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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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根据总部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职工。2 职责分工2.1人力资源部是职工培训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制定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培训管理体系;负责年度培训需求调研、计划编制、督促实施和总体评估;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审批与统筹管理。2.2经营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年度预算、提取、核销与日常管理。2.3分部承担本单位职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分部主要领导是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都要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抓好职工的教育培训工

2、作;分部人力资源部门(派驻人事)是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实施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做好教育培训的日常管理。2.4总部各部门承担本部门职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年度培训需求和中期调整需求;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人力资源部的要求,负责选派或组织人员参加培训项目,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业务或人员能力提升的需要,开展内部业务培训。3 管理工作与流程3.1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详见附件)3.1.1分部根据本单位(部门)人力资源和人才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3.1.2人力资源部根据分部上报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编制教育培

3、训年度计划,审核费用预算,报经理办公会审定,并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3.1.3人力资源部按照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编制由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和承接分部委托培训项目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1.4分部按照本单位(部门)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并落实各项培训项目的实施。3.1.5变更培训计划或计划外培训3.1.5.1由于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时,原则上在每个季度末,由分部填写教育培训计划调整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实施。3.1.5.2发生计划外培训时,由分部提出申请,填写培训项目计划申报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实施,发生培训费用纳入当年度培训预算指标中。3.2培训评估3.2.1培训结束时,实施单位对培训

4、效果进行评估,可采取考试(包括笔试、口试)、考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培训结束后,可采取能力测试和日常行为检查等方式。3.2.2各培训实施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应将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和考核鉴定材料提交学员所在分部的人力资源部门(派驻人事)。3.2.3对境外培训、高层次培训以及培训费用大、脱产时间长的培训项目,选派单位(部门)要对培训前的准备状况、培训后的效果及工作绩效进行跟踪测评。4 学历(位)培训4.1予以承认的学历(位)4.1.1普通院校、函授和远程教育学历(位)4.1.2军队院校学历4.1.2.1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

5、毕业证书,予以承认。4.1.2.2职工在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予以承认。4.1.2.3对通过军队院校函授、远程教育等所取得的毕业文凭,必须有主办单位提供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批文,经确认后予以承认。4.1.3党校函授学历4.1.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1.5对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人员,通过在职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若仅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仍为原学历。4.1.6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更新知识的一种非学历教育教学形式。对于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不认定其学历。4.1.7通过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位),应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

6、、学习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部门进行认证后予以承认。4.2管理权限4.2.1大专及以上学历(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认定并对学员学籍档案进行变更管理。4.2.2大专以下学历由分部人力资源部门(派驻人事)负责认定并对学员学籍档案进行变更管理。4.3报销和奖励标准4.3.1分部根据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岗位实际需要,组织或选派职工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位)培训,其培训费用(学费)由企业承担,因培训所需要而必须发生的差旅费,经单位同意,由企业承担(由教育培训经费列支)。其中,选派职工参加MBA和EMBA及其他费用总额较高的经营管理类专业学历(位)进修时,应

7、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培训费用按总部关于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4.3.2职工自主参加与本岗位专业、工种相关的高于原级别的学历(位)培训前,须填写职工业余学历(位)进修申请表(记录编号:QBZ02016-03A),报所在单位(部门)按权限审批。在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位)证书后,给予一次性奖励(行政承担60,工会承担40),奖励标准为学费的三分之一(最高不超过12000元)。4.3.3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于原级别的学历(位)培训的,在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位)证书后,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行政承担60,工会承担40):硕士及以上3000元,本科1500元,大专1000元,大

8、专以下300元。5 资格培训5.1职业资格培训5.1.1分部根据教育培训计划和岗位实际需要,组织或选派职工参加各类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其培训及鉴定费由企业承担。对经培训、鉴定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再次参加相同工种、等级培训、鉴定时费用自理。5.1.2职工根据岗位及自身发展需要,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参加技能等级培训、鉴定的,培训及鉴定费用自理。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所在分部人力资源部门(派驻人事)审核所取得证书工种与本岗位相关,由企业按其培训及鉴定费的50予以奖励。5.2专业技术资格(资质)培训5.2.1分部根据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岗位实际需要,组织或选派职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资质)培训,其

9、培训费由企业承担,考务费自理。对经考试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再次参加相同专业、等级培训时费用自理。5.2.2职工根据所聘岗位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资质)培训的,培训费用自理。在取得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经所在分部人力资源部门(派驻人事)审核所取得证书的专业与本岗位相关,由企业按其培训费的50予以奖励。6 岗位培训6.1业余外语进修6.1.1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参加各类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或达到一定分数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报销其培训费和考试费。6.1.2奖励标准:取得外语一级,奖励2000元;取得高级口译证书、达到托福100分及以上、雅思7分及

10、以上、GRE2200分及以上、GMAT700分及以上,奖励1000元(其他外语考试奖励参照此标准)。6.2分部根据教育培训计划和岗位实际需要,组织的高层次培训、岗位业务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政治理论培训以及各类讲座等,所需费用由企业承担。7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7.1教育培训经费的筹措7.1.1一般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当年培训经费不足的业务单元,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经营财务部审批同意后,可按实际需要(最高不超过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7.1.2新建项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项目投资中提取技术技能培训

11、费用。7.1.3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研究开发新技术、试制新产品,应按相关规定从项目投入中提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7.1.4工会应当从经费中提取一定费用,用于职工教育培训。7.2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7.2.1分部要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建立明确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审批权限。7.2.2工会和分部工会留用的工会经费中提取的一定费用,须用于本单位自行组织的职工教育培训。7.2.3分部在确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同时,要做好教育培训经费预算,连同教育培训计划一并上报,经批准后再下达,由人力资源部门(派驻人事)实施和管理。7.2.4教育培训经费实行专款

12、专用。和分部应建立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审核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经费预算和稽核工作。7.2.5教育培训经费中的60以上,应当使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7.2.6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范围7.2.6.1总部内部培训费。指由总部人才开发中心实施的各类培训项目所发生的培训费。7.2.6.2委外培训费。指成建制委托外部培训机构、院校等实施培训项目所发生的培训费。7.2.6.3职工外出培训费。指职工因工作需要、零星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项目所发生的培训费。7.2.6.4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费用。指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和职工取得与岗位紧密相关并经各单位认定的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费用。7.2.6.5教师讲

13、课费(津贴)。指支付内、外部专兼职教师参与任课、出卷、审卷、监考、专业评审等活动的酬金。7.2.6.6课程开发费。指进行课程研究与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资料费、材料费、外协费、咨询费等。7.2.6.7教材编审费。指各类教材编写、翻译、审稿酬金及封面设计等费用。7.2.6.8实习带教费。指分部之间实习、高等院校大学生来实习的带教费,新进大学生的实习指导费,以及现场操作维护人员的师傅带教费。7.2.6.9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指购置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教学器具设备费用及相关维修费。7.2.6.10教材费。指统一办班所需教材的费用。7.2.6.11公杂费。指涉及培训的资料邮递、印刷、纸张、教学文具

14、等费用。7.2.6.12图书资料费。指教学参考书、教学资料、图书刊物、声像资料等费用。7.2.6.13班务费。指办班三个月以上所发生的班务活动费和用品等费用。7.2.6.14职工自学成才奖励费用。指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的外部培训和学历(位)进修等学习活动,经分部审定后给予的一定奖励。鼓励采取单位、工会共同进行奖励的方式,支持职工个人学习与培训。7.2.6.15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7.2.7不属教育培训费用开支的范围7.2.7.1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7.2.7.2职工零星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所发生的差旅费、报名费、入学体检费、教科书等学习用具的费用。7.2

15、.7.3参加艺术、美术、体育等各类与工作无关的学习、培训所发生的费用。7.2.7.4构成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7.2.7.5职工参加总部及分部组织的各类培训,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培训要求者,发生的费用应由职工个人承担。7.3教学活动相关费用标准7.3.1教师讲课费7.3.1.1外聘教师:中级及以下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或8年以下专业工作经验的外聘教师,每学时一般为100300元;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915年专业工作经验的外聘教师,每学时一般为200500元;正教授、教授级高工或1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的外聘教师,每学时一般为3001000元。高于以上标准必须上报审批。7.3.1.2内部兼职讲课:D层及以上管理者兼职讲课,不支付讲课费。其他利用业余时间兼职讲课的参照外部教师标准支付,工作时间兼职讲课的减半支付。7.3.2教材编写费:鼓励内部兼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编写教材和案例。经人力资源部审定后,批量印刷的教材,按以下标准支付教材编写费:文本教材编写每千字一般为100150元;PPT格式教材编写每张一般为510元;案例编写每个一般为200500元。7.3.3出卷、审卷、阅卷及监考费:涉及内部各类专业考试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试卷命题每份一般为100400元;审卷每份一般为50200元;阅卷每份一般为24元;业余时间监考的,每人每场50元;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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