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安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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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0年智安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BJCG-2020GKZB-JZ-008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中心二二年九月十八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0年智安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 1、 项目编号:BJCG-2020GKZB-JZ-008。2、 项目名称

2、: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0年智安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360万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内容: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0年智安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6: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时间期限: 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3、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 09:30:00(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 09:30: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05开标室(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9号电梯)4楼)。五、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二部分总则。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4、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

5、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

6、-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六、采购人、采购机构等1、采购人: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1715室;联系方式:孔工,0571-87702409。2、采购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中心;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9号电梯)3楼;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工,0571-87702447(电话),0571-87702447(传真),0571-87702447(咨询电话)。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滨江区

7、财政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701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人何工,0571-87760023,0571- 87760004(传真)。4、采购人质疑受理:詹工;联系电话:0571-87702040,传真:0571-87702224;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1713室。5、采购机构质疑受理:俞工;联系电话:0571-87702549 ,传真:0571-87702549;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9号电梯)3楼2304室。七、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中心二二年九月十八

8、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制造、打样、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不少于相应的免费售后维修和技术支持服务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具体评标标准提供。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5样品提供无需提供。6现场演示不组织。7项目属性货物项目。8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本项目支持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

10、供应商可参照相关规定及银行方案凭政府采购合同向相关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融资(贷款)申请。详见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阳光政务通知公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11、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 节能环保要求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

12、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3.3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3.1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

13、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3.2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3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与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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