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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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管理安徽省装饰装修工 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建筑工程管理安徽省装饰装修工 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09) 总 说 明 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 和简化计价过程,根据 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 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 单价)。 二、 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 (常用册)。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 暖、燃气工

2、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 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 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综合单价表现 形式实行“量”“价”合一,方便使用 ; 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 并,力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 2005 年 安徽

3、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筑、 装饰装修、 安装工程) (DBJ/T-206-200 5)。 22005 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 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 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 : 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其内容 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 : 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 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

4、数量,并入相应损耗。其损耗内容和范围包括 : 从工地仓库、现 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 施工操作损耗、 施工现场堆 放损耗。 对于安装工程材料消耗量带有“()”表示为主要材料,其他为辅助材料。 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或“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 是按常用机械类型、规格确定的。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以“其 他机械费”或“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七、本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 本综合单价的费用构成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号文确定。组成综合单价的内 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简称机械费)、综合费。

5、 (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号 文。 1人工单价:不分工种、专业均按每综合工日 39 元进入综合单价。 2材料单价:以编制基期安徽省市场平均价计算进入综合单价,实际执行中材料单价依据 各市材料信息价作出相应调整。 3机械台班单价:依据 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调整 机上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后,重新计算确定单价。 (二)综合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具体构成见表 1表 3。不包括安 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表 1 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施工组织措施费

6、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0.068 2二次搬运费 0859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1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655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2.504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037 企业管理费 19.43 利 润 14.44 综 合 费 41.01 表 2 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施工组织措施费 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0.042 2二次搬运费 1.681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46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205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1.68 6生产工具用具

7、 使用费 2.105 企业管理费 21.62 利 润 15.42 综 合 费 44.22 表 3 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数 费率 (%) 施工组织措施费 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0.042 2二次搬运费 0.808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12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71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0.526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146 企业管理费 24.33 利 润 14.35 综 合 费 42.5 八、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8、。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具体构成见表 4。 表 4 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专业工程 计算基数 费率(%) 建筑工程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12.44 装饰装修工程 11.70 安装(常用册)工程 8.86 (二)规费 规费构成及费率见表 5 。 表 5 规费构成及费率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数 费 率(%) 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22 2、失业保险费 3 3、医疗保险费 10 住房公积金 12 危险作业 意外保险费 0.8 注: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三)税金 税金构成及税率见表 6

9、。 表 6 税金构成及税率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税率(%) 市区 城(镇) 其他 税 费 税 前 工程造价 3.413 3.348 3.220 水利建设基金 0.062 0.062 0.062 税金( 合计 ) 3.475 3.410 3.282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九、本综合单价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其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顶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十、 本综合单价中注有 “以内” 或 “以下” 者, 均包括 “”

10、本身 ; “以外” 或 “ 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一、 本综合单价与 2005 年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配套使用。 原 2006 年 安 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停止使 用。对于安装工程遇其他定额与本综合单价相同子目时,执行本综合单价。 十二、本综合单价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十三、根据安徽省版权局(皖权函字2008005 号)关于对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 站请示的复函 , 本综合单价著作权归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所有, 未经其书面许可, 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11、说 明 一、本章定额中各种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 机械用量不变。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线;各种面层的楼梯不包括踢脚线、 侧面及板底抹灰。各种踢脚线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楼梯的侧面、板底抹灰分别执行墙柱 面、天棚工程章节中相应定额子目。 三、 现浇水磨石面层,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如设计不 做酸洗打蜡,应扣除定额中的酸洗打蜡材料费及人工 0.05 工日/m2。 四、石材面层、地砖面层,设计有两条或两条以上镶边者,其镶边部分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 1.10 系数。 五、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

12、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 六、镶拼面积小于 0.015m2 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七、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 0.5m2 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 八、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要求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螺旋形楼梯装饰 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 1.20,块料用量乘以系数 1.10。 九、水磨石面层嵌弧形条,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10。 十、水磨石面层厚度设计与定额规定不符时,水泥石子浆数量换算,其他不变。 十一、水磨石楼地面层采用铜嵌条时,取消玻璃数量,另增加铜嵌条子目。 十二、零星抹灰可按第二章

13、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块料面层粘结层的砂浆厚度与定额不符时按设计厚度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及块料面层、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 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 0.3m2 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 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窗、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 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三、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 200mm 宽以内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 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楼梯梁的外侧。无楼梯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

14、加 300mm。 四、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 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m2”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15。 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 六、栏杆、扶手、栏板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七、弯头按“个”计算。 八、零星装饰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九、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十、石材底面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 4 个侧面面积,以“m2”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如

15、与设计规定不同时, 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数量不变。 一、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项目有注明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 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 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2+8)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有规定,在不增减 粉刷遍数的情况下,按每增减 1mm 定额调整。 二、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龙骨及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15。 三、外墙贴块料面砖项目按缝宽 10mm 以内列项,其人工、灰缝材料已综合考虑。 四、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

16、池槽、花台以及 0.5m2 以内的抹灰。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 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抹灰面展开宽度 300mm 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 300 mm 的线 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块料镶贴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 天沟、窗台线、扶手、雨篷、遮阳板、阳台侧边等。 五、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 械乘以系数 1.3。 六、面层、隔墙(间隔)、隔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定额计算。 七、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柱面层、基层 已综合柱帽、柱脚项目。 八、木龙骨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九、木龙骨断面、间距、轻钢、型钢、铝合金龙骨的材料规格、间距,与设计要求不同时, 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十、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编制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用量乘以系数 0.55。 十一、幕墙、隔墙(间隔) 、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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