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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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试实施细则为确保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人事厅、财政厅、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依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等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命题、考务管理、评阅试卷和录取管理工作。承担招生任务的普通本科院校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升本”招生考试组织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专业课命题及

2、评分、录取等工作。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本校考生报名组织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二、招生对象及培养模式1招生对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省属高等学校(包括省属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院)和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详见附件3。2培养模式及待遇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和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

3、士兵,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省属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按照新的本科阶段教学计划,学习23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其档案交由招生院校管理,户籍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录取院校所在地。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及格或修满学分的准予毕业,并发给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予以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三、报名1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省属高等学校及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

4、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4)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报名办法2012年“专升本”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网上银行缴费或通过银行柜台缴费确认的模式。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包括各教学点的毕业生),安排专人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然后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的毕业专业由毕业学校录入系统。采像完成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填报其他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网上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等后续工作(目前仅支持工商银行网上缴费或柜台缴费,

5、缴费办法见附件2)。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已缴费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报考院校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是否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照片采集质量等。审核未通过的由毕业院校负责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即更改志愿)。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的退役士兵直接到招生院校办理报名手续。3报名时间全省普高“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各招生院校于4月2日至4月5日打印准考证,考生于4月6日8:0018:00至报考院校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四、志愿设

6、置普高“专升本”招生设置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栏设一个专业志愿,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视为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服从调剂。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报考专业“招收专业范围”或咨询招生院校,防止填报无效志愿。(详见安徽省2012年普高“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各专业考试科目和招生简章)。五、考试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统考科目文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理工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艺术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体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单科分数和专

7、业加试科目分数均为15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由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考科目结束后2日内自行组织完成。2命题“专升本”统考科目命题由省考试院负责。命题教师由省考试院在全省普通高校中抽调,各科命题范围以各类考生在专科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为主要内容(考试纲要另行公布)。专业加试科目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所招专业的要求自行组织命题、制卷、考试、评分。鼓励相同或相近专业实行联考或使用同一试卷,同科类的专业成绩相关学校可相互承认。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科目4月7日上午9:0011:30综合文科高等数学4月8日上午9:0011:00英 语4月7日下午15:0017:00计算机基础4月8日下午15:0

8、017:30专业加试4考试地点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5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统考科目的试卷由考试院指定厂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4月5日各考点到考试院指定地点领取统考科目试卷。试(答)卷运送要有专车,三人以上押运。试(答)卷保密、保管办法见附件6、7。6考点设置及人员培训(1)考点设置考点应选择在易于封闭的场所,并要注意创造适合考生应考的优良环境。考点大门前要悬挂醒目的横幅,张贴带有欢迎鼓励考生考试和警戒舞弊的标语。在考点入口醒目处,要放置考点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公布内容包括:考点示意图、考试科目时间表、监考人员职责、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举报电话等。(2)考点组织

9、机构设置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组织机构,负责整个考试期间考务管理、考试监督、考场安全保卫、后勤等方面工作。(3)监考人员的选聘监考人员是维护考试程序的具体承担者,考点必须选调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的教师任监考教师;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的人员和教师不得参与“专升本”考试各项工作;每个考场配备三名监考教师,其中女同志12名。(4)监考人员的培训各考点应在考前召开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动员会,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学习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进行监考、发卷、收卷、装订试卷等业务培训(监

10、考人员职责及考试操作规范化管理程序见附件8、9)。(5)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设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限安排30名考生。每个考生要做到单人、单桌、单行;考桌前后要整齐,左右要平行,间距保持在80厘米以上;考场内保持清洁、卫生;考场标志必须张贴在紧靠考场正门外侧的墙壁上,并写明本考场的座位起止号。(6)试卷交接各科全部考完后,考点要立即将各考场送交的试卷分科整理、清点(标明科目、袋数、考场号)、填写答卷交接清单(一式两份)等。统考科目答卷由考点院校按有关保密规定派专车、专人于4月9日送交考试院选定的阅卷点。(7)组织考生入场考生入场后,监考员持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签到表(式样见附件10

11、)由考生逐人签名,并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六、阅卷1阅卷组织统考科目阅卷工作由考试院组织实施,专业加试科目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阅卷。承担阅卷工作的高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阅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学科阅卷组,具体负责各学科的阅卷工作,学科阅卷组组长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2阅卷教师的选聘统考科目阅卷由考试院选调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高校教师承担。3阅卷工作要求阅卷工作是“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阅卷点要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阅卷教师和各类工作人员守则,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保密措施,确保阅卷工作顺利进行。阅卷要在考生姓名、考生号密封的条件下进行

12、。阅卷领导小组和省考试院对阅卷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4登分、统分登分、统分工作使用计算机采取“双工”录入的方式进行。5查分各科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考生对自己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所在毕业学校招生办提出查分要求。学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分模块将查分考生名单报考试院,由考试院汇总交阅卷点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专业加试科目查分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必须在上报合格考生名单之前完成。七、招生录取1确定专业资格线和录取控制线各招生院校应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课资格线不得低于50分),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

13、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加试科目最低资格线,4月16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及资格线上传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数据格式见附件11)。省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专业成绩等因素确定统考科目单科最低资格线和统考科目分科类(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最低总分录取控制线。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的退役士兵单独划线。2录取(1)“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采取网上远程录取的模式。录取时间为4月29日至30日。(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同时达专业加试科目、统考科目最低资格线和统考科目最低总分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参加全

14、省三门统考科目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调剂录取办法:同一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先行调剂;不同学校间调剂时在合格考生中以考生三门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3)录取体制: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4)投档办法:分学校、分专业,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如因合理原因退档,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招生院校应本着对考生有利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及办学条件情况,在本校招生总计划内调整相关专业招生录取人数,尽量满足考生志愿。院校招生计划调整需报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批。(5)录取审批:“专升本”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模式,各招生学校要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按

15、照录取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录取名册加盖录取审核公章。(6)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印制并于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发放完毕。6月20日前招生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各高校9月中旬将报到情况上报厅学生处。八、招生工作要求“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是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环节多,难度大,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有应届毕业生的院校要广泛宣传“专升本”招生改革的规定和办法,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要认真审核;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把命题教师的遴选、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统分等方面工作的安全保密规范准确作为重点来抓,严防泄密事件,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要严肃考风考纪,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考务管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要了解“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守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各招生院校在整个招生考试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各项规定办事,确保此项招生考试工作的平稳顺利完成。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徇私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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