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集体所有权地役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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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 占 有,第一节 占有的概念及构成,一、占有概念,(一)占有是事实还是权利? 1.日本民法认为占有是一种权利,称为占有权。占有权是法律赋予占有人的一种权利。占有是占有权的基础。 2.是主体对物管领(控制和支配)的事实。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对物的控制、管领都是占有。,(二)占有的构成,1、主体 占有人可以是任何民事主体,并不限于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成为占有的主体。 2、客体 指有体物 权利作为占有客体,为准占有。,3、占有的客观要件体素 控制、管领物的事实状态。 特征:现实性、确定性和外观性。 4、占有的主观要件心素 须具有对物占有的意思。 占有的意思并非只是所有的意思

2、,只要对物的支配意思即可。,第二节 占有的效力,一、占有的推定效力 (一)事实推定 1、根据占有事实的存在,即推定其占有为自主占有、善意占有。 2、有争议的,由争议人举证证明。,(二)权利推定,1.指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某种权利,法律即推定其具有该项合法的权利。 2.权利推定的正当性.占有是物权的重要公示方法,具有很强的公信力。 3. 现实占有人是否为真正的权利人在所不问;有争议时,由争议的对方当事人举证证明。,二、占有的善意保护效力,(一)善意取得制度 1.出让人为有权占有但无处分权; 2.以合理价格出让; 3.已经交付或登记; (二)善意占有遗失物 1.获得补偿; 2.取得遗失物。,第三节

3、 占有的分类,(一)自主占有、他主占有 前者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 他主占有:如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对物进行的占有。 (二)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租赁物 所有人承租人,(三)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有权源的占有。如所有权人的占有(占有权能)、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质权人、留置权人对质物、留置物的占有、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的占有等。 无权占有:无权源的占有。 包括:非法占有 承租期、保管期等届满后的占有 合同无效、被撤销后的占有 对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的占有,(四)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这是对无权占有的进一步分类: 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可能

4、知道其占有为无权占有,从而误信其占有为有权占有。 恶意占有:指占有人知道或可能知道其为无权占有而仍然为之的占有。,第四节 占有人的返还与赔偿责任,第242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善意占有人承担何种责任? 第243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善意占有人的收益应否返还?,【例】甲有某屋,出售给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将该屋出租给丙经营KTV。半年后,甲以受乙乘人之危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乙返还租金收入,可否? 善意占有人的

5、使用、收益权存续于善意占有的整个期间。当其占有由善意转化为恶意时,其使用、收益权消灭。,善意占有人与恶意占有人的责任,第244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例】甲从某处盗得一头牛、一匹马,将牛卖给不知情的乙,而将马留给自己使用。乙在使用牛耕田的过程中,牛腿不慎扭伤,尽管乙支出足够的医疗费。但这头牛最终还是成为跛脚,后生产出一头小牛。后失主得知情况。问:乙可否使用、收益牛?能否得到小牛?对牛的跛脚应否承担责任?,我国台湾地区民

6、法的相关规定,第953条 善意占有人,因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占有物灭失或毁损者,对于回复请求人,仅以因灭失或毁损所受之利益为限。 第955条 善意占有人,因改良占有物所支出之有益费用,于其占有物现存之增加价值限度内,得向回复请求人,请求偿还。,善意占有人的权利义务,1、返还义务 (1)返还原物(原物尚在)或残余物 (2)返还现存利益:如原物出卖,返还价款; 2、善意占有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通常必要费用。 如修缮费、饲养费、捐税等。 有益费用:增值费用、改良费用。,恶意占有人的赔偿责任,【第956条】 恶意占有人,或无所有意思之占有人,因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占有物灭失或毁损者,对于回复请求人

7、,负损害赔偿之责。 【第958条】恶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对于回复请求人,得依关于无因管理之规定,请求偿还。,【千手观音案】 贪官陈某有西藏木雕千手观音,给文某保管。后文某被执行死刑,其继承人小文将该木雕以50万出售给黄某,小文与黄某对保管之事均不知情。之后,陈某请求返还该木雕,小文将50万返还,而陈某认为该木雕价值80万,其可否请求小文赔偿?若小文未出售,但进行了装饰,使木雕增值10万,小文可否请求返还增值部分? 若小文只是给黄某借用,借用期间由于黄某过失行为导致千手观音少了两只手,谁应否赔偿?,【例】打工者小杨从旧货市场以低价买来檀木衣柜,花去一万元将该家具装饰一新。小杨

8、事后得知该衣柜是搬运工小张、小刘从吴某家私自搬出,但因价格便宜遂心存侥幸。不久,小张、小刘被抓交代了实情,吴某向小杨请求返还檀木衣柜。小杨应承担何种责任? 【例】王老师作为访问学者去台湾半年,将其宝马小车出租给乔师傅。租赁期满,乔师傅仍使用小车。不幸发生车祸,小车损坏报废,获保险金10万。宝马车原价值30万,乔师傅应否赔偿?,第五讲 集体所有权与 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构造,问题: 1、集体所有权主体的民法上如何构造? 2、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模式为何? 3、小产权房的转化问题 4、地票制度的反思 相关学者:韩松、陈小君、孙鹏、高飞,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一)法律规范 1、宪法(见下页) 2、民法

9、通则第74条第1款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3、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二)物权法第59条的规

10、定,第1款: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意义: 确立了成员权。 特征:主体具有多样性、不明确性。 探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1、集体成员共有 2、集体法人所有:王卫国、高飞 3、总有:王利明,(三)村规民约的效力,【第62条】 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知情权) 【第63条第2款】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外嫁女问题】,二、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制度, 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 1、集体兴办乡镇企业用地;

11、 2、村民住宅用地; 3、乡村公共设施用地; 4、乡村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思考:城市化进程中国有建设土地的来源?征收模式抑或直接入市模式。,相关论文:,陈小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理反思与制度重构,中国法学2012年第1期。 韩松: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08年第3期。 陈小君、蒋省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规范解析、实践挑战及其立法回应,管理世界2010年第10期,(一)集体土地的征收,1、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用地人 (间接入市模式)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 。 2、法律目的: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商业用途的垄断。 卖方垄断,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乡镇企业,

12、不得从事其他商业事项。 买方垄断: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集体建设土地。,3、间接入市的原因:,1、严格保护耕地和保障城市化进程有序展开的需要。 2、保障农民长远利益的需要,维护集体土地的保障功能。 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如何实现? 3、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平稳发展的需要。,(二)征收补偿,【物权法】第4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重庆最牛钉子户】 九龙坡区沙坪坝,根据房屋所在鹤兴路片

13、区的统一安置评估标准,吴苹夫妇位于为吴苹夫妇还将补房屋差价469078元。 由于先后断水、断电和断路,而吴苹夫妇房屋此前一直用于餐馆经营,因此开发商与其协商后同意补偿营业损失费90万元,这是从2005年10月开始按照每月3万元盈利计算结果的总和。,暴力拆迁与立法变更 黑龙江东宁暴力拆迁自焚 (2009.6.5) 成都市民唐某暴力拆迁自焚(2009.11.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35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

14、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公共利益的类型化,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

15、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商品房开发属于公共利益吗?,2.补偿,【补偿优先原则】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27条 第17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19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

16、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第21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四)间接入市的消极后果,1、不能满足城市工商业发展的需求,导致非公共利益征地行为泛滥。 2、政府滥用征地权力,侵害农民利益事件频频发生。 3、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隐形市场”兴盛,小产权房交易市场繁荣。 4、国家对建设用地出让市场的垄断极易导致腐败行为。,重庆、成都地票制度反思,实现农村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挂钩,农村土地的有序转化和跨区域、远距离交易模式。是重庆土地政策的创新。 地票是土地指标的票据化。 不能实现土地利益的公平分享。 不能保障耕地的复垦。 建设用地与指标不对称。 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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