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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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布置会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解决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营商环境调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审批流程,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实施时间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6月30日。二、总体要求和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关于企业开办的重点指标要求,聚焦我

2、市营商环境的短板和不足,聚焦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全面查找问题和差距,采取针对性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的办理环节,精简材料数量,压缩办理时间,力争企业开办重点指标达到全国和全区一流水平,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提升。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一)主要任务着力解决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少、公章刻制时间长、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多、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实现企业开办所涉及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理环节优化至3个,申请材料精简至1项。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1.企业登记。着力解决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

3、,提升协同水平,减少申请材料数量,配足配强窗口人员,实现企业登记0.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2.印章刻制。着力解决印章刻制企业数量少、刻制时间长等问题,实现企业开办所涉及的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刻制时间基本与企业登记同步进行,0.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税务局。3.发票申领。着力解决流程不够优化等问题,将登记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采集与发票票种核定环节合并办理,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提高办理效率,实现企业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二)工作

4、措施1.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县大力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逐步实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提高名称登记效率。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2.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企业登记窗口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建立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凡负面清单以外的审批事项,全程由同一窗口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对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一人通办,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2月28日3.优化办税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税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将登记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采集与发票票种核

5、定环节合并办理,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提升办税体验。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4.提供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推进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利用政府采购外包服务的方式,设立专门的帮办区域和自助服务区域,配置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和辅导服务对象。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含税控设备、报税盘、发票领购簿)等可以通过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或提供寄递服务,满足企业需求。责任单位:县政务办、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5.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

6、依托自治区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利用自治区开发的“一网通”一体化平台,统一采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信息,促进企业开办服务的提效增速。责任单位:县政务办;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6.增加印章刻制企业数量。实现印章刻制企业在全县的全覆盖,全县至少设立1-2家印章刻制企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应为印章刻制企业设置刻章点提供必要场地,满足企业印章刻制需求。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7.加强印章刻制企业日常监管。县公安机关每月至少检查一次“0.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对印章刻制经

7、营企业不能兑现承诺和要求的,督促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印章信息共享方案,建立部门间遏制假冒印章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打击制作、使用假冒印章行为的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8.加强对企业开办过程的全程监控和闭环管理。工商质监部门、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实时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机关、业务办结时间等信息推送至本部门前置机,实施对企业开办各环节办理的有效监控。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9.简化企业开办申请资料。全面整合和规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及公安机关受理的企业开办文书,对同类型材料进行归集,减少材料数量,形成统一的企业

8、开办申请材料。有自主需求的个性化申请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申请人可另行提交。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10.优化企业申领发票程序。税务部门对申请人在工商质监部门登记时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需纳税人提供相关材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四、行动步骤(一)对标自查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县人民政府要对标本方案确定的攻坚目标任务,主动调研,开展自查,从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3个方面查找差距,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二)攻坚落实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千方百计完成攻坚目标任务。(三)检验巩固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巩固攻坚成果,确保企业开办重点指标达到全国和全区一流水平。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五、保障措施(一)强化责任落实。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单位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细化目标任务,提出实现路径,认真执行方案,强化政策支

10、持、资金扶持和人力保障,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二)强化工作机制。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定期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每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督导专责小组要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调研问效专责小组要出台调研暗访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宣传专责小组要组织新闻媒体等部门做好正反面案例宣传报道;绩效考评专责小组要把百日攻坚行动纳入绩效考评;评价监测专责小组要做好

11、数据采集,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方式,科学评估查证效果;综合协调专责小组要会同监察委、组织部制定激励办法,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成效不达标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约谈;对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和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和关于整治迎商环境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加强政府和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

12、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质监服务品牌,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凝聚起全县质监事业发展的新动力,为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二、主要内容(一)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关于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关于整治迎商环境工作方案(靖办字(2018)77号)要求,在整治干部作风、提升政务服务、解决基层“好狠”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1、整治干部作风方面,着力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1)工作状态方面。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标准不高,思想涣散等问题;工作自由散

13、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在岗不在状态、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安心工作等问题。(2)工作担当方面。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不敢担当、不愿担当,被动应付、疲沓拖拉等问题;领导干部逃避个人责任,不表态不推进,把责任往上推。(3)工作实绩方面。工作只看不干,只喊不做,无进展、无实效等问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等问题。2、着力解决滥用自由裁量权,索取好处等问题。3、规范执法行为方面,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任性、多头执法等问题。(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使全体党员、干部增强立足岗位的责任意

14、识和争创一流的领先意识,规范行为,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提高服务效率。1.推行权责清单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咨询和办理质监业务事项的企业和社会群众,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所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和所需的全部资料。3.推行限时办结制。编制各项质监业务办理流程图和时间表,缩短办理时限,检验检测、执法办案等相关业务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达到95%。4.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运行体系,优化检查实施细则,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5.推

15、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履职的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而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耽误基层群众办事甚至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制定完善7项服务措施,重点为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各类企业提供技术保障,做到事前介入、事中服务、事后跟踪,体现服务的主动性、连续性和全面性,提高服务水平。(1)为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的企业提供网上标准查询服务,帮助企业起草产品标准,做好标准自我声明网上公开工作,提高产品标准的整体水平。(2)为企业特种设备招投标提供咨询服务,合理化建议。(3)积极向企业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为企业培训质量和标准化管理人员、产品检验人员、计量检测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4)帮助企业完善计量器具分类工作,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免收任何费用。及时出具检定证书,对不能检定的项目主动帮助企业联系提供有能力的检测机构,满足企业生产需求。(5)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使用,积极争创省名牌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难题,积极与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沟通,及时帮助企业解决。(6)完善“123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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