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台雨棚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人:万**** 文档编号:145456870 上传时间:2020-09-2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站台雨棚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站台雨棚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站台雨棚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站台雨棚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站台雨棚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站台雨棚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站台雨棚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站台雨棚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例会及考核制度1、项目部每个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星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星期的安全生产工作。2、 每月底对项目部目标管理人员按照目标的分工进行考核,分为较好、一般、较差等几个层次,被评为较好的次月初给予表扬和物质上的奖励,较差的将罚款。(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需要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和措施。2、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要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

2、情况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本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经理(或安全部经理)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2、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3、对胎架、材料吊装、网架拼装安装、檩条安装、电焊作业等分部(或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分部(项)工程交底。4、做好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的交底。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交底制度,班前安全交底须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四)、安全用品管理制度1、本工程安全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3、、安全网、脚手架类、围栏、乙炔回火逆止器、灭火器、警戒线等。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安全帽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并符合安全要求。3、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已经使用过的安全带应进行冲击实验,新购安全带应有合格证。4、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安全围栏、警戒线等必须加强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时,必须由项目安全员或负责人同意,并在拆除部位以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设立明显标识;具备条件时应尽快将拆除部分恢复。5、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和拆除,搭好后必须经过验收挂合格标识牌后才能使用。其他施工人员必需拆除或移动脚手架时,必须由项目安全员或

4、负责人同意,并在拆除部位和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设立明显标识;具备条件时应尽快将拆除和移动部位恢复。6、乙炔表上必须按规定装置回火防止器。7、现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每个动火点至少有一只灭火器;灭火器的类型要适当;灭火器应注意检查保证其有效性。8、吊装区域用“红白旗”设置警戒区。 (五)、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由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检查以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记录,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隐患通知单,各施工队伍(班组)在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单后,应定期、定人、定措施整改。项目安全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检查

5、组有权下达临时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验收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2、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3、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4、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5、公司生产、安全部门每月对项目检查一次,并对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隐患通知单,项目部必须定期、定人、定措施整改。6、建立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临电设施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如吊车、电焊机、配电箱)。未经过

6、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7、建立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验收制度。(六)、安全教育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1、凡新进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方准上岗操作。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3、要结合各特定季节、节假日,进行不定期的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考核档案。4、班组做好班前安全活动(或班前交底),并做好记录。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各项规定、制度。施工生产中重大危

7、险源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和法制知识。执行公司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教育。(七)、 用电管理1、项目部所有新进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相应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施工现场工作。2、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3、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是公司通过正规途径招聘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综合保险。严禁项目部私招乱雇。4、强化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办理好施工人员的各种有效证件,登记在册。人员流动有序,进出场须备案记录。(八)、安全处罚条例1、进入

8、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要求扣好帽带者,罚款50元;2、高处或临边作业无可靠安全设施时,不带安全带者,罚款200500元,不按要求扣好保险钩者或安全带损坏不符合规定者,罚款100元;3、无证上岗操作者,罚款100元;4、施工人员未接受交底而上岗操作者,罚款100元;5、施工人员不按施工方案或交底内容施工者,罚款100元,因此造成重大隐患,罚款1001000元;6、每天上岗前,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违者罚款50200元;7、施工现场吸游烟者,罚款50元,在禁火、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100200元;8、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车间操作或工作时间饮酒者,罚款200元,并禁止上班

9、;9、禁止穿拖鞋及硬底、高跟和带钉易滑的鞋登高,违者罚款100元;10、无任何防护措施,直接在高空钢梁上直立行走者,罚款1001000元;11、上下攀登时,小件工具如手锤、扳手等要放在工具包里背在身上,大一点的工具如撬杠要用安全绳栓在身上,禁止手中拿着任何工机具上下攀登,较重的物件如千斤顶等要用麻绳传递,违者罚款100元;12、高空作业时所用工机具要生根,违者罚款100元,因未采取措施而坠落者,罚款1001000元;13、高处作业乱抛乱丢物料和工具,或违反规定在危险部位放置材料和工具者,罚款1001000元;14、无证动火者或监护人员和灭火器不到位者,罚款100500元;15、动火时不清理火星

10、落点周围可燃物,或不采取防火措施的,根据危险程度,对动火者罚款100500元,对监护人罚款100500元;16、由于违反“十不烧”规定而造成事故者,罚款20020000元;凡造成火灾事故的,罚款50020000元;17、不正当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者,罚款100元;18、焊把线(或地线)接头要用铜接头、铜螺丝连接牢固,不按规定连接或接头松动,罚款50元;19、焊把线破皮裸露,罚款50元;20、施工现场焊把线乱拖乱拉、混乱不堪者,罚款50元;21、高空施焊,焊条头乱扔或不清理者,罚款50元;22、现场乱扔焊条,每根罚款10元;23、焊条筒在使用时不盖盖或坐在焊条筒上施焊,罚款50元;24、不按规定

11、使用、搬运、存储氧气、乙炔等可燃(或高压)气体,罚款50200元;25、下班后不关掉电焊机(或其它用电设备)电源、氧乙缺气源者,罚款50200元,并赔偿用电用气费用;26、各类电气维修、接线只能由持证电工操作,违者罚款100200元;27、手持电动工具开关箱内缺元件或漏电开关不正常工作,罚款50元;28、违章使用电炉或“小太阳”烤火取暖者,罚款100200元;29、在施工现场、生活场所违反电器安全操作规程,乱拉乱拖电线者,罚款50200元;30、擅自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脚手架者,罚款100200元;31、在脚手架、井架外攀登上下者,罚款100200元;32、五吨以下卷扬机未装设开关箱的,

12、对操作者罚款100元;33、违反机械操作规程乱开乱动机械者,罚款100元;34、违反“十不吊”规定操作,司机罚款100元,指挥人员罚款150元;35、赤膊、赤脚、穿短裤和裙子,穿无护趾的凉鞋、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因此而造成事故者,罚医疗费用的50%或按第5.4.40条处罚;36、施工现场不穿工作服操作者,罚款50元;操作时不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焊工脚盖等),罚款100元;37、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100元;38、工地打架、聚众斗殴,罚款20010000元;39、宿舍卫生、用电检查不合格者,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40、以上因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造成损失或事故

13、者,对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处罚直接经济损失(或工伤医疗费用)的20%50%。因违章被上级单位发现或罚款,罚款费用由违章者承担,项目部将对违章者另外从重处罚。41、管理人员严重失职,管理、监控不到位,所管辖的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罚款5020000元;41.1、发生轻伤事故时,对相关管理人员罚款50500元。41.2发生一般事故(不包括轻伤事故),对相关管理人员罚款5005000元。41.3、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对相关管理人员罚款200020000元。42 、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除经济处罚外,将报请公司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必要的行政处罚;违反国家法律的,将由司法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工业设计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