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用锂电池直流电源系统 第4部分 间歇充电式直流电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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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9.200K45T/CEC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T/CECXXXXXXXXX电力用锂电池直流电源系统第4部分:间歇充电式直流电源设备DC power supply system with lithium-ion battery for electric power systemPart4 : Intermittent charging DC power supply equipment(征求意见稿)XXXX-XX-XX实施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XXXX-XX-XX发布T/CEC XXXXX201X目次前言II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基本参数45技术要求56试验方法10

2、7检验规则14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5附录A(规范性附录)间歇充电式直流电源系统典型接线方式17附录B(资料性附录)磷酸铁锂电池容量换算系数参考值19附录C(规范性附录)磷酸铁锂电池间歇充电过程及控制参数20前言T/CEC XXXXX电力用锂电池直流电源系统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与安全要求第2部分:锂离子电池组技术要求第3部分:电池模块及管理系统技术要求第4部分:间歇充电式直流电源设备第5部分:浮充电式直流电源设备第6部分:监控装置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讯协议第7部分:现场验收规范第8部分:防火灭火导则第9部分:运维管控平台技术规范本部分为T/CECXXXXX的第4部分。本文件按照G

3、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电力行业高压开关设备及直流电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06)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为首次制定。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21电力用锂电池直流电源系统第4部分:间歇充电式直流电源设备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基于锂电池的间歇充电式直流电源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4、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35kV220kV变电站站用间歇充电式直流电源设备,并作为产品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的依据,220kV以上变电站和的其他直流电源设备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728.1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4728.7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第7部分:开关、控制和保护器件GB/T 8166 缓冲包装设计GB/

5、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9826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DL/T 459 电力用直流电源设备DL/T 78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 8562018 电力用直流电源和一体化电源监控装置DL/T 13922014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DL/T 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T 2900.1、GB/T 2900.32、GB/T 2900.33、DL/T 459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磷酸铁锂电池LiFePO4Cell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由电极、电

6、解质、容器、极柱、隔离层组成基本功能单元。注: 本标准中蓄电池若无特殊说明,均指磷酸铁锂电池。3.2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由电池组控制保护单元(BCMU)和电池管理单元(BMU)组成。为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组在充放电过程中提供有效保护和管理,提高电池运行可靠性和使用寿命;同时负责将采集到的电池/电池组信息上送至直流电源监控装置。3.3荷电状态(SOC)stateofcharge蓄电池实际电量与额定容量的比值,即当前状态下以10h率放电至截止电压时提供的电量与额定容量的比值,以此来反映蓄电池的剩余电量。3.4充放电控制阀chargeanddisch

7、argecontrolvalve作为蓄电池、直流母线、充电整流装置、放电试验装置的连接接口,具备蓄电池监测保护、充电回路通断控制、放电试验回路通断控制、蓄电池供电输出的一种模块化装置,主要由蓄电池组控制保护单元(BCMU)、直流断路器、直流接触器、逆止二极管及控制模块等组成,电气原理见图1。3.5间歇充电intermittentlycharging通过蓄电池充放电控制阀充电回路通断控制,实现蓄电池间歇性补充充电、避免蓄电池长期连续充电的一种运行方式。3.6静置备用状态staticstate蓄电池与整流装置电气连接断开停止充电,除蓄电池本身自放电外,不对外提供任何能量的一种运行状态。3.7间歇充

8、电式直流电源系统intermittentchargingDCpowersupplysystem由交流输入单元、整流装置、监控装置、绝缘监察装置和直流馈电网络等构成,配置1组或1组以上并联供电的磷酸铁锂电池,及对应的BMS和蓄电池充放电控制阀,并以间歇充电方式运行的成套直流电源设备。注: 本标准中如无特殊说明,直流电源系统均指间歇充电式直流电源系统。注: 整流装置依据功能不同可分为直流母线供电整流装置和蓄电池充电整流装置,蓄电池充电整流装置可采用专用和公用两种配置模式,配置方式参见附录A。4 基本参数4.1 交流输入额定电压及频率三相电压:380V、50Hz;单相电压:220V、50Hz。4.2

9、 直流标称电压220V、110V。4.3 直流额定电压230V、115V。4.4 蓄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4.5 蓄电池标称容量单组蓄电池标称容量应不大于150Ah。4.6 设备负载等级负载等级为一级(即连续输出额定电流)。5 技术要求5.1 使用条件5.1.1 正常使用环境条件5.1.1.1 电池组和直流电源设备工作温度范围宜为0+45,推荐1535。5.1.1.2 产品正常运行环境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表面无凝露。5.1.1.3 产品正常运行环境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5.1.1.4 产品安装使用地点无爆炸危险介质、无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

10、电介质,不允许有霉菌存在。5.1.1.5 产品安装使用地点无强电磁干扰,外磁场感应强度不超过0.5mT。5.1.1.6 产品安装使用地点振动水平加速度不超过0.3g,垂直加速度不超过0.15g。5.1.2 正常使用电气条件5.1.2.1 产品正常运行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1520。5.1.2.2 产品正常运行交流输入电源频率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2。5.1.2.3 产品正常运行交流输入电压三相不平衡度不超过5。5.1.2.4 产品正常运行交流输入电压为正弦波,总谐波含量不超过10。5.2 系统接线及配置要求5.2.1 直流电源系统典型接线方式参考附录A。5.2.2 直流电源系统每段

11、直流母线整流装置应设置两路独立的交流电源,互为备用。任一路交流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至另一路正常的交流电源继续供电。5.2.3 直流电源系统每段直流母线应配置1组或1组以上并联供电的磷酸铁锂电池,蓄电池组串联单体数量及蓄电池组总容量应按照DL/T 50442014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选择。磷酸铁锂电池容量换算系数应以厂家提供数据为准,当厂家未提供相关数据时,可参考附录B。5.2.4 直流母线配置2组及以上蓄电池时,各蓄电池组品牌及容量可不完全一致,组内电池品牌及容量应一致。单组电池容量应不高于蓄电池组总容量的二分之一。5.2.5 直流电源系统母线供电整流装置应满足直流经常性负荷供电需求,整流模块

12、数量应按N+1冗余配置。5.2.6 公用模式配置的蓄电池充电整流装置应不超过单组蓄电池0.3C10充电要求。5.2.7 专用模式配置的蓄电池充电整流装置应满足该组蓄电池0.1C10充电要求。5.2.8 整流装置输出回路保护电器应选用直流专用断路器,当直流断路器有极性要求时,整流装置输出回路应采用反极性接线。5.2.9 母线供电整流装置输出回路设备的选择应符合DL/T 50442014附录D中表D.1.3的规定,蓄电池充电整流装置输出断路器应按额定电流的1.2选择。5.2.10 直流电源系统每段直流母线所有蓄电池组可配置1套放电试验装置,放电试验装置应满足蓄电池组依次放电要求,放电回路直流断路器

13、应按放电试验装置额定电流的1.2倍选取。5.2.11 直流电源系统每段直流母线应配置1台直流监控装置和1台绝缘监测装置。每组蓄电池应配置1个充放电控制阀及1套BMS。5.2.12 直流电源系统应配置相应的数字显示仪表,其中电流表不低于4位、电压表不低于4位,准确度均应不低于0.5级。5.2.13 直流电源系统柜体外形优先采用以下两种规格之一:2260mm800mm600mm(高宽深,高度包含另外加装的上眉板的高度尺寸60mm);2360mm800mm600mm(高宽深,高度包含另外加装的上眉板的高度尺寸60mm)。其中,高度公差为2.5mm,宽度公差为20mm,深度公差为1.5mm。5.3 整

14、流装置5.3.1 高频开关整流装置输出电压调节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整流装置输出电压调节范围整流装置功能类别调节范围(标称电压百分比)直流母线供电整流装置90115蓄电池充电整流装置801155.3.2 高频开关整流装置在稳压输出状态下,输出电流应在0100范围内。高频开关整流装置在恒流充电状态下,输出电流调节范围为额定电流的20100。5.3.3 高频开关整流装置输出稳流精度、稳压精度及纹波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表2 稳压精度、稳流精度及纹波系数稳压精度稳流精度纹波电压峰值系数0.5%1%0.5%5.3.4 高频开关整流装置与直流监控装置通信中断时,应能自主运行保证直流供电。蓄电池充电电压、电流应不超过限定值,直流母线电压波动范围应不超过标称电压10%。5.3.5 整流装置在恒流充电状态下运行时,当输出直流电压超过限压整定值时,应能自动限制其输出电压的增加。5.3.6 整流装置在稳压状态下运行时,当蓄电池充电电流超过限流整定值时,应能自动限制其输出电流的增加。5.3.7 高频开关整流装置还应满足DL/T 781的规定。5.4 蓄电池5.4.1 蓄电池应采用金属外壳机箱组装成电池模块,电池模块应配置温度控制调节元件,当蓄电池表面温度低于0,启动升温功能,当蓄电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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