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会计实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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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项目六 企业所得税会计实务,学习目标:通过本项目内容的学习,可以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征收管理及其会计处理。重点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所得税会计账户的设置和会计处理方法。熟悉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工作内容一 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及特点 (一)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于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2、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二)特点 1.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2.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3.征税体现能量负担为原则。 4.税款征收采用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

3、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

4、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5、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3.所得来源确定原则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

6、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基本税率。 2.预提所得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预提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减按10%的税率征收。,(3)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7、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4)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 国家对于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税收优惠 1.法定减免 (1)关于扶持农、林、牧、渔发展的税收优惠,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林产品的采集;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

8、、渔服务业项目; 远洋捕捞。,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2)关于技术转让所得的税收优惠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联方之间发生技术转让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适用本优惠政策。,(3)预提所得税的减免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9、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4)民族自治地方所得税的减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定期减免 (1)关于鼓励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是指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企业承包经

10、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以上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2)关于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税收优惠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关于转让企业投资经营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 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4)软件产

11、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详见教材相关内容,3.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具体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4.加计扣除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前计

12、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是指经认定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员。,5.减计收入 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

13、按90%计入收入总额。,6.抵扣税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7.税收抵免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二)纳税期限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三)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以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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