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

上传人:蜀歌 文档编号:146035718 上传时间:2020-09-25 格式:PDF 页数:21 大小:119.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佛山市交通工程佛山市交通工程 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信息 2006 年第 1 期 2006 年第 1 期 总第六期 主 办主 办: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佛山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主 编主 编:骆健庭 副 主 编副 主 编:罗 青 王有余 杨飞跃 编 辑编 辑:刘中翔 陈丹羽 曾法强 王爱军 司徒毅 李颂华 本刊地址本刊地址:佛山市魁奇二路 18 号 3 座 3 楼 邮 编邮 编:528041 电 话电 话:(0757)83106518 传 真传 真:(0757)83813062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s- 网 址网 址: 2006 年 2 月 15 日 目目 录录 1.交

2、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1) 2.交通部印发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见的 通知(1) 3.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 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2) 4.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2003 年版)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2) 5.省质监站关于要求加强沥青材料质量控制的紧急通知 (3) 6.市交通局转发关于印发 的通知(4) 7.关于核工业长沙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在佛山市和顺至北滘公 路 DS07 标中违规行为的通报 (4) 8.市建设局关于可恢复使用佛山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 的商品混凝土的通知 (5) 1.佛山市开展“以提高路面质量为中心”

3、活动的(6) 2.市质监站邀请沙庆林院士进行沥青路面质量控制技术讲座(10) 3.市造价站邀请省交通工程管理专家进行专题讲座(10) 4.市质监站、造价站开展二五年年终大检查(11) 5.关于加强“一环”沥青路面工地试验室建设的通知(11) 6.关于要求对桥梁支座进行检查的通知(13) 1.我市部分交通建设项目近期通过交(竣)工验收(14) 2.广高线高明对川至迳尾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档案通过验收(15) 3.“一环”工程部分路基开始进行交工检测(15) 4.“一环”工程北线软基采用强夯方法进行加固(16) 5.“一环”工程、三水二桥引道工程沥青路面实施施工监控(16) 6. 2005 年中南片

4、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联络网会于南宁召开 (16) 1.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公布获得公路桥梁支座产品生产许可证的 企业名单(17) 2.交通部公路司公布公路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企业名单(17) 3.结构物外观修整(装饰)须知(17) 4.“华润”商品砼检测结果(18) 5.混凝土最小水泥用量规范对照(18) 6.佛山市公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指南(试用版) 出版(19) 1.交通部对山西路畅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20) 封面:封面:佛山“一环”工程季华路立交效果图 1 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12 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已

5、于 2005 年 9 月 6 日经第 18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部 长 张春贤 二 OO 五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见: 印发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见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552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服务水平,在总结和分析 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的 指导意见 ,现印发

6、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交 通 部 二 OO 五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的指导意见见: 2 2 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 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粤交基2005812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 ( 委 ),省公路管理局、航道局、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省交通 集团 : 随着国际能源供求矛盾关系的变化和国家土地、水利资源保护政策的实施,今年以 来,主要地材和油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已超出合同约定的正常风险。经研究,按照实 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结合交通建设项目特点,对

7、我省在建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 油料价差进行调整,提出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项目业主可根据指导性意见与供应商协商后作相应调整,但不得突破本指导性意 见的规定。 广东省交通厅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见: 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 (2003 年版)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 (2003 年版)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粤交基200627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 ,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交通咨询服务中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交通集团: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路建设招投标制度,规范我省公路

8、工程量清单编制,加强工程 实施阶段造价管理,根据交通部已于 200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 范本(2003 年版) (下称部 2003 范本 )及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 路项目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合同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广东省执行交通部(2003 年版)的补充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在执行的过程中将意见和建议直接反馈给省交通厅基建处和省交通工程造 价管理站,以便修改和完善。 广东省交通厅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广东省执行交通部(2003 年版)的补充规定见: 3 3 关于要求加强沥青材料质量控制的紧急通知关于要求加强沥青材料质量

9、控制的紧急通知 粤交监督2005296 号 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 目前, 我省年底拟通车项目的沥青路面施工已进入高峰期, 路面质量控制处于关键 阶段。根据我站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由于近期沥青材料供应紧张,部分项目在沥青质 量控制方面有所放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沥青品牌杂乱,没有严格按合同要求的沥青品牌进行采购。由于沥青供应紧张, 特别是质量较好的几个品牌沥青供不应求,为保证工期,部分项目改变了合同约定的沥 青品牌,采购并使用了其他品牌的沥青。 二是沥青材料质量抽检力度有所放松。正在施工沥青路面的项目在施工中均有多次 停工待料的现象,各项目抢购沥青,导致对沥青的质量要求有所下

10、降,特别是对一些耗 时较长或难度较大的试验项目,如含蜡量,试验频率不足。 针对近期沥青材料出现的质量问题,为了严格控制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的施工质 量,我站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各项目认真贯彻执行。 1各项目应尽一切可能按合同约定的沥青品牌进行采购,如因实际情况确需改变沥 青品牌,沥青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及交通部现行规范要求,并必须满足省交通厅关 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质量管理的通知 (粤交基函2003299 号)的要 求,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如降低指标要求,必须得到省交通厅的批复同意。 2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必须加大对沥青路面施工的质量控制力度。首先应坚 持先检后用制度,加大对

11、沥青材料的抽检力度,确保抽检指标齐全、频率足够。未经检 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沥青材料严禁使用。其次针对沥青材料供应紧张可能引发的路面质量 问题,应制定预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事前管理。 3近期我站将安排一次对在建高速公路沥青材料的专项抽检,请各单位予以积极配 合。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4 4 转发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转发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佛交转2005291 号 各区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 现将市建设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建设厅、财政厅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佛建200559 号)转发给

12、你们,请结合交通 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交通局 二 OO 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见: 关于核工业长沙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在佛山市和顺至北滘公路 DS07 标中违规行为的通报 关于核工业长沙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在佛山市和顺至北滘公路 DS07 标中违规行为的通报 佛交20062 号 各区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04 年 6 月,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核工业长沙中南建设 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中南集团” )为佛山市和顺至北滘公路 DS07 标施工单位, 并进场施工。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违反施工合同

13、规定:一是没有按合同要求组 织施工人员进场,以致施工现场严重缺员,影响工程进度;二是未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批准,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部分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并经书面通知整顿未果。根 据招标文件规定,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已于 2004 年 8 月中止了该公司的施工合同,并清 退出场。 核工业长沙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四十八条规定,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决定对核工业长沙中南建设工程集团予以通报,同 时取消该公司自通报之日起两年内在佛山市交通建设市场的投标资格。 特此通报。 佛山市交通局 二六

14、年一月四日 5 5 关于可恢复使用佛山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生产的商品混凝土的通知 关于可恢复使用佛山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生产的商品混凝土的通知 佛建工200589 号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据一环工程建设单位反映,佛山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顺安公司) 供应佛山一环工程 DS-03 标段的混凝土,未有按购货方的配合比要求生产且随货送达的 配合比资料与实际生产的配合比资料不一致,是否造成质量问题需进一步查证。为确保 工程质量,我局于 2005 年 8 月 18 日下发了关于暂停使用佛山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 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的紧急通知 (佛建200539 号) 。 有关单

15、位组织对该工程已施工的混凝土耐久性进行了专家论证和质量检测,10 月 28 日检测单位提交的一环工程检测结果表明,混凝土的质量基本符合要求。10 月 31 日华润 顺安公司函告我局,表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承诺以后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生产 并提供实际生产配合比资料。12 月 8 日,我局收到“世纪莲”工程的混凝土检验报告, 结果反映,该公司供应“世纪莲”工程的商品混凝土在强度和耐久性方面基本符合设计 的质量要求。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经研究决定,在保留对该公司的法律追诉权和行政处分权的前 提下停止执行佛建200539 号文中关于“在情况未查清,结论未有做出前,我市所有工 程暂停购买使用佛山华润顺安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的决定,我市各工程项目即 日起可恢复使用华润顺安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各区建设局、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各设计、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我 局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