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不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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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名制不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一、隐私方面:1.每个人都有隐私权,隐私权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保护,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而网络实名制却不利于我们维护这个权利。其一,对于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虽然各大都有一定的安全措施,但如果遇到黑客攻击,将导致大量网民真实信息泄露。去年九月,一位FBI特工的个人电脑信息遭到黑客攻击并被获取,这些数据包括1200万台电子设备的唯一认证码UDID,以及个人、手机号等信息。2009年六月国率先施行实名制,然而在后来,一位著名的企业被黑客攻击,遭到3500个人信息泄露,规模空前,于是在去年8月正式取消网络实名制。2.随着科技的发展,安全技术

2、会越来越高,网民信息也越来越不易被泄露,但如果别人用我们的注册账号,并且在网上进行一些非法活动,那么责任应该归谁负责?另外,*机关利用相关权力很容易获得网民信息,而现在中国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腐败现象甚是严重,我们的信息很可能会因为他们受贿而被泄露,我们很可能会遭到报复,更严重的话,我们的生命安全也会受到威胁!二、言论自由方面1.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同样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而实际上,我们的言论根本就不自由,由于自由言论而引来安危之忧的案例比比皆是。中国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网络成为我们使用我们言论自由权的最重要的途径,网络监督也是人民与政府交流的重要渠道。然而网络实名制却

3、“收缩”了我们的发言空间,根据国信息通讯部统计:在网络实名制实施前后,网络诽谤从13.9%降低到12.2%,降低1.7个百分点,但网络论坛的评论参与人数从2885人降低到737人。事实上,网络诽谤自己其他网络犯罪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网民都很遵守规则,如果仅仅为了防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发言空间,这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不就是因小失大吗?2.因此,我认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实名制不会是全面的实名制,是有限度的实名制最为合适。需要定个好的论点。诠释一下社交网络的发展。从言论自由入手。强调网络可以监管一下贪污腐败之类的。)一、言论自由二、信息泄露三、机制薄弱,容易引起冒名顶替等等后果查水

4、表,恶性报复,会被父母抓实名制(用以减少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有罪推定”。信息安全、全网实名与仅社交网络实名的区别,而这些显然没有跳出反方的准备“其他领域信息安全有问题,我们更不能放纵问题”“不得不用手机,所以担心(信息泄漏)也得用,但社交网络不是必须也这样”问题的来源不是不成熟,而是实名制的本质”、“人的活跃度是社交网络的根本动力(因此破坏了这个根本动力自然弊大于利)”。“实名顾虑活跃度下降”、“受虐者、同性恋、非主流思想者等人实名下活跃度会降低”、“对信息泄漏的担心会让网民离开社交网络”的三条立论,虽然重叠度很高,但听起来也算是条理清晰、逻辑严整。尤其是“国数据显示实名制不会让谣言等不良信息减

5、少”、“新浪微博在实名制下股份大跌”等数据和实例非常赞。个人觉得,反方立论和驳论中对论据的运用比正方好,主要是论据与观点的支持度更高更直接。(新浪微博股价下跌后回升,他立即指出跌11%后涨回5%)相对正方,反方的质询(以及后面的小结)要成功得多。尤其是对两类实名制构造的二难推理:“前台实名,明显对所谓的不和谐声音不利,应该保留匿名信”;“后台实名,对普通网友来说与马甲无异,因此正方说的那些好处都不存在”。这个推理当然有漏洞,但已经能显示出反方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比正方要高出一筹。特别是对“后台实名”的处理,点出了“所谓社交网络真实性,是要普通网民能互相确认真实身份”,这种把观点和认识引向纵深的努力

6、,肯定也是要加分的。另外,面对正方“不应因噎废食”这种常规防线,反方明确提出“水不喝不行,名不实亦可”“自愿实名下,人们可以选择是否把个人信息放进不安全的保险箱,实名制却强迫大家这样做”。这又是一次把辩论和思考引向纵深的努力。 反驳实名制有利于正方:如果不实名制,系统不好管理。反驳:系统只需完成特定的工作,怎么不好整理呢?正方:万一有漏洞什么的呢?比如有骗人的情况?只有实名制才能使更好管理!反驳:如果有人用你的注册,并且在网上从事行为,你说最终的责任归谁?正方:实名制,我放心这个,我就会到这个注册资料。它也就不会把我的资料透露给别人!反驳:2012年9月国正式废除网络实名制,因为自从国实施实名

7、制后,不少遭到黑客攻击,有一个很大的,因为黑客的攻击,1200万网民的,手机号,地址,银行账户等信息被泄露,请问:您怎么解释呢?正方:这或许就是的疏忽了。防火墙的关系!反驳:问题是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如苹果,网易,微软,建行都曾经被黑客攻击,是的,是他们的安全措施不够好,那么请问您申请账号的就一定不会被黑客攻击吗?正方:不好意思。我从不去交友。身份资料在哪都会被窃取,电信公司,快递公司将我们的身份信息批量贩卖,我承认实名制确实会增加身份资料泄露的概率,但是,我们反思实名制带给我们的便利时是不是大于弊,因为实名制,我可以找到我儿时的玩伴,因为实名制,我随时可以找到只知却不知联系方式的朋友。反驳:但

8、同时也正是因为实名制让犯罪分子更是有机可乘.让一些心术不正的人通过实名制找到你的资料进行犯罪,甚至是盗窃等等.“那些(监督、非正统社会言论等非生活类信息)也是社交网络的功能模块,实名制让社交网络少了一块”漂亮地封住了正方“社交的主体是生活类信息”这一攻击。国犯罪率降低、中美网络交易量、信用卡VS支付宝三个实例 (反驳Facebook人人等的成功,另一个前台实名与后台实名 微博)反驳:“国是全网实名,其数据不能证明仅社交网络实名也有那么大的弊端”“不能因噎废食,社交网络不实名,银行电信等其他地方也会泄漏信息”自由辩的最后,反方再次打出了漂亮的四连击:顺着正方“社交网络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提出了

9、“社交就是要交朋友,所以更强调安全”;在正方顺理成章地接出“实名后,抓罪犯更容易”后马上提出“现在也可以抓”和“(后台实名下),人们不知道对方虚假实名,反而让罪犯更容易行骗”的后招。前者将正方的“减少犯罪”缩小到了“省时省力”,后者更是点出了“实名制下,盗他人号做案,让破案更费时费力”(除非全网实名,但鉴于国的实例,正方若无准备断不敢轻易以此应对)。在正方建起“盗号可发现”这条软弱无力的防线后,反方轻松点出了谁都想得到的漏洞:发现他人盗号是要有时间差的。一句“这种网络犯罪的根源恰恰在于社交网络无法保证个人信息安全”之后,反方完美收官。CDA12.2.27比赛的点评辩题:实名制是否有利于社交网络

10、发展背景解读:继qq游戏实名制、微博实名制之后,婚恋也大旗鼓的开始实名制。这里的实名制是指账号需与等有效证件绑定。一方面实名制增强了社交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与传统的网络自由理念相冲突。究竟实名制对于社交网络是一种正向的刺激还是逆向的约束?请正反双方予以讨论并证明。非常感CDA组委会和各位辩手给我这个当评委的机会。这也让我更觉得有必要首先向两场比赛的选手和工作人员致歉。我没能预料到今天晚上的网络故障(我所在客户公司服务器突然宕机,全厂区断网)。给大家添麻烦了由于网络故障,第一场比赛中我有两次总共约一分钟时间断网。第一次在反一驳论后期和立论前期,第二次在正二质询后期和反二质询前期。第二场比赛则完全断

11、网。好在组委会立即启动了预案赛后给我发录音评判。网络在第二场暂停时恢复,但我为了保证信息接受的顺序,没有进入IS。第一场比赛虽然有部分没有听到,但从后面的情况看,应该不可能影响评判结果。第二场比赛我是一次性听完录音进行评判的,这应该能最大限度地模拟听现场的状况。以上是对这次网络事故的说明。请组委会和各位辩手原谅。岚星 以下是比赛的点评:第一场:这场最大的遗憾,是双方都没有进行“比较”既没有明确比较标准,也没有实际的比较过程。正方不断强调实名制有助于减少网络犯罪、促进网上信任;反方则把重点放在信息泄漏等风险上。但双方谁也没有论证“我的X向作用比你的Y向作用更强,更能影响社交网络的发展。”这在反二

12、质询正二时的一次对话中表现得最为彻底(记录可能有出入,但意思相信没有偏差):正二:(实名制)增大的泄密的可能性,“但更大”的概率是降低了犯罪可能性。反二:实名制对降低犯罪方面的作用微乎其微,但“大围泄露信息的危害极大”。很明显,这只是利用转折语气(和重音)强调了自己观点的正确,但没有对其观点的论证和论据正方虽然提出了国的数字论据,但该数据并不是“泄密(的危害)”与“犯罪率降低(的好处)”的比较,而反方则完全没有任何论据(不管是事例还是数字)。这种“无比较”的结果,就是双方只能自说自话,再利用现场反应和语言来构造“对抗”了。从质询开始,双方就网络人格与现实人格、实名的现实社会言论空间“为什么没有

13、被压缩”、泄密的危害等话题简单交换了意见。其中在争论淘宝对卖家的实名制是否加大了信息泄漏的风险时,正方二辩说出了个人以为全场最漂亮的一句话:“这(淘宝卖家信息被盗)是潜在的弊,但没有实名制,淘宝根本开不起来。”这不仅成功防住了对方的攻击,更是将“信息泄漏的弊”与“实名制的利”放到了比较的平台上,并在这个具体场景中让人觉得“利大于弊”。后续的对抗逐步聚焦到了“实名制能不能杜绝网络犯罪”上。不知是不是事先的安排,反方事实上把主攻点放在了这里。而正方在这里也早就布置了防线:“提高犯罪成本”、“任何办法都不可能杜绝,但可以降低概率”、“监狱也无法杜绝犯罪”面对这样的防守,反方没有能做更深的突破,其“网

14、络犯罪的根源不在于是否实名。必须通过法制、教育降低网络犯罪”的说法虽然正确,但已无法给正方造成伤害了。自由辩中,反方一辩两次试图把战场转开:“实名制只是降低少数犯罪,但不利于言论、民声(等等方面的存在)都是不利于社交网络”。但这一思路没有得到队友的跟进。个人以为,虽然这个论证方向很正确(指出正方只说有“有利”而没说“利大于弊”),但鉴于反方自己也没有比较标准,即使队友跟进也很难取得明显成效(当然,我觉得比一直在“无法杜绝”那里转圈还是要好些)。反方全场最让我眼亮的,是自由辩中提出的“实名制(用以减少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有罪推定”。虽然没有细想,但我的直觉是这句话背后可挖掘空间极大我甚至觉得,如果

15、反方能把这点坐实,则可以一句话打全场:“不管对方举出再多的利,只要这种社会管理思路是建立在有罪推定的基础上,我方都认为弊大于利”(当然正方不是不可以反有罪推定,但这个难度)。很可惜反方点出这一句后就再没有下文了另外,这场比赛还暴露出双方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1、论据准备太不充分。正方全场似乎只用了国犯罪率降低、中美网络交易量、信用卡VS支付宝三个实例,反方则似乎一个都没有至少在我看来,辩论赛如果不想流于口舌之争,把结论建立在论据而非臆断的基础上,这应该是辩手必须要做的事。2、可能正是因为不习惯“用证据说话”,双方都有不少让人觉得属于“信口开河”的句子。比如反方的“故意犯罪者不在意犯罪成本”;正方的“(政府在技术上)有能力保障政府的信息安全,则必然可以保护社交网络上的信息安全(只看他想不想做)”等等。3、时间的控制。尤其是反方。附上我听比赛时的记录。1-1、1-2第二场:这一场总体感觉要高出前一场。最明显的一点是双方都提出了自己的“比较标准”。正方开篇即强调“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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