板要求扩展到控股股东),报送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

7、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公司董、监、高是否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对于董、监、高与发行人共同投资成立公司的,一般要求进行清理。 不得有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 关注: 现时是否仍存在不规范问题; 历史上的不规范运作问题是否已经解决,法律障碍是否已经消除; 如现时仍存在若干法律问题,则该等法律问题是否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后果。,规范运行审核时关注的重点问题,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审核,1、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 2、原则上,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视为重大违法行为。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认定

8、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并能够依法作出合理说明的除外。如:大洋电机曾被海关罚款200万元,后由海关出具证明:不是故意违法。证监会没有认定为重大违法。 3、上述行政处罚主要是指财政、税务、审计、海关、工商等部门实施的,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其他有权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涉及明显有违诚信,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也在此列。,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审核,4、近三年重大违法行为的起算时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从违法行为的发生之日起计算,而不是处罚之日起起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01年出现重大出资不实,在08年补足,视为违法

9、行为一直持续到08年。补足后,应持续运行三年。 5、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正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决定或者法院判决尚未作出之前,原则上不影响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对该违法行为是否为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但可依申请暂缓作出决定。,(四)发行条件财务与会计(主板),(四)发行条件财务与会计(创业板),(四)发行条件财务与会计(主板),(四)发行条件财务与会计,(四)发行条件财务与会计,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和适当性:报告期内相同和相似的经济业务是否采取一致的会计政策,未发生随意变更的情形,如发生变更的,应关注变更原因的合理性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收入确

10、认:应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规定,尤其是对于复杂业务和分期确认收入的业务应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如工程类项目和技术系统建设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记提:关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记提是否充分合理。,32,财务与会计审核时关注的重点问题,财务状况:根据财务结构及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根据应收帐款、存货、经营性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对比分析公司的收入和盈利质量。 毛利率:关注公司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对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应关注其变动原因和合理性。 或有负债: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和仲裁

11、等重大或有事项。 对收入和利润指标刚达标的公司:重点关注有无通过关联交易、提前确认收入、虚增销售收入(关注前五名大客户的变化)、减值记提不充分、期间费用变动不正常等手段操纵收入和利润。,33,财务与会计审核时关注的重点问题,财务与会计审核时关注的重点问题,(五)发行条件业务与技术(实质性判断-创业板),(五)发行条件业务与技术(实质性判断-创业板),(1)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核心竞争力 经营模式: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和趋势,业务链条是否存在缺陷,是否严重受制于上下游产业或客户。 生产模式:自主生产或外协加工;自主品牌或贴牌;个性化定制或通用标准化产品;以销定产或自行安排生产。 盈利模式:是否区别于

12、行业内其它企业,是否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 竞争优势:行业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行业地位,与行业平均、同行业上市公司等行业龙头对比,等。 竞争优势来源:技术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客户稳定优势?特许经营优势?,业务与技术审核关注要点,(2)制约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 经营环境变化:产业政策或其它政策变化(高耗能行业、房地产行业、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下降);重大突发事件(禽流感); 技术先进性及创新能力:公司技术是否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其产品是否属于过渡性产品(小灵通配套产品);公司是否具备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如关键技术是外部的,应关注其持续使用的限制; 对重要客户的依赖:主营业务和利润是否主

13、要来源于单一或少数客户 专利保护期临近和特许经营权展期的不确定性; 对非经常性损益或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的依赖。,业务与技术审核关注要点,(六)发行条件募集资金运用(主板),(六)发行条件募集资金运用(主板),(六)发行条件募集资金运用(创业板),(1)募集资金应该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用途。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目前中小板对发行人主体资格审核关注要点: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是否有足够的市场,足够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足够的技术及规模化市场工艺储备等。 (4)项目实施准备情况:募集

14、资金到位后能否顺利实施,如配套的土地(一般要求签订出让合同)、有关产品额度认证或审批情况、项目是否取得环保批文等。,募集资金运用审核关注的重点问题,(5)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充较大的,关注发行人 各类产品在报告期内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情况, 合同和意向性订单情况; (6)募集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生产的,应关注 新产品的市场容量 主要竞争对手 行业发展趋势 技术保障 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情况,募集资金运用审核关注的重点问题,(7)募集资金投入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的(如外协加工变为自主生产),关注公司 在新模式下经营管理能力、技术准备情况、产品市场开拓情况等 公司经营模式变化的风险 (8)

15、发行人原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支出很少、本次募集资金将大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或研发支出的,关注 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研发支出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募集资金运用审核关注的重点问题,严禁上市的违法行为,1)土地使用是否合规,是审核重点关注的问题。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管理相关要求。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使用土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 保荐机构及律师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就发行人地使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取得程序、登记手续、募集资金投土资项目用地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明

16、确意见, 保荐机构及律师须核查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是否存在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 保荐机构和律师应将国发20083号文作为核查及发表意见的依据。,土地问题的主要关注内容,土地问题的主要关注内容,3)发行人经营业务中包括房地产业务的,保荐机构和律师应对下列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办理情况; 土地出让金或转让价款的缴纳或支付情况及其来源; 土地闲置情况及土地闲置费的缴纳情况; 是否存在违法用地项目; 土地开发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是否存在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情形。,4)发行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取得方式不合法,或者存在违反国发20083号文有关要求的,不予核准发行证券。 5)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的,有关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已经落实,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问题的主要关注内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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