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扫路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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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EYPOWER 湖 南 智 埔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分 公 司中山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扫路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5-0325)招标文件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二一五年四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1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4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22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27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 标 邀 请 函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扫路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5-03

2、25,采购表编号:GC2015038】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示期为:2015年04月30日至2015年05月08日,有关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扫路车采购项目二、采购招标编号:ZP-GK2015-0325三、招标内容:1.招标内容: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扫路车采购项目(详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四、项目预算总价:3780000.00元,其中,预算单价为:420000.00元/台。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

3、力,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时间须包含2012年05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4月30日至

4、201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资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检查,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七、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必

5、须在2015年05月15日下午5:00之前交付或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八、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5月22日上午09:0009:30;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2日上午09:30;3.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22日上午09:30 ;4.开标地点: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十一、采购人、

6、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单位联系人:冯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22122203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6652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665236E-mail: 中山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sdf.lkj/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04月30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 说明(1) 招标范围:见本

7、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 定义及解释(1) 工程:指投标人为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2) 货物:指投标人为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货物。(3) 服务:指投标人为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而提供的所有服务。(4) 采购人: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5) 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依法成立的公司。(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7)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8) 日期:指公历日。(9) 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10) 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

8、件。(11)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3)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4)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 招标采购(1)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述的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扫路车

9、采购项目进行投标。4.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按投标邀请函的规定。5. 纪律与保密事项(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4) 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

10、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7)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6. 保证(

11、1)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7. 投标人知悉(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8. 投标费用(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 现场勘察(1) 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勘察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

12、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 采购人必须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该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6) 未参与现场勘察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2) 招标文件10. 招标文件构成(1)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

13、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预期投标人发出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发布该补充修改文件,并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预期投标人,以上公告或通知方式视为有效送达。预期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和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预期投标人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修改文件内容。该补充和修改的内

14、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 预期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 预期的投标人如果要求对招标文件作进一步澄清,可以按招标文件所给出的采购代理机构通信地址以书面或电报方式(以下电报一词均视为电子数据交换,电传或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收到的投标人上述要求进行书面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注明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预期的投标人(澄清文件会同时在招标公司网站上公布,请密切留意)。预期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该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 考虑到补充、修改、澄清通知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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