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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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为高质量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由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等共同组成的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依据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指引。一、总体要求(一)功能定位。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创新中心既要靠近创新源头,充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学科和科研资源,加强科技成果辐射供给和源头支撑;又要靠近市场需求,紧密对接企业和产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技术创新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和产业的实际技术难题。创新中心

2、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不与高校争学术之名、不与企业争产品之利。(二)主要任务。1.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研发作为产业、将技术作为产品,致力于源头技术创新,组织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战略研究和技术攻关,攻克“卡脖子”技术,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2.转化应用重大创新成果。推动重大技术成果中试熟化与工程化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示范应用和转化,加速共性关键技术转移扩散,制定和推动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3.提供技术创新服务。通过与企业建立联合技术创新机构、开展合同研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按需

3、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各类创新资源按规定面向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培育孵化壮大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4.引育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着力培育优秀青年人才。开展探索人才引进、使用、激励和管理等创新政策试点,全方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聚天下英才而用之。5.培育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结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走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等建设,强化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发展对接融通,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加快培育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围绕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等重大发展战略

4、,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面向关系我省长远发展、影响产业安全、参与国内外竞争的关键技术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综合性或专业化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实现重点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链和细分关键技术领域跨区域高水平的协同创新,突破一批制约我省产业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抢占一批前沿技术制高点,培育壮大一批“硬科技”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建成若干创新型产业集群,为建设成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强大技术支撑,成为全面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浙江特色的全域创新体系的中坚力量。二、建设条件与要求1.明确目标定位。以培育我省战略科技力量来攻克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为目标进行

5、布局。到2022年,基本形成能攻克我省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能力,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支撑重点产业集群跨越发展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形成能参与或承担国家层面“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能力,基本建成能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吸引领军型创新人才、策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世界一流水平的重大技术创新平台。2.聚焦重点领域。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建设,聚焦数字安防、汽车及零部件、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重点优势产业集群,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现代纺织等标志性产业链,以及城市大脑、新能源、高端电子化学品、工业互联网等细分关键技术领域择优主动布局。3.依托优势单位。由

6、省级有关部门或设区市政府牵头,主要依托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和高校院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资源共同建设。优先支持已建设国家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以上创新载体的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创新资源组建。4.完善组织架构。采用“强核心、多基地、网络化”的“1+N”组织架构。创新中心为“强核心”,选择有条件的优质创新资源在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等建设“多基地”,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等形成“网络化”的协同创新格局。5.实行多元投入。依托建设单位承担主要投入责任,采取会员制、股份制、协议制、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方式,吸引企业

7、、金融与社会资本、高校院所等共同投入建设。收入来源包括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以及财政资金补助等,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动技术与资本、研发与市场紧密融合,逐步实现自我运营。到2022年,依托单位、共建单位和省市县财政配套投入合计25亿元以上;到2025年,投入合计50亿元以上。6.汇聚顶尖人才。汇聚由全球顶尖人才、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国家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以及博士后与博士、硕士研究生组成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到2022年,汇聚不少于1000人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引进培育不少于5个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到2025年,汇聚不少于2000人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引进培育不少于10个领军

8、型创新创业团队。7.承担战略任务。以项目为牵引,联合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到2022年,具备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大战略任务的能力,承接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科研任务,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到2025年,承担一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8.形成标志性成果。在重点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链和细分关键技术领域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在战略必争领域和产业未来发展方向,提前布局可引发产业变革、开创新兴产业的前沿技术攻关,在若干细分领域率先从跟跑成为领跑。9.改革评价机制。落实“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的科技评价制度改革

9、,在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人才引育、平台搭建、项目实施等方面,探索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科学评价机制。10.打造创新生态。通过已有平台功能扩充或新建方式,打造集人才引育、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创业孵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建设期满时,承接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基地不少于5个,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企业不少于50家,累计衍生孵化企业不少于20家,累计服务企业不少于2000家。三、组建程序与资金支持(一)创建方式。创新中心实行创建制,采取主动设计或地方政府、省级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熟一个、批复一个”。

10、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面向重点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链以及细分关键技术领域,加强省级层面主动设计和统筹规划。(二)认定程序。创新中心采取“一中心一方案”。由主要依托单位牵头研究制定建设方案,省科技厅对建设方案组织论证,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三)启动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政府发文批准启动创新中心建设,命名为“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英文:Zhejiang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of *)。(四)资金支持。省市县联动按照111支持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每年5000万元至1亿元、连续5年的省财政经费支持。原则上创新中心主要依托建设单位新增投入不得低于省市

11、县合计财政经费投入的2倍。建设期满后,根据建设单位投入和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后续支持。四、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创新中心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体化运行,针对不同领域竞争态势和创新规律,探索不同类型的组建模式。中心依照章程管理,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中心主任(总经理)负责制、首席科学家执行制和专家委员会咨询制,明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创新中心实行协同创新、绩效管理、市场导向、开放共享的新型运行机制。创新中心应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一)组织架构1.理事会(董事会)。理事会(董事会)是创新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研

12、究制订管理制度,审议发展战略、机构设置、主任(总经理)提名、首席科学家聘任、经费预决算等,定期召开理事会(董事会)会议。理事会(董事会)实行任期制,理事长(董事长)由理事会(董事会)聘任。2.中心主任(总经理)。创新中心实行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总经理)负责制。中心主任(总经理)应由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家担任,统筹创新中心人、财、物等资源,按章程负责创新中心全面工作。中心主任(总经理)由理事会(董事会)提名和聘任。3.首席科学家。根据创新中心主要创新方向设立首席科学家,全面负责创新任务和攻关计划的总体推进和执行,组建技术创新团队,确定内部协作模式和激励机制,自主决策经费使用。

13、首席科学家由理事会(董事会)聘任。4.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创新中心的指导机构,由行业内知名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负责指导创新中心的重点创新领域、重大攻关任务与目标等技术创新问题,开展技术创新工作评估,定期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等。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任期制,由创新中心理事会(董事会)聘任。(二)运行机制1.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创新中心以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为纽带,通过共同出资、合作研发、平台共建、技术入股、兼职创业等不同途径和方式,统筹产学研创新资源。探索组织跨学科、跨主体合作的协同攻关模式,构建应用基础研究、工程研发、技术推广相结合的人才队伍结构。2.强化收益分配激励。全面落实科

14、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所得税延期纳税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成立由技术创新团队持股的轻资产、混合所有制公司,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带着创新成果兼职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科研投入与团队奖励。3.开展市场化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中心通过与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合同研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按需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创新中心各类创新资源按规定面向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共建单位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共享知识产权。4.面向全球吸引凝聚创新人才。创新中心以市场化手段开展人才选拔与聘任,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广泛的人才合作,探索柔性引才引智机制

15、。通过设立海外研究机构、建设战略合作关系、探索项目经理制等方式面向全球选聘优秀技术创新人才和成果转化人才。五、保障措施(一)构建指标体系。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构建创新中心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实现我省技术创新高原造峰为总目标,根据创新中心建设具体目标,科学设定“跳一跳、够得着”的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创新中心按既定目标加快建设。(二)建立工作体系。省科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审议相关政策文件、战略规划和建设方案,协调落实支持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对创新中心的规划布局和协调推动,建立省市县联动和部门协同机制,共同做好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论证、建设管理、考核评估、

16、指导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三)完善政策体系。完善创新中心相关政策,强化科技、财政、教育、土地、税收、人才、金融等政策支持。创新中心实行挂牌创建,省级各部门协助解决创新中心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编制、民办非登记注册或企业工商登记等相关工作。所在地政府在中心选址、基本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集成省市县人才引育、项目支持、市场准入、创新券应用、政府采购、首购首用等政策,形成叠加政策合力。(四)健全评价体系。遵循分类考核原则,根据考核评价指标和创新中心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对创新中心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期满的创新中心进行期满绩效考核,对未完成且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建设任务的创新中心予以摘牌,并视情全额追回财政资金。连续两次评价排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附表1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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