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怡富广场二三楼整体招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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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58-1401SZTCG130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怡富广场二三楼整体招租采购项目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五年五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3一、投标邀请函4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7一、采购项目需求书8二、评分细则附表11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2一、说明13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8六、质疑和投诉20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1八、适用法律21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1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22一、合同2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9一、自查表311评审项目投标资料

2、表32二、资格性文件331投标函3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5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374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函38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9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0三、商务部分411投标人综合概况与计划422商务条款响应表43四、服务部分441采购需求响应表452项目实施方案46五、价格部分471开标一览表482投标报价明细表49六、中小企业声明501中小企业声明函51七、开标函521开标函5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一、投标邀请函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进行采购。本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658-1401SZTCG130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怡富广场二三楼整体招租采购项目三、采购信息内容租赁年限项目性质项目最低租金总额租金支付方式清远市清城区怡富广场二三楼整体招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年政府采购壹仟伍佰贰拾伍万元整(¥15,250,000.00元)中标人需以转帐(或汇款)的形式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4、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4.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

5、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4.4、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4.5、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五、公示5.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5.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六、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6.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

6、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8: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6.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6.2.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6.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2.3、税务登记证;6.2.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6.2.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7、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七、堪察现场信息7.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获取相关信息。7.2、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相关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到现场踏勘而引起投标失误或者造成费用增加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15时30分。(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九、开标信息9.1、开标时间:2015年6月15日15时30分。9.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0.

8、1、联系人:李幸男。10.2、电话:0763-3382025。10.3、传真:0763-3380185。10.4、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十一、采购人信息11.1、联系人:林小姐。11.2、电话:0763-5826111。11.3、传真:0763-5810171。11.4、地址:清新区玄真路政府大楼1楼。十二、监管部门信息12.1、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2.2、电话:0763-5813296。12.3、传真:0763-5813296。12.4、地址: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十三、投标保证金信息13.1、投标人须于2015年6月8日18时正之前向政府采购

9、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13.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13.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13.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13.2.3、帐户:2018020229200206544。13.3、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G130投标保证金”字样。注:1.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

10、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采购项目需求书1项目概况:怡富广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路,计租面积:约3300m2,分为二层。现将该广场整体对外招租,具体用途由中标人自身经营特长和行业资质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自行确定,但不得自行(转包或

11、分包)经营易燃、易爆、环境污染、餐饮、娱乐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或任何非法行业或无证经营。2租赁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年。3投标人承担的费用(1)租金:本项目最低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伍万元整(¥15,250,000.00元),具体金额构成如下:1.1、合同生效之日起前五年每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第一年的租金将减免三个月的免费装修期租金。1.2、合同期间的第6至10年每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1.3、合同期间的最后五年每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2)中标人需以转帐(或汇

12、款)形式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逾期交纳租金的,将按应交租金的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计收滞纳金。采购人不出具发票,中标人需每月到采购人处领取财政缴款通知,并到银行索要财政统一票据;如需发票的,需由中标人承担发票税金费用。(3)中标人享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4)如有物业管理费,物业内水、电安装,水电费用、卫生管理费、治安费等政府各类税费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因中标人迟交或未交所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5)中标人若需对经营场所结构进行变更的,须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按规定执行,保证场所变更后的安全性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关变更费用。4中标人权利义务(1)享有依法使

13、用场所及场所的附属设施并按规定交纳本项目租金及其他费用。(2)按投标文件所投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享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权。(3)承担全部经营风险。若中标人需要改变投标文件中的经营范围,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采购人。(4)中标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消防、税务、环保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不得以采购人名义经营或注册。(5)中标人必须保证物业内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承担日常维修保养责任。租赁期完后,中标人必须保持物业的完整性,可移动或可拆除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不可移动或不可拆除的部分,无偿移交采购人。(6)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对租赁场所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14、。(7)中标人不得将该项目转让,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人的责任,并要求赔偿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8)中标人应做好安全、卫生、防火、预防犯罪、防水、秩序等工作,出现一切问题或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9)中标人具有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及管理、监控流程,及时检查物业的安全隐患,如发现场所结构及设备有损坏现象,须及时进行维修。因中标人使用不当或安全防范措施做得不到位或延误维修或不维修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10)中标人应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保证承租物业后相关工作人员针对火灾、防盗、预防犯罪等培训工作。(11)在租赁期间内,采购人需要出卖租赁场所的,需在

15、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12)非中标人责任,致使场所部分或全部设施损毁的,中标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解除合同。(13)租赁期满后,中标人应按照约定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返还出租场所及附属设施。(14)中标人交还时应当保持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场所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采购人有权处置。5采购人权利义务(1)场所正常损坏的维修。(2)依法收取项目的租金。(3)享有场地租赁管理权和场地使用的监督权。(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对租赁场所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恢复原状或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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