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安徽省卫生厅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硬件采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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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后服务安徽省卫生厅公共卫生服 务信息管理系统硬件采购项 售后服务安徽省卫生厅公共卫生服 务信息管理系统硬件采购项 目 录目 录 第一章 招标书.2第一章 招标书.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二、投标人须知 .3二、投标人须知 .3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15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15 四、合同条款 .16四、合同条款 .16 五、合同格式 .23五、合同格式 .23 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25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25 七、合同特殊条款 .31七、合同特殊条款 .31 八、货物需求一览表 .32八、货物需求一览表 .32 九、技术要求 .36九、技术要求

2、 .36 第二章 投标书.45第二章 投标书.45 一、投标函格式 .46一、投标函格式 .46 二、开标一览表 .48二、开标一览表 .48 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 .49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 .49 四、零件、配件表 .50四、零件、配件表 .50 五、规格响应表 .51五、规格响应表 .51 六、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 .52六、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 .52 七、资格证明文件 .53七、资格证明文件 .53 第一章 招标书第一章 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序号内 容内 容 1 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厅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H2012036

3、6 2 买 方:安徽省卫生厅 买方地址: 合肥市 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保证金为:见“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天内保持 有效 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30 天 6 投标书递交至: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9 月 5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书接收人:张卓 联系电话:0551-5101611 传 真:0551-5101614 7 开标时间:2012 年 9 月 5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合肥市阜南西路 238 号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 6 楼会议室 8交货地点:

4、买方指定地点 9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5 份 10中标服务费:免收 11签订合同地点:省政府采购中心 12 网址:www.ccgp-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 ;开户行: 二、投标人须知二、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一) 、总 则 1、资金来源1、资金来源 1.1 买方已筹集了一笔可靠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 号 1 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根据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 细则的规定,出资方和买方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安徽省政府采购中 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5、 2.1 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3 规定的招标方式。 2.2 凡是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 加投标。 3、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 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一、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四、合同条款 五、 合同格式 六、 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七、 合同特殊条款 八、货物需求一览表 九、技术要求 第二章 一、投标函 二、开标

6、一览表 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 四、零配件表 五、规格相应表 六、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 七、资格证明文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 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有权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澄清。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 项”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 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 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刊登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但 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7、。 6、招标文件的修改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刊登在“安徽 政府采购网”上,并对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 原因,采购中心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如果作出延长投标截 止日期的决定,采购中心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刊登在“安徽政府采购 网”上。 (三) 、投标书的编制(三) 、投标书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须使

8、用中文。 7.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 量单位。 8、投标书构成8、投标书构成 8.1 投标书应包括第 4.1 条第二章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 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 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 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 评审。 9、投标报价9、投标报价 9.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生 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9、每一包(或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 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2 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 同的固定价格。 9.3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10、投标货币10、投标货币 10.1 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 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 11.2 投标人所提供的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取得生产 厂家正式授权

10、, 或者取得总经销机构的授权。 由一般经销商授权的, 则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经销机构给自己的授权等相关证明。 1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 方面的能力。 11.4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营体进行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 求: (1) 联营体应签订联合投标的协议, 并指定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投 标人, 其他联营体成员应授予该主办人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 体成员承担责任。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 联营体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一旦联营 体中标,联营体投标人应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 收付。 (3)联营

11、体的每一成员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交 11.1 至 11.3 节要求 的资质证明文件。 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 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2.2 为使所采购的关键性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应提供关键性 货物正常使用两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特种工具等清单,以 及它们的货源及现行价格(见投标书表五“零件、配件表” ) 。此价 格不包括在总报价中。 12.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 参照的商标

12、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 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本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13、投标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 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中心和买方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 时, 可根据第 13.6 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转账; (2)电汇。 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 14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 标人同意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第 28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 第 27 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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