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治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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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意小测试,如果捡到别人遗失的一件较贵重的物品你通常会采取哪种做法?,A、据为己有 B、寻求失主并归还失物,C、置之不理,想一想 说一说,有同学说小偷小摸的不会被关起来判刑,因此不用担心,这种说法对吗?,知 法 懂 法,远 离 违 法 犯 罪,前言:大学,人生的起跑线,大学是人生的又一道起跑线,新的校园,新的活力。然而,在当代社会中,大学生犯罪有增长趋势,而且大学生犯罪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一些所谓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现象的出现决非偶然。虽然大学生犯罪与当代社会环境有密切的联系,但更与大学生自身有着密切的联系。,内容提要,法律基本常识,常见学生犯罪类型,4,1,2,3,

2、法律就在身边,如何预防,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青少年犯罪人数竟高达15万。,触目惊心,法律基本常识,什么是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或者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法律规定的义务: 抚养子女,赡养老人 遵守交通法则 服兵役 纳税,法律禁止的行为:影响社会公共秩序 侵犯他人权利 偷东西 聚众斗殴 赌博、吸毒,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违 法 行 为 的 类 别,犯罪 一般违法行为,以案说法,大学生张亮酷爱上网无心学习,经常旷课。有一次为了购买装备,他向同学李凯了50

3、0元钱,事后李凯多次要求张亮返还遭到拒绝。 张亮在校外结交了很多社会上的“哥们儿”,和他们一起拦截低年级学生,以威胁、恐吓等手段索要钱财。 由于经常上网,吃喝花销大,张亮把父母给的学费生活费偶读花光了,一天夜里,张亮隔壁宿舍,拿走该宿舍同学手机1部、笔记本一台、现金800元。,探究交流,张亮的行为分别违犯了什么法律?他的行 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A、欠债不还违犯了民法通则,这是一部重要的民事法律,所以欠债不还的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B、校外向低年级学生索要钱财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是社会行政管理方面的一部重要法规,因此小明的这一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C、入室盗窃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是刑事违

4、法行为。即犯罪,关 系,一般违法,犯罪,共 同 点,不 同 点,联 系,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危害程度不同,法律责任不同,处罚机 关不同,危害不大, 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大, 情节严重,民事责任, 行政制裁,刑罚处罚,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常见的违法行为,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 3、民事侵权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案例一: 南方网报道: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出于好玩好奇,厦门市某大学生对外群发短信,造谣

5、称“6月中旬厦门将有9.4级大地震,余震达3000多次”。 短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得知此消息后,厦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高度重视,要求立即破案。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帮助下,翔安分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2008年5月20日晚上11时许在学校将嫌疑人黄某抓获。 经审查,黄某对散播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出于恶作剧的目的,从网上抄录有关大地震的言论,编造谣言,然后利用手机以短信群发的形式,分两次向他的朋友散播,该大学生将面临10天的治安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案例二:大学毕业季,深夜中,福建某大学一宿舍内音响打开,噪音肆虐,导致很多还要准备期末考试的非毕业生很是反感,于是某大二学生

6、前去阻止,但双方因言语不和双方扭打起来, 之后双方同学 都加入其中, 最终演变成 群殴事件,直到 110到场,将双方 带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结伙斗殴的、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案例三: 被侵害人刘某(女)系天津某大学三年级学生,违法行为人赵某(男)是刘某的同班同学。2010年1

7、月,赵某与刘某的同寝室女同学单某开始交往。2010年3月,单某以感情不和提出与赵某分手。赵某认为是刘某从中挑拨所致,遂通过手机短信息、网络QQ等途径多次向刘某发送侮辱、恐吓内容的留言。刘某认为赵某的行为干扰了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赵某的行为给予了罚款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上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中国式过马路” 说不!,知识拓展,哪些人、哪些情况下容易发生违法行为?,1、没有远大的理想,缺乏奋斗目标,2、自我控制能力差,好奇心过强,4、沾染不良行为习惯,5、法制观念谈薄,他们离违法行

8、为近一些!,3、以自我为中心,心理素质差,1、含义: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含义及特征,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触犯刑法法律标志 应依法受刑事处罚必然后果,二、法律就在你我身边,一些大学生往往认为自己很难碰到法律问题,其实,大学校园并不是远离法律的地方,我们随时随地都会与法律打交道。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里,法律已融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可以说,生活处处有法律。就如以下图片中的问题我们也会时常遇到。,1.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吗?,2.自己装修寝室有必要征得邻居和学校同意吗?,3.学生在寝室开店创业,有必要经过邻居

9、批准吗?,4.学校宿管人员收缴、销毁学生电器合法吗?,5.上传同学恋爱“野战”照片到网络,合法吗?,6.超市工作人员怀疑你,要搜身,合法吗?,法律能保护我们吗? 我们需要法律吗? 法律能管大学校园里的事情吗?,四、大学生犯罪类型,法盲型犯罪 心理不健康型犯罪 冲动型犯罪 酗酒型犯罪 讲义气型犯罪 过失型犯罪,案例1、23岁女生称“出于自我保护”而伤人 “愿一命偿一命”。 2004年7月9日,北京外国语大学成教院女学生李春霞,被住在隔壁房间的校友罗卡娜刺中数刀,最终失血过多不治而亡。这起震惊社会的校园伤害案 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罗卡 娜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罗 卡娜出

10、庭受审时辩称自己是“为 了自我保护”。一审被以故意伤 害罪判处死刑。,大学生法盲,案例2、 “法盲”大学生不知“犯罪”,厦门某大学的男学生赵某与同宿舍鲁某因琐事不和,赵某决定给鲁某点“颜色”看看,于是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打鲁某的储物柜,将柜内的2000元人民币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物品总价值6780元钱。赵某本想吓唬他几天,可没想到事发后第二天,警方就锁定他是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我偷电脑是会为与他开个玩笑!”案发后,赵某曾这样向警方交代盗窃理由;但是为时已晚,赵某因盗窃笔记本电脑等物品,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念起还是在校学生,而且笔记本也以追回,法院判处缓刑3年。,相关知识: 1

11、、“不知法不赦”不懂法不免除其法律责任。 2、对秘密窃取公私财产的盗窃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数额较大(8002000)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5日以下拘留或2000元以下罚款。赃物予以没收。 3、抢劫罪,按刑法规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健康心理,案例1、马加爵杀人案。 2004年2月,云南大学大二学生马加爵,仅仅因为四位同学怀疑其打牌作弊,说其性格古怪,便购买了石工锤,在寝室分别将四位同学

12、杀死,将尸体藏匿是柜子里。然后逃逸至三亚被通缉抓获。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案例2、嫉妒心理导致大学生成盗窃犯某校某学院一男生,家境贫寒,同寝室一同学却很有钱,心生嫉妒,想劫富济贫。在得知寝室同学银行卡密码后,趁同学不在寝室之机,将银行卡盗窃。知道取款机有摄像头,于是戴上帽子和大口罩,蒙面取款1500元。仅两天,警方就将其作为重大嫌疑,拘留逮捕。并送交检察院追究其盗窃罪刑事责任。,复旦大学投毒案 2013年4月17日下午,复旦大学官方发布消息称,该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在上海中山医院去世。警方调查,其同宿舍舍友林森浩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

13、1日,将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到寝室,注入饮水机槽,最终致黄某死亡。4月1日,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送医救治无效去世。,相关知识: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原因及预防 这三起大学生严重违法犯罪的过程分析,都与大学生心理出现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目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让人担忧。大学生中精神行为检出率约为16,心理不健康的或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的约占30(有的调查为50)。注意形成原因为:大学生处于心理断乳期、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独生子女教育引起的不健康性格、情感、压力等导致的宣泄等。 大学生年轻幼稚,思想单纯,生活阅历浅,识别能力低,容易受不良环境的诱惑,看问题肤浅,

14、不良心理如逆反心理、争强好胜心理、享乐攀比、好逸恶劳心理、嫉妒嫉恨心理、激情冲动心理等,是诱发大学生违法犯罪动机和行为产生的一些重要心理因素。,冲动型犯罪,案例1、廊坊师院杀人案 2012年5月14日晚上23:30分,廊坊师范学院1号楼宿舍发生了恶性打架杀人事件,1号楼下,一名10级接本的即将毕业的体育系学生和一名11级教育学院的新生,引言语不和发生口角,本班同学混乱劝架,突然一方拿出刀子砍人,刀刀致命。 其中一人被凶手割断喉部大动脉,未经抢救,当场死亡;,案例2、大学生杀死博士情敌。 成都某大学学生徐某,因女友许某移 情本校在读博士周某,便找周某理论 。两人见面后发生争吵和抓扯。徐某 盛怒之

15、下,掏出身上一把水果刀连刺 周某37刀,周某当场死亡。成都市中 级法院判处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相关知识: 1、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同时,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轻微伤),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酗酒害人,案例1、醉酒刺死同学 2011年10月,北京某学院学生谢某与几个老乡同学喝酒后,因一小

16、事与另一老乡同学发生推搡。谢某借着酒劲,掏出钥匙串上面的一把刀刃仅3厘米长的水果刀刺向同学,刚好刺在心脏。该同学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事后谢某主动自首,法院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谢某有期徒刑8年。,案例2、酒后抢劫竟是玩笑。 2005年6月,四川大学某学院两个 即将毕业的学生孙某和辛某,外出 喝酒后,两人比谁胆子大。孙某问 辛某敢不敢抢出租车,辛某说:有 什么不敢,不信我抢个给你看看。 于是随手招停一辆出租车,拿出身 上一把小水果刀对着司机,说:拿 50元钱来。司机赶紧给了其50元 后驾车离开并报警。辛某还在向孙 某炫耀自己胆量时,被警察当场抓 获。后二人被控抢劫罪。经查二人 家境极好。,相关知识: 1、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治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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