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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莆田市一鹿顺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项目实施作废的公示年月日,我支队受理了莆田市一鹿顺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项目(项目编号:)。根据经办人员核实, 该项目所在建筑由莆田市城厢区消防大队管辖,故该项目应由城厢大队受理审批。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执法项目信息作废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该项目实施作废并由城厢区消防大队重新受理,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可采取打电话或其他方式反映意见。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反映的,视为公示无意见。联 系 人:郭先生- 1 - / 2联系电话:。莆田市消防支队年月日- 2 -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